北京大兴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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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北京市大兴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人防工程的作用及功能 1.2 人防工程的现状、特点和影响 1.3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4 目的和依据 1.5 适用范围 1.6 事故等级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现场指挥部 2.3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2.4 组织体系框架图 3 预警与响应 3.1 预警级别 3.2 预警信息 3.3 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响应 4.2 分级响应 2 4.3 扩大应急 4.4 响应结束 5 信息管理 5.1 信息监测与报告 5.2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6 恢复重建 6.1 责任分工 6

2、.2 事故总结和调查评估 7 保障措施 7.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7.2 通信保障 7.3 抢险物资与装备保障 7.4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8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8.2 培训 8.3 演练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9.2 预案管理 9.3 监督检查与奖惩 9.4 预案的实施 3 1 总则 1.1 人防工程的作用及功能 1.1.1 人防工程是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任务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同时,作为城市地下空 间的一部分,人防工程也担负着部分城市功能,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1.2 人防工程的现状、特点和影响 1.2.1

3、 我区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成的人防工程有 16处, 5000平方米。因城市化建设,有的人防通道工程及出入口已被拆除,致使人员无法进入查明情况,加之当时工程建设标准低,质量差,年久失修,市政排水设备不完善,一旦遇有集中降雨等极端天气,或因外力扰动,容易引发人防通道坍塌等事故。 1.2.2 人防工程位于地面以下,给灾害的预防、报告、抢险和后期处置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一旦发生事故,对地面建筑、交通运行 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1.3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实现经济

4、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大兴区人防工程应急管理能力和 4 水平。 1.3.2 基本原则 (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 脚点。要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人防工程事故造成的影响。 (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

5、人防工程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 3)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 4)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建立区、镇(街道)两级人防工程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分级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 5)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元)、公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业抢险队伍相结合的人防工程事故应对体制,实现应对工作的社会化。 1.4 目的和依据 5 1.4.1 编制目的 为提

6、高本区有效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安全稳定,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4.2 编制依 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北京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和北京市大兴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区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人防工程事故。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人防工程中发生的倒灌、火灾、疫情、刑事案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由

7、相关部门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处置。 1.6 事故等级 按照人防工程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 1.6.1 特别重大人防工程事故(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人防工程事故: 6 ( 1)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亿元以上的事故。 ( 3)造成人员居住密集地区人防工程 500 平方米以上、交通要道下面通道工程 100平方米以上坍塌,导致周边房屋和道 路受到严重破坏,并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8、 1.6.2 重大人防工程事故(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人防工程事故: ( 1)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的事故。 ( 3)造成人员居住密集地区人防工程 200 平方米以上 500平方米以下、交通要道下面通道工程 50 平方米以上 100 平方米以下坍塌,导致周边房屋和道路受到重大破坏,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6.3 较大人防工程事故(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人防工程事故: ( 1)造成 3 人以 上 10 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9、。 ( 3)造成人员居住密集地区人防工程 200 平方米以下、交通要道下面通道工程 50 平方米以下坍塌,导致周边房屋和道路受到较大破坏,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6.4 一般人防工程事故(级) 7 ( 1)造成 3 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 3)造成人防工程、交通要道下面通道工程发生裂痕,引发坍塌,影响周边社会公众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事故。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区人防工程事故 应急指挥部 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由主管民防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民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人防工程

10、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2.1.1 区人防应急指挥部职责 ( 1)研究制定本区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的决策和指导意见; ( 2)组织指挥处置本区较大和一般人防工程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特别重大和重大人防工程事故应急的先期处置及保障工作; ( 3)分析总结本区应对人防工程事故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4)负责本区人防工程 事故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 5)承担区应急委和市人防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 区人防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 1)总指挥 负责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区人防工程事故应 8 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

11、2)副总指挥 区政府办副主任所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的统筹协调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人防工程事故现场处置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区民防局局长所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负责区人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1.3 区人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人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应急办”)是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的常设 办事机构,设在区民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防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区民防局局长)担任。根据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本区人防工程事故的预防

12、和应对工作。其职责是: ( 1)组织落实区人防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相关工作; ( 2)组织制订、修订与人防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订、修订人 防工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 3)负责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9 ( 5)负责本 区 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演习、演练; ( 6)负责本 区 人防工程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 7)负责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区应急委备份指挥平台(区防空防灾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 8)负责区人防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

13、系工作; ( 9)承担区人防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1.4 区人防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相关委办局(公司)、各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组成,承担区人防应急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做好组织实施等工作。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中央、市属及区属新闻单位对本区人防工程事故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调控新闻舆论导向,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人防工程安全知识宣传。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防工程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区部队、武警、预备役人员和装备,参与人防工程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区建委:负责组织与人防工程事故现场相连或相通的

14、普通地下空间的疏通,进行应急救援、人员疏散和地面房屋修缮工作 。 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指挥对人防工程事故中供气、供热等市政供水、排水管线、设施的抢修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对人防工程事故中(非市政管辖部分) 10 供水、排水管线的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人防工程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区安监局:受区政府委托,对人防工程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信息办:负责组织人防工程事故中电子政务网络、 800 兆无线政务网的通信保障工作。 区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区民防局组建区人防工程事故紧急救援队,负责组织人防工程事故现场以灭火为主的次生、衍生灾害抢险救 援工作和特殊场所的人员紧急救助工作。 区地震局:负责组织区防震减灾力量实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市政道路抢险抢修工作。 网通大兴分公司:负责组织人防工程事故中电信系统的通信应急恢复工作;当人防工程事故造成指挥系统破坏时,统一调动各种通信资源,为抢险救援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负责疏导人防工程事故周边地区交通,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对事故现场周边地区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大兴供电公司:负责人防工程事故现场输电线路及电 力设施的安全,消除事故隐患。 大兴公路分局:负责实施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由公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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