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运输合同书托运人(甲方):承运人(乙方):河南省鸿泰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便遵照执行。第一条:托运货物及要求1、甲方应将符合乙方货运专线的货物全部交乙方运输。货物必须合法,如系危险品,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运输。2、甲方每次托运货物到货时间,运费数额及具体要求等约定详见附表或以甲方办理托运手续时,乙方出具的托运单记载显示的内容为准。3、甲方每次托运货物时应准确表明货物的品名、重量、收货人及电话等内容,并不得在托运货物中夹带物品,否则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乙方应按约定安全及时将甲方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甲
2、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及时查收货物。第二条:运费及结算方案等1、运费按双方约定见附表,每单发货 20 件以下每件加 2 元,20 件以上每件加收 1 元。2、运费支付时间: 每月初结算一次 。3、结算方式现付、转账第三条:到货时限限制1、具体见附表,在附表确定的最长时限的基础上延后一天为最长到货时间;2、以本协议确定的“到货时限限制”为准,超出时限的比率按发货单为单位不得超出 10%,否则,乙方应按每超出一单除赔付甲方相关损失外,还应赔付甲方 1000 元作为补偿。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发货时,应提前告知乙方货物件数、重量、体积等信息,以便乙方安排车位。2、乙方应做好安全运输工作。3、甲方
3、托运货物时,如需提供货物手续,应在向乙方交货时将手续一并交付乙方。4、甲方货物在运输中如遇政府部门查扣,甲方负责提供货物的相关合法手续,并负责及时处理,如造成运输车辆停运损失,应一并承担。5、乙方承运货物实行件收件交,并未核对包装内品种、数量、质量等内容,如货物运达后,外包装完好,而包装内货损,货差及质量等问题与乙方无涉。6、甲方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足以保护运输、装卸过程中货物的安全。7、如乙方在承运货物时造成货物污染、破损、雨淋、丢失等货物损失,应当按货物厂价加相关运费赔偿。8、如乙方已按约定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收货人联系不到 或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四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4、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履行的,可免予承担责任。第六条、文本及效力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河南省鸿泰物流有限公司货物运输业务。甲方托运货物时附表及乙方出具托运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方具体每次托运业务以乙方托运单显示为准。3、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4、本合同条款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变更。5、 “附表”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同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