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登封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及扬尘视频监控平台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登政采 201711055 采 购 人: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 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 七 年 十一 月 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一、总 则 . 7 二、招标文件 .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3 五、开 标 . 13 六、评标与定标 . 14 评标办法前附表 . 16 七、授予合同 . 18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9 第四部分
2、合同格式 . 2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6 三、授权委托书 . 37 四、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 38 五、投标报价表 . 39 六、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 . 40 七、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简介 . 41 八、 实施方案 . 42 九、服务承诺 . 42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42 十一、 其他 . 44 十二、资格证明文件 . 46 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就 登封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
3、及扬尘视频监控平台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登封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及扬尘视频监控平台项目 采购 编号:登政采 20171105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财政 2.4.采购预算: 169 万元 2.5.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20 日历天 2.6.采购内容: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 、 数据库及应用服务器 、视频综合平台、网络视频存储服务 器 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4、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根据财库 2016125 号文的规定 ,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3.4.供应商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
5、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需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 间: 2017 年 12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2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前(北京时间); 4.2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 CA 密匙通过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4.3 招标文件获取: 1.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 300 元(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以
6、现金形式现场缴纳,逾期投标将被拒绝); 4.4 CA 密钥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登封市少林大道 东段 136 号行政服务中心 3楼 )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 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
7、方式 采购 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登封市 守敬路北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8900281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豫水大厦 5005 室 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少室路少室小区口向里 100 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2863937 13607678255 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 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890028123 1.1.3 招标
8、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 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2863937 1360767825 1.1.4 项目名称 登封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及扬尘视频监控平台项目 1.1.5 供货地点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登封市辖区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1.3.2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2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9、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根据财库 2016125 号文的规定 ,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4.供应商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
10、后。(需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日前 1.10.3 采购人 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月 28 日 14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1、15 日前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按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贰万伍仟元整 2、 缴纳形式:投标单位 基本账户转帐 ,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户名: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开户行: 7613 0154 8000 03927 缴纳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到账时间为准) 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
12、表二,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三),响应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保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以来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人单位名称后盖单位公章。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若有修改,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定。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投标文件相同电子文档一份)不退还。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 本均应采用粘贴方式装
13、 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 式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登封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 采购 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政府采购 评审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7.2
14、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封市政府采购网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11 开标时对投标人 的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 13 中小企业声明 声明为中小企业投标单 位的,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当地中小企业局开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5、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 本招标项目 采购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词语定义 2.1 采购人: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2.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评标委员会: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
16、会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而提供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手册及其它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有关技术资料的材料; 2.6 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 及其它伴随服务; 2.7 供货、安装、调试期:指日历天; 2.8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报和传真的发送等)的文字材料。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 ; 3.2 承诺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技术标准; 3.
17、3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 按招标文件要求正确提交投标文件; 3.5 遵守投标人各项承诺、义务、纪律;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承担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2 招标代理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取; 4.3 代 理费由采购单位支付,如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就从其约定。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包括下列内容及按“招标文件”中第 1款 1.1 条内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 1.3 条内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含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技术参数及要求 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第
18、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有疑问应在领取招标文件三日内向 采购人 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如果投标人不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全面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 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将需要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天递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对收到投标人提出的以答复,并以“答疑纪要”文件的形式印
19、发给所有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3)答疑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招标文件的修正 2.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采购人 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招标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签字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文件; 2.3 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可按修正的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准备投标文件, 采购人 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可以使用英文,但文件中的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