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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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 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 年度 部门 决算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 决 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 年 度 部门 决算 报 表 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 01 表 ) 二、 2017 年度收入决算表 (公开 02 表 ) 三、 2017 年度支出决算表 (公开 03 表 ) 四、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 04 表 ) 五、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表 (公开 05 表 ) 六、 2017 年

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 06 表 ) 七、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 07 表 ) 八、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 08表 ) 第三部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年 度 部门 决 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 第一部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 科技合作 哈尔滨工业大学以研究院为载体,依托国家重点学科与鞍山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相关技术领 域合作研发和创新,接受鞍山市有关部门委托,就鞍山市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的技术需求,组织专家学者

3、及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生产和科研攻关,实现人才与项目对接,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以企业为主导,促进鞍山市重点企业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建立国家、省工程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共同申报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 (二) 成果转化 研究院将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 品和装备。 (三) 智力引进 研究院充分利用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育资源,与鞍山市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工程等多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与辽宁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激光

4、相关专业人才。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院士、专家学者到鞍山讲学,进行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哈尔滨工业大学有针对性地开办各类高级研修班,加强对鞍山市青年4 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 (四) 人才培养 研究院充分利用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育资源,与鞍山市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工程等多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与辽宁科技大 学联合培养激光相关专业人才。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院士、专家学者到鞍山讲学,进行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哈尔滨工业大学有针对性地开办各类高级研修班,加强对鞍山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 (五) 社会服务 研究院充分利用省、市政府提

5、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建设国内一流的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 、激光传感与探测技术实验室、激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内企业客户提供研究、开发、演示和验证等技术手段支撑,帮助客户解决实际测试难题, 加快产品投向市场时间 ,全面提升和拓展鞍山激光产业园在激光技术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5 第二部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年度 部门 决 算 公开 报 表 6 第三部分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年 度 部门 决 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 总体 情况 (一)收入总计 1,091.8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091.85

6、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85 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74.94 万元,主要是 由于政策原因当年暂未实施项目及项目已完成未及时结算 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支出总计 1,166.79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299.85 万 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7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

7、3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13万元。 2.项目支出 866.94 万元, 主要是 研究院 2017 年进行了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是为培养研究院后备人才 提供科研、生活上的帮助 ,此项目支出为 74.94万元;进行的科学技术研发项目支出 792万元 。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7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年 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 财政 拨款支出 1,16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9.85万元

8、 ,项目支出为 866.94 万元 。 (二)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166.79 万元, 按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1.56 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 866.94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18.3 万元 。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1.56 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 281.56万元,主要是 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 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 866.94 万元,包括: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866.94 万元,主要是高端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发等项目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 18.29 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 18

9、.29 万元,主要是 缴纳 住房公积金 支出。 三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 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6 年减少(增加) 0 万元,下降(增长) 0%,主要是 0 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 0等, 2017 年参加出国8 (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主要用于 0等, 2017 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0 批次, 0 人, 0 万元。 3.公务用车

10、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 2017 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13万元,比 2016 年减少 12.55 万元,降低 53%,主要原因是 单位隶属关系变动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

11、017 年 12 月 3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7 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 市 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12、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 在 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 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

13、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 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10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 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 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 14.“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 (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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