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第 一 条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是 项 目 投 资 决 策 的 主 要 依 据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公 路 水 路 交 通 运 输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究 报 告 的 编 制 要 求 , 加 强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管 理 , 提 高 投 资 效 益 ,降 低 投 资 风 险 , 推 动 公 路 水 路 交 通 运 输 信 息 化 科 学 发 展 , 根据 国 家 及 交 通 运 输 部 相 关 规 定 ,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中 央 投 资
2、 、 中 央 与 地 方 共 同 投 资 的公 路 水 路 交 通 运 输 信 息 系 统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项 目 , 包 括 计算 机 网 络 、 业 务 应 用 系 统 、 信 息 资 源 库 、 信 息 安 全 基 础 设 施 、信 息 系 统 支 撑 体 系 等 方 面 的 建 设 项 目 。第 三 条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应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 技 术 的可 行 性 、 经 济 的 合 理 性 和 实 施 的 可 操 作 性 进 行 综 合 研 究 论 证 ,经 多 方 案 比 选 后 , 选 择 技 术 可 行 、 经 济 合 理 、 条
3、 件 成 熟 、 投资 效 益 好 的 建 设 方 案 作 为 项 目 的 推 荐 方 案 。第 四 条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文 件 、 公 路 水 路 交通 运 输 信 息 化 、 交 通 运 输 支 持 系 统 等 规 划 , 组 织 编 制 项 目 可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分 期 建 设 的 后 续 项 目 , 原 则 上 应 在 上 期 项 目 进 行 后 评 估 后 ,开 展 后 续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工 作 。2第 五 条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以 应 用 需 求 为 主 导 , 以 信 息 资源 开 发 利 用 为 主 线
4、, 以 提 高 应 用 水 平 、 发 挥 系 统 效 能 为 重 点 ,推 动 应 用 系 统 的 互 通 互 联 、 信 息 共 享 和 业 务 协 同 , 建 设 支 撑交 通 运 输 发 展 的 信 息 化 应 用 体 系 , 充 分 发 挥 信 息 系 统 对 增 强交 通 运 输 效 能 、 保 障 交 通 运 输 安 全 、 提 高 公 众 出 行 服 务 水 平的 关 键 作 用 。第 六 条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 要 给 出 业 务 需 求 分 析 和 现 有 信息 化 基 础 情 况 , 在 此 基 础 上 论 证 其 必 要 性 ,并 根 据 业 务 特 征 、
5、建 设 条 件 , 分 析 提 出 项 目 的 建 设 目 标 、 建 设 任 务 、 技 术 设 备方 案 和 组 织 实 施 方 案 , 进 行 投 资 估 算 和 效 益 评 价 。需 求 分 析 主 要 包 括 拟 解 决 的 业 务 问 题 及 其 根 源 分 析 、 业 务逻 辑 及 业 务 量 分 析 、 系 统 功 能 和 性 能 ( 处 理 能 力 及 特 性 要 求等 ) 分 析 等 内 容 。第 七 条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应 符 合 以 下 基 本 要 求 :( 一 )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和 相 关 国 际 公 约 的 规定
6、 ; 采 用 交 通 运 输 部 及 相 关 部 门 发 布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 二 ) 格 式 规 范 , 内 容 全 面 , 符 合 本 办 法 的 编 制 要 求( 见 附 件 A、 附 件 B、 附 件 C) ;( 三 ) 数 据 准 确 , 论 据 充 分 , 相 关 参 数 前 后 一 致 或 相 互支 撑 ;( 四 ) 重 大 技 术 、 经 济 方 案 , 应 有 两 个 以 上 方 案 的 比 选 ;3( 五 ) 所 需 的 建 设 条 件 均 已 落 实 , 附 有 项 目 评 估 、 决 策( 审 批 ) 所 必 需 的 相 关 合 同 、 协 议 、
7、意 向 书 、 政 府 批 件 等 。第 八 条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应 达 到 以 下 深 度 要 求 :( 一 ) 建 设 需 求 、 建 设 目 标 、 系 统 功 能 及 性 能 、 建 设 方案 、 投 资 估 算 间 有 严 密 的 逻 辑 支 撑 关 系 ; ( 二 ) 具 备 可 度 量 的 效 果 性 目 标 体 系 , 目 标 体 系 能 表 征业 务 问 题 的 解 决 途 径 和 改 善 程 度 ;( 三 ) 系 统 功 能 及 性 能 需 求 的 量 化 指 标 能 指 导 确 定 项 目建 设 规 模 ;( 四 ) 系 统 布 局 应 能 反 映 业
8、 务 运 行 模 式 , 体 现 业 务 特 征要 求 ;( 五 ) 所 有 系 统 建 设 方 案 均 应 体 现 系 统 的 功 能 和 性 能 要求 , 有 明 确 的 技 术 选 型 、 布 署 ( 布 局 ) 和 配 置 方 案 ; 主 要 技术 参 数 能 反 应 设 备 ( 系 统 ) 的 单 价 。( 六 ) 应 用 系 统 及 其 子 系 统 建 设 方 案 应 能 体 现 系 统 的 业务 逻 辑 、 内 外 部 相 关 系 统 ( 子 系 统 ) 间 的 数 据 关 系 , 有 明 确的 系 统 开 发 建 设 工 程 量 ;( 七 ) 数 据 资 源 建 设 方 案 有
9、 明 确 的 数 据 来 源 和 建 库 工 程量 ;第 九 条 经 审 查 批 准 的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可 作 为 项 目 设计 和 建 设 的 重 要 依 据 。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批 复 中 核 定 的 建4设 目 标 、 规 模 、 标 准 、 投 资 和 其 他 控 制 性 指 标 原 则 上 应 严 格遵 守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批 复 后 , 批 复 内 容 有 重 大 变 更 ( 包括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主 要 建 设 地 点 、 业 务 目 标 、 功 能 定 位 、 主要 建 设 内 容 等 ) , 或 初
10、步 设 计 概 算 投 资 超 出 已 批 复 投 资 估 算10%的 , 应 重 新 报 批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第 十 条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应 招 标 选 定 或 委 托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甲级 资 质 的 工 程 咨 询 单 位 编 制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第 十 一 条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单 位 应 组 织 符 合 国 家有 关 部 门 资 质 要 求 、 有 经 验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在 深 入 调 查 研究 的 基 础 上 , 坚 持 客 观 、 公 正 、 独 立 的 原 则 , 科 学 地
11、 进 行 分析 论 证 , 对 提 供 的 研 究 报 告 质 量 负 责 。多 个 编 制 单 位 共 同 承 担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工 作 的 ,应 确 定 一 个 主 编 单 位 。 主 编 单 位 负 责 协 调 有 关 合 作 单 位 的 工作 , 对 研 究 报 告 质 量 负 全 面 责 任 。第 十 二 条 编 制 完 成 的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编 制 单 位 应在 相 关 人 员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后 , 送 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建设 单 位 应 按 规 定 的 程 序 对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12、究 报 告 组 织 预 审 , 并将 附 有 预 审 意 见 的 研 究 报 告 报 送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一 式 3 份 。第 十 三 条 中 央 和 地 方 共 同 投 资 的 项 目 , 涉 及 地 方 投 资 规模 的 , 应 征 求 地 方 相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 落 实 配 套 资 金 , 并 将 资5金 承 诺 函 ( 或 意 向 书 ) 作 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附 件 , 一并 报 送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第 十 四 条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由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审 查 批 复 ,或 委 托 有 资 格 的 咨
13、询 机 构 评 估 后 审 核 批 复 。 按 相 关 规 定 需 报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项 目 ,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在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审批 后 下 达 批 复 。中 央 和 地 方 共 同 投 资 的 项 目 , 由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批 复 可 行 性研 究 报 告 后 , 按 规 定 主 送 或 抄 送 地 方 相 关 投 资 主 管 部 门 。第 十 五 条 本 办 法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运 输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十 六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6附件 1公 路 水 路 交 通 运 输 信
14、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写 提 纲1 项 目 概 述1.1 项 目 背 景1.2 建 设 单 位 概 况1.3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依 据1.4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范 围1.5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与 主 要 建 设 内 容1.6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条 件1.7 项 目 投 资 与 效 益1.8 对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的 调 整1.9 问 题 与 建 议2 需 求 分 析 和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2.1 业 务 概 况2.2 业 务 问 题 分 析2.3 业 务 问 题 根 源 分 析2.4 系 统 功
15、 能 需 求2.5 系 统 性 能 需 求2.6 信 息 系 统 现 状 与 差 距2.7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73 项 目 总 体 方 案3.1 建 设 思 路3.2 业 务 目 标3.3 建 设 目 标3.4 总 体 布 局3.5 建 设 任 务3.6 总 体 架 构3.7 工 程 边 界4 项 目 建 设 方 案4.1 应 用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2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建 设 方 案4.3 数 据 资 源 建 设 方 案4.4 主 机 及 存 储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5 终 端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6 网 络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7 安 全 保 护
16、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8 备 份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9 运 行 维 护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10 其 它 系 统 建 设 方 案4.11 软 硬 件 配 置 清 单4.12 机 房 及 配 套 工 程 建 设 方 案85 环 保 、 节 能 与 职 业 安 全 卫 生5.1 环 境 影 响 及 保 护 措 施5.2 能 耗 分 析 与 节 能 措 施5.3 职 业 安 全 卫 生 措 施6 项 目 招 标 方 案6.1 招 标 范 围6.2 招 标 方 式6.3 招 标 组 织 形 式7 项 目 组 织 机 构 和 人 员 配 置7.1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机 构7.2
17、 运 行 维 护 机 构7.3 人 力 资 源 配 置7.4 人 员 培 训 方 案8 项 目 实 施 进 度8.1 项 目 建 设 工 期8.2 实 施 进 度 计 划9 投 资 估 算 与 资 金 筹 措9.1 投 资 估 算9.1.1 估 算 依 据9.1.2 估 算 说 明9.1.3 投 资 估 算99.2 运 行 维 护 经 费 估 算9.3 资 金 筹 措10 效 益 评 价 和 综 合 论 证10.1 效 益 评 价10.1.1 经 济 效 益 评 价10.1.2 社 会 效 益 评 价10.2 综 合 论 证 和 方 案 推 荐11 项 目 风 险 与 风 险 管 理11.1
18、项 目 风 险 识 别 和 分 析11.2 风 险 对 策 和 管 理附 表附 图附 件注 : 不 同 类 型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 可 根 据 其 建 设 内 容 及 项 目特 点 对 上 述 章 节 条 目 进 行 归 并 或 细 分 , 适 当 调 整 章 节 结 构 ,但 涉 及 的 相 关 内 容 应 按 本 办 法 附 件 B 的 要 求 进 行 编 制 。10附件 2公 路 水 路 交 通 运 输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内 容 要 求1 项 目 概 述1.1 项 目 背 景简 述 项 目 提 出 的 缘 由 , 针 对 业 务
19、问 题 和 业 务 发 展 需 求 , 阐述 项 目 立 项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续 建 项 目 应 对 前 期 项 目 做 简 要 说 明 ; 对 于 前 期 工 作 过 程 较为 复 杂 的 项 目 , 应 简 述 业 已 开 展 的 主 要 工 作 ( 如 : 项 目 建 议书 的 编 制 和 审 批 、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主 要 过 程 、 相 关 的 专 题 研 究等 ) 及 其 主 要 结 论 。1.2 建 设 单 位 概 况描 述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概 况 。 包 括 : 单 位 名 称 、 主 要 领 导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及 项 目 主 管 领 导 姓 名 和 职 务 ; 单 位 的 性 质 、隶 属 关 系 ; 主 要 职 能 ( 职 责 ) 及 相 关 工 作 、 事 ( 职 ) 权 范 围 ;组 织 机 构 体 系 、 各 级 机 构 的 职 责 定 位 及 分 工 ; 人 员 编 制 等 。组 织 机 构 体 系 较 复 杂 的 单 位 , 宜 用 图 表 形 式 描 述 其 组 织 体系 、 职 责 分 工 、 人 员 编 制 。 对 于 多 个 单 位 或 部 门 参 与 建 设 的项 目 , 按 主 办 单 位 和 参 加 单 位 的 顺 序 分 别 描 述 。1.3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依 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