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2 年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讲稿大家好,今天我主要是跟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一下今年新颁布的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的一些主要规定,学习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今年以来新颁布的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二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处理,三是有关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一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就开始学第一个内容一、今年以来新颁布的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一) 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116 号)规定:1、市场中介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2、市场中介组织及其分支
2、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市场中介组织在本省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设区市行政区域以外执业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设区市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日内向县(市、区)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通报。本省行政区域以外注册登记的市场中介组织在本省执业的,应当向省级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省级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日内向设区市、县(市、区)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通报,并在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3、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独立执业,并对执业行为负责,不得有下列行为:(1)提供可能危害
3、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或者资料;(2)对服务作虚假宣传;(3)提供虚假资料、信息,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或者凭证,出2具虚假报告、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文件;(4)以他人名义执业,或者允许他人以本组织、本人的名义执业;(5)对委托人采取隐瞒、欺诈、胁迫、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者他人利益;(6)以不合理条件对委托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7)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8)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9)在收取保证金、定金、预付款、样品的过程中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10)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11)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行业市场中介组织执业
4、;(12)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4、市场中介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市场中介组织资质(资格)证件和营业执照,并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机关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 【这将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的一项内容。 】(二) 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闽政201238 号)规定:1、按照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未经核准的,招标人不得擅自组织招标,政府指定媒介不得发布招标公告【按照规定不需要发改部门立项的项目,其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由招投标监督部门依法予以把关。】。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及项目
5、单位不得以会议纪要等形式替代招标事项核准文件或规避招标。 2、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严禁以低价方式恶意竞争。33、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标明编制人、审核人并签字,其中至少有一名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由于住建部尚未修订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也未对招标职业资格人员作出相关规定,因此暂时不执行“招标文件应有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签字”的规定。但应执行“招标文件需标明编制人、审核人并签字”的规定。】4、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等对招标文件发售、评标专家抽取、专家评标过程等情况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6、 【这里特别强调一下评标专家抽取的保密要求:必须等到评标专家全部到齐之后方可打印专家名单,需要催促专家的,可以对所有抽中的专家发出催告,不得提前打印专家名单进行单个催告,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处理。】5、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在国家和省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是我省唯一依法指定发布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的网络媒介,在其他依法指定媒介发布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步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应当推行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这里说一下个观点:此处所谓的应
7、当推行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我认为并不是一定要原原本本地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各地可以使用各自在其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而制定的标准文本。因为各地对工程招标投标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并不能完全适应各地的具体要求,象我们省建设厅发布的施工、勘察、设计等的标准招标文件,分为通用本和专用本,我就觉得比较好用,只是应该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6、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的,应当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三)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
8、建机一体化4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 号)规定:1、2013 年 4 月 1 日起,各设区市城区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 3000 万元及以上,且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2014 年 4 月 1 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2、符合第一条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的分包条款中,明确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作为分包内容之一,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分包事项中明确。应当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
9、标文件的拟分包情况表中明确拟选用的建机一体化企业。(招标人应当将“建机一体化”的相关要求作为招标实质性内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四)关于在省管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中正式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闽建筑201238 号)规定:1、自 2012 年 12 月 25 日(以招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为准)起在省管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正式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对于符合条件但不适合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建设单位应向省厅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同意后方可不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2、在我省未建立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数据标准之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下同)和投标人应利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
10、福建)制作电子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再另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3、招标人应通过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下称“省交易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原则上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不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得强制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投标人如需购买,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或图纸购买凭证到场核验。【这里说明一5下,我市(包括区、县)的所有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均应采用电子版施工图纸招标,并发布在指定的网络上提供下载,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购买施工图纸,投标人如需购买的,可向招标人申请。】4、招标人应通过省交易网
11、进行招标文件网上备案,提交内容应包括: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XML 格式、计价软件版)以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如有),不再提交上述纸质材料。5、如有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应在原备案的电子招标文件增设页签(注明内容和时间),添加相应内容,重新确认评标参数和 XML 清单文件,形成完整的电子招标文件,于截标前三个日历天上传至省交易网。6、开标前,招标人在省交易网下载完整的电子招标文件,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一并导入开标系统。每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标盾正本(1 份)、标盾副本(1 份)、光盘(1 份)的顺序进行导入 (若标盾正本能正常导入,则不
12、再读取标盾副本及光盘,以此类推)。开标完毕后,现场将标盾退还给各投标人,光盘封存于省交易中心。7、开标时,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验证不通过的,招标人应通知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应通知北京金润方舟软件科技公司(下称“金润公司”)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 CA 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 CA 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 CA 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
13、已被吊销或过期;(3)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4)因投标人的原因,递交的工程量清单计价 XML 电子文档6(如有)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5)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6)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1)、(2)、(3)、(4)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5)、(6)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通过电子化招标投标培训考试合格,其中评标专家应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电子评标专家。10、招标人应事先提供不少于三份的纸质招标文
14、件(包括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供评标专家现场查阅。1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可持申请表领取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省交易中心电子印章,证明其与原件一致。12、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招标人应通过省交易网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已经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五)关于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管理人员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139 号)规定:1、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中,原则上不得设置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或作为计分条件。确需设置的,须符合我省有关规定【这里的有关规定是指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
15、行)(闽建筑200480 号)、福建省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闽建筑200654 号)和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闽建筑20079 号)等文件中的规定】,且应当在招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的还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7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这里说一下,根据有些投标人的反映,由于各地建设行政主
16、管部门对工程项目信息的公示内容要求不一,有许多工程业绩确实存在,但在网站上无法查询到所需要工程详细信息,按照该规定则这些工程项目不能算作工程业绩,有违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原则。有人建议将能够提供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工程也可算作工程业绩,我认为这个应该是可行的,虽然可能存在假证明的现象,但相对来说它比较容易查证。】2、招标文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中,应当以附注的形式明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即:“本招标文件所称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为:(1)在本招标工程以外的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
17、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系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对于中标通知书中未载明项目经理或直接发包且无中标通知书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系该工程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2)变更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作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须在变更满 6 个月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书面函件和已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经理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变更日期以变更备案日起算),并附在
18、投标文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之后。”3、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完整,不得缺页;其中在省外取得的证书若未明确是“岗位证”的,还应提8交发证单位(机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交“岗位证”处理。【这里说明一下,按照福州市的相关规定,我市的招标项目只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对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不要求提交,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即可。】(六)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 (闽建20123 号)规定:1、禁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收房建
19、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存入招标人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或者按照当地规定存入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基本账户。禁止从投标保证金专户内提取现金或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七) 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榕建招201143 号)的规定:1、福州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使用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软件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因使用非规定
20、的软件制作电子招、投标文件,致使电子招、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或者数据无法读取而造成招标失败或者废标等情况的,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投标人应及时升级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 XML 电子文档满足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及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元素的属性值的规定。若不及时升级造成XML 文档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3、所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 XML 电子文档必须符合福建省建设9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及配套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时,应严
21、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和计日工列入其他项目费,甲供材料费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得另行单列。同一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4、招标人如有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须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并应当重新确认招标项目的评标参数和 XML清单数据。在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发布之后,如涉及评标参数和 XML 清单数据修改,须将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对评审内容进行补正。5、一个招标工程存在多个单项工程,或多个单位工程,或多个计价专业类别,导致存在多个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的
2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文字部分)中明确各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的结构内容和文档导入顺序。6、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文件(文字部分)须列出重点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应当包括:(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综合单价。(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计量单位、预算单价。招标人在 XML 清单数据页签选择确定重点评审项目时,必须保证与招标文件(文字部分)一致。7、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工程量清单计价 XML 电子文档结构内容
23、和文档导入顺序的要求,在 XML 清单数据页签导入工程量清单计价 XML 电子文档,并对经自动转化成规定格式的清单计价文件进行盖章。(八)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261 号)规定: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书面委托代理合10同应当明确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实行实名制,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应当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内容应当
24、真实合法,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有形市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中标价和中标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九)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通知(闽建筑201214 号)的规定: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完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1)要求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及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要求,便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执行。(2)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利率类型,并明确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招标人如有终止招标的,应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内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对投标人数量较多可能造成截标前不能及时接收投标文件的工程,招标人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早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加派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