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扩容工程 设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采 购购 编编 号号 : 潢潢 竞竞 采采 【 2017】 019 号号 采采 购购 人人 : 潢潢 川川 县县 城城 市市 公公 用用 事事 业业 服服 务务 中中 心心 代代 理理 机机 构构 : 郑郑 州州 中中 原原 招招 标标 股股 份份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日日 期期 : 二二 一一 七七 年年 六六 月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表 . 3 第三部分 工程概况及内容 . 1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18 第五部分 谈判办法、程序及标准 . 23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的
2、组成 . 29 1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 有限公司受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的委托,就 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扩容工程设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谈判 。 1项目名称: 潢川县城市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扩容工程设计项目 2 采购 编号: 潢竞采【 2017】 019 号 预算价: 50 万元。 3 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 工程概况: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潢川县城东北 7.5 公里,潢上公路东侧、宁西铁路西侧,谈店乡牌坊集村与弋阳街道办事处罗新楼村交叉处的凤凰山处。 采购内容:根据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3、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图纸审查、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工作。 4 供应商 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 备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拟派本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
4、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3 须提供 近 7 年内完成过类似 垃圾处理场渗沥液设计 业绩 二份(中 标 通知书或合同); 4.4 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之后); 4.5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谈判 。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 (北京时间 ) 上午 9:0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3: 00 时至 17: 00 时 (节假日除外 ); 5.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3 谈
5、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 600 元 /本,售后不退。 报名须携带: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类似业绩 二份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证、 近二年审计报告 、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证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2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 供应商 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 供应商 在参加谈判时,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中资格性检查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 6 响应文件递交及 谈判 信息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017 年 7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 楼; 6.3 谈判开始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6.4 谈判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 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熊先生 电 话: 0376 - 3113076 地址:潢川县航空路北段 代理机
7、构: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关老师 电 话: 0376-6182599 地址: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 2 栋 21层 监督部门: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6-5528602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 须知 表 项目名称 : 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扩容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编号 : 潢竞采【 2017】 019 号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采购人: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熊先生 电 话: 0376 - 3113076 地 址: 潢川县航空路北段 2 采购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关老师 电 话: 0376-6
8、182599 地 址: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二里岗正商蓝海广场 2栋 21 层 3 采购范围: 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图纸审查、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报审等相关工作; 项目概况: 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潢川县城东北 7.5 公里,潢上公路东侧、宁西铁路西侧,谈店乡牌坊集村与弋阳街道办事处罗新楼村交叉处的凤凰山 处。 (详见第三部分) 4 4 供应商 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9、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具备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拟派本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 须提供 近 7 年内完成过类似 垃圾处理场渗沥液设 计 业绩 二份(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 4.4 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之后); 4.5 本次 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谈判 。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
10、 2017 年 7 月 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 楼 4 6 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 壹份 , 副本 贰 份; 7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 壹万 元整( 10000.00 元) 保证金的形式: 要求以银行电汇、转帐等非现金方式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提交; 银行及 账 号信息: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 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后,应于谈判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 换取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 单位授
11、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 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 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 谈判 有效期: 谈判 截止日后 60 天(日历日); 9 服务要求 : 达到国家 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与标准的要求; 10 项目实施地点: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指定地点。 11 设计周期: 20 个工作日; 12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13 谈判办法、程序及标准:( 1)谈判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 2)谈判程序及标准: 具体见本谈判文件 “第 五 部分 ”。 14 预算控制 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 为 50 万 , 超 出预算控制
12、价的 为无效报价 。 15 装订要求: 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胶装,不得使用活页夹。 16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 3 人,其中 经济专家 1 人, 技术 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 相关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供应商 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中所规定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 ”系指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详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 郑州中原招标股份 有限公司 ,详见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 2.3“采购方(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 。 2.4“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单位
13、提交响应文件并直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2.5“中标方 ”系指最终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的供应商。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详见 供应商 须知 “前附表第 4 项 ”。 4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 应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相关费用,无论谈判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联合体谈判与项目分包 5.1 联合体谈判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谈判; 5.2 项目分包: 本项目不分包。要求 供应商 就本项目所 采购 的所有内容进行谈判,不得将所 采购 内容或所列内容拆开进行谈判,否则,视为无效谈判。 B 谈判文件说明 6谈判文件的构成 6.1
14、 谈判文件由本谈判文件所列的所有 内容以及在 采购 过程中所发出的补遗(补遗指修正或补充)文件组成。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 1) 谈判公告 ; ( 2) 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 3)合同条款; ( 4) 合同附件格式 ; ( 5)谈判 方式 、程序 及 标准; ( 6)附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供应商在拿到谈判文件时,应仔细检查和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进行更换,否则,因此造成的谈判损失均由 供应商 自己负责;此外,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条款和格式要求,不清楚的建议及时询问,如 供应 商 的
15、响应 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造成谈判无效的,后果自负。 6 7.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指定的 相关 媒体上发布更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含特快专递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到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 供应商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 ,应立即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确认已经收到了澄清或修改文件。 7.3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要求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谈
16、判文件的修改书或补充通知等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 供应商 同样具有约束力。 8.谈判开始时间的变更与推延 8.1 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 相关 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9谈判要求 9.1 供应商 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 使其谈判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谈判可能被拒绝。 10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 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
17、响应文件、谈判有关的往来文件、信函,均应以中文方式进行书写。 供应商 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由 商务 技术 及 报价 两部分组成 (详见第 六 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 要求 供应商 采 用 A4 纸张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张)。 13谈判报价和备选方案 13.1 供应商 除了在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上报项目的总谈判价外,还应按照谈判
18、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 “谈判报价明细表 ”的单价和总谈判价 。 13.2 供应商 对所投项目 不接受 备选方案。 13.3 本项目的谈判货币应以 人民币计算。 14、商务响应文件 14.1 供应商 对谈判范围、合同条款等的响应情况如有偏离应明确提出。 15谈判保证金 7 15.1 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 交纳谈判保证金信息详见 供应 商 须知 “前附表 。 15.3 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 采购 免受因 供应商 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4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15.5 未中标的 供应商 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
19、以无息退还。 15.6 中标的 供应商 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缴纳中标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7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 1) 谈判 后 供应商 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的; ( 2)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签订合同的; ( 3)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按本 须知第 26 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16.谈判有效期 16.1 响应文件从 谈判 之日算起,谈判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日),在此期限内 ,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如果响应文件的谈判有效期不足 60 天的,将可能导致为无效谈判。 16.2 因特殊情况,采购方可于谈判
20、有效期满之前要求 供应商 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的, 供应商 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 供应商 ,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 效。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 贰 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的字样,一旦 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 谈判代表 的)或经法人授权的 谈判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也可依照签字盖章的正
21、本内容复制。 17.3 除 供应商 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 谈判代表 签字,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17.4 电话、特快专递、传真形式 的谈判概不接受 。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供应商 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18.2 每一密封袋上注明 “于 2017 年 7 月 3 日 14:30 (北京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18.3 响应文件必须由专人递交, 供应商 应将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邀请函中注明
22、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方。 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 19.1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交纳响应文件。 19.2 出现因谈判 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时间的,则按采购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 采购方将拒绝在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0.1 供应商 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方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 谈判代表 的)或法人授权的 谈判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章。 20.2 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
23、或撤销通知应按第 18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 “修改响应文件 ”或 “撤销谈判 ”字样。 20.3 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再修改响应文件。 20.4 供应商 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方将按 15.7 款的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E 授予合同 21定标总则 21.1 合同将授予其谈判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 。 2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 22.1 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该行为的采取必须获得监管部
24、门批准方可执行。 22.2 采购人有权利根 据 供应商 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谈判。 23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 23.1 谈判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将在 相关 媒体上发布中标公 示 ,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 3 个工作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会超过谈判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和 成交 供应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3.2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将向其他 未成交 的 供应商 发出 未成交 通知,并无息退还其他 未成交 的 供应商 的谈判保证金; 成交 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 定政府采购合同,并向 采购 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3.3 按照国际惯例采购方无须向 未成交 方解释 未成交 的原因,也不退还其响应文件。 23.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没有签发中标通知书就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的,合同一律无效。 2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