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防御台风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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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镇江市防御台风 应急 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保证防御台风工作高效、有序、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 , 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 现对 2007 年版镇江市防御台风预案(以下简称防台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2 工作原则 本防台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协调应对的工作原则,在镇江市委、市政府和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简称市防指)的 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辖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机构的作用。 1.3 适

2、用范围 本防台预案适用于影响镇江市所辖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各辖市(区)编制防台风预案时,可参照相关内容。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 2.1 指挥机构 市防指是镇江市防台工作的指挥机构。市防指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镇江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等人任副指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2.2 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 汇总掌握相关信息,综 合协调各项救援工作,及时上报应对处置工作情况,调查分析灾害原因及应对处置工作得失,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市委宣传部: 正确把握全市防台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

3、调新闻媒体做好防台新闻报道工作。 市气象局: 跟踪做好天气实况分析报告,监测、预报台风路径等信息,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号。 市水利局: 负责提供雨情、水情、工情及水情预报信息,做好水利工程防台调度;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制订防汛抢险方案和风毁、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提出防台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台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 市属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 市住建局: 负责指导城镇排涝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负责镇江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危险房屋鉴定和市区危房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在建高空作业的管理和自来水水源地保护。 3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

4、台风来临时,通知船只限航、停航;协同公安部门做好车辆调度,确保防台抢险救灾车辆、船舶通行。 海事局: 负责长江水域船只安全,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水源地监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市城管局: 负责城市主次干道、铁路等干线广告牌的抗风能力复核加固及险情排 除。 市农委: 负责农业遭受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负责提出农林牧渔业避灾指导意见,及时统计上报农业灾害情况;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及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协助做好农用排涝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市园林局: 负责城区干道、人行道高杆树木的维护及险情

5、处置。 市发改委: 负责协调安排防台工程建设、除险加固、风毁及水毁修复计划项目的立项和审批, 以及 防台 救灾资金、物资计划 。 市经信委: 负责协调防台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市财政局: 负责安排和调拨防台经 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风毁及水毁工程修复经费。 4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台风期间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台工程实施、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物资,以及破坏防台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防台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负责维护台风期间网络信息安全。 市卫生局: 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

6、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供电公司: 负责镇江电网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的安全供电;负责保障应急指挥部的供电和全力 抢修因台风灾害损坏的供电系统,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石油公司: 负责防台抢险石油供应。 水文分局: 认真做好长江潮位预报工作,做好重点水库、主要河湖水文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水情、雨情等。 市教育局: 负责学校尤其是危旧校舍安全,负责台风期间学校停课、复课通知及学生紧急疏散、转移。 市供销社: 协助组织毛竹、芦席、塑料薄膜等物资供应,并协助做好调运供应工作。汛情紧张阶段,应加强值班,确保抢险物资随时调拨。 市民政局: 负责指导灾区的救灾工作,组织

7、灾区群众的转移安置,开展灾害救灾、救助、捐助;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 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 通信企业: 负责组织、协调市内各基层运营企业,做好应对 5 台风应急通讯的准备,及时修复风毁设施,确保防台通信畅通。 因雨洪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 , 以及制定和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由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 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 “三山”景区 防指,南山管委会 负责管辖内日常的城市防台工作。 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防指 负责动员、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市(区)内日常防台工作。 根据 “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块管条保 ” 的原则,

8、对防台安全负有责 任的单位需分工负责,协同做好防台工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江河堤防、泵站水闸、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的建设、管理及监控;区级政府做好江堤巡查、险情上报、灾民安置等工作;各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实施自保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防指与成员单位,应依据其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自防台工作。 2.3 办事机构 组织名称 防台职责 办事机构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统领镇江防台工 作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市水利局) 下 级 机 构 京口区防指 辖区内防台 京口区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 (设在 区农委) 润州区防指 辖区内防台 润州区 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

9、 (设在区水利局) 镇江新区防指 辖区内防台 镇江新区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 (设在区建设局) 6 丹徒区防指 辖区内防台 丹徒区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 (设在区水利农机局) 丹阳市防指 辖区内防台 丹阳市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 (设在市水利局) 句容市防指 辖区内防台 句容市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 (设在市水利农机局) 扬中市防指 辖区内防台 扬中市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 (设在市水利农机局) “三山”景区防指 “三山”景区 防台 “ 三山”景区 防汛防旱 指挥部 办公室(设在 “三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 市斜坡地质灾害指挥部 负责地质灾害防 治 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

10、市国土资源局) 3 预防预警 3.1 信息预测与报告 市气象局 负责监测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台风趋势预报, 及时将台风路径、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报告市防指,并向社会发布。 水文分局每日 8 时向市防指报送长江、主要河流、防洪重点水库的水情信息。 市防办依据台风与防御工程的水文、工情 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台风与降雨的发展趋势,提出防 御对策, 及时报告市政府、市防指和省防指。 7 镇江市防台风信息报告工作流程图 水文遥测站气象站水文分局市气象局3 市 4 区 2 委防办市防办 市防指市政府省防指市应急办3.2 预警级别 防御台风预警共划分为

11、4 个级别,由轻到重分别为级预警、级预警、级预警和级预警,对应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种颜色。满足强制性指标条件,界定为相应的预警等级。 镇江市防御台风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预警等级 预报最大风力 预报 24h 降雨量 预报长江镇扬河段 镇江(二)站 潮位 强制性指标 辅助指标 辅助指标 蓝级色预警 8 级以上 100mm 以 上 接近或超过 7.0m 级黄色预警 10 级以上 150mm 以上 超过 7.5m 级橙色预警 12 级以上 180mm 以上 超过 8.0m 级红色预警 14 级以上 210mm 以上 超过 8.59m 3.3 预警及发布 市气象局 负责发布台风信息与预警。 市防指 负

12、责发布防台风等级预警信息。 市防办 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的通报。市防指防台风相关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各自的需要,发布相应的防 8 台风预警信息。各辖市(区)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可以参照发布防御台风预警信息。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视预警信息情况发布 处警指令,并布置检查落实,同时视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指报告。 3.4 预防 当接到防御台风预警消息后,各级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应加强对各类防洪工程及各类设施的检查与巡查。 市水利局 启动各级巡查队,加强对长江堤防、水库、涵闸等水利工程,尤其是在建水利工程的防台巡查; 海事部门 加强对航道、渡口、码头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市住建

13、局 加强在建工程、危旧公房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市城管局 负责户外广告牌的检查工作; 市农委 负责高效农业生产设施检查与预警通报 ; 供电公司 做好输电杆线、变压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危旧校舍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 突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 强化预警、落实责任等工作由市斜坡地质灾害指挥部组织实施。其它各级防指与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各自的需要,做好相应的防台风巡查工作。 9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分级与预警相对应,分为、共 4 个级别,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的响应,其次是级、级,级为最低响应级别。 若预报将遇强降雨或长

14、江高潮位 , 则提高一个应急响应等级。 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内 容。、级预警响应行动由市防指统一部署,级预警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 4.2 应急响应行动 4.2.1 级应急响应 由市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市气象局、水文分局负责人、市防办工作人员参加。密切关注台风动向,研究分析台风可能的影响,了解全市水、雨、工情信息,提出防台应急响应意见,布置有关工作,及时将台风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根据批示,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防台抗台工作。各辖市(区)防办加强防台值班,保障信息畅通。 4.2.2 级应急响应 由市防指副指挥( 市水利局长或政府办公室副秘

15、书长)主持会商,防办、水利、气象、住建、交通、国土、环保、城管等与 10 防台抗台关系密切的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辖市(区)防指副指挥参加。部署防御台风抗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发布人员梯次转移指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办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长江洪水和主要河流水位的预测预报。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内水库、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及时掌握受影响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灾情检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防台信息报告市防指总指挥、指挥并报告 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指,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防台抗台工作。各辖市(区)政府与防指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4.2.3 级应急响应 由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和辖市(区)防指指挥参加,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市气象局汇报台风发展趋势和预报意见;市防办提出防御重点措施和建议;市住建、国土、交通、城管、环保、农委、电力、通信等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气象、水文等部门加强水情、雨情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的台风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市住建、国土、交通、海事、城 管、环保、电力、通信等部门 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并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抗台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抗台工作。镇江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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