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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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 ( 讨论 稿) 说明 :本讨论稿是由各部门教职工代表草拟后,经中心主要领导听取意见和建议,由工会整理修改后,再由中心行政会议(扩大)讨论,再修改整理而形成。请中心各位教职工在对应每个条款的表格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意的打“”,不同意的打“”并提出修改意见(可添纸),于 30 日 11: 00 前发到裴光华老师内部邮箱。 一、指导思想 根据荔湾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荔人200992 号)、荔湾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荔人社20103 号) 文件精神, 全面、稳妥地推进干部职工绩效考核, 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结合本

2、单位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二、 考核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二) 奖惩分明、突出实效、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原则。 (三)分类考核原则。 (四)平稳推进原则。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三、 考核 办法形成及 程序 1、办法形成 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绩效方案经从下至上的方式推进,先由各部门推荐代表在部门内讨论修改,形成部门意见;再由三个部门(综合部、 中学部、小学部)共同讨论相议,形成基本一致意见;再三由中心工会汇总交各部门代表再次审议,提交党政联席扩大(由各部门代表的小组长列席)会议讨论,形成讨论稿,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

3、最后整理成文交教代会讨论直至通过(可安排一次以上教代会)。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2、绩效方案 经教代会通过后,在本 中心公示五个工作日 ,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由中心 组织实施。每次分配后的具体情况(含各人得分、计算过程、最后分配及余额等结果)须向全中心公示五天。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五、分配方式 1、绩效工资以职称 类别为依据。( 2011 年上半年标准: 副高 级:2052 元,中级: 1615 元,助理级: 1397 元,工勤人员:在职工人的绩效工资 按原标准的 2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2011年下半年以 2011年 6 月的为准。)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2、中心绩效奖方案由

4、按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 放的部门 奖励性绩效工资(原部门绩效工资,下面简称学期奖) 和突出贡献奖三部分构成, 其中 按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基本奖,下面简称:月奖) 占 80%; 学期奖占 15%,突出贡献奖占 5%, 统一在学期末发放。假期按下拨的级别工资的 80%发放,其余 20%归并入学期奖和突出贡献奖发放。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四 、实施对象 须参加本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全体 教职工。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五、分配方式 1、绩效工资以职称类别为依据。( 2011 年上半年标准: 副高 级:2052 元,中级: 1615 元, 助理级: 1397 元,工勤人员

5、:在职工人的绩效工资 按原标准的 2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2011年下半年以 2011年 6 月的为准。)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2、中心绩效奖方案由按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的部门 奖励性绩效工资(原部门绩效工资,下面简称学期奖) 和突出贡献奖三部分构成, 其中 按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基本奖,下面简称:月奖) 占 80%; 学期奖占 15%,突出贡献奖占 5%, 统一在学期末发放。假期按下拨的级别工资的 80%发放,其余 20%归并入学期奖和突出贡献奖发放。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3、参与 中心奖励性绩效分配的行政 ,除按本办法考核外,每月另发 500 元职务津贴,其

6、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由教代会另行制定,经中心法人代表审批后执行。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六、具体内容 : 见附件 1、 2、 3 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1 年 6 月 28 日 附 件 、 1、 月 奖 (原基本奖) 评 分细则 2、部门绩效奖励评分细则 3、突出贡献奖评分细则 附件 1 1、 月奖 评 分细则 (80%) 类别 序号 评价细则 评价 标准 自评分 评审小组评分 月 奖 1 考勤:每月按 22 天计算。(各部门按月进行记载,将考勤情况在全中心进行公示,按中心工作章程执行) 30 分 2 工作量: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效果好,无重大责任 事故。 70 分

7、服从分工,工作认真负责,主动为教师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无安全责任事故。 合 计 100分 1、 月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评 分细则 序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1 2 附件 2 2、部门绩效奖评分细则 ( 15%) ( 略) ( 以各部门自行讨论通过为依据,现 因权重改变,建议各部门 再 修改分值) 附件 3: 3、突出贡献奖评分细则 ( 5%) (材料 需由 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 项目 指标 奖 励 内 容 得分 突 出 1.网站 完成 5 篇 /月 /人( 2 分); 完成 6 篇或以上 /月 /人( 3 分) 2.承担课题 个人独立承担 课题 立项或结题 ,国家级( 8

8、分)、省级 ( 5分);市级立项或结题( 4 分);区级 ( 3 分) 参与课题: 1 分。 贡 献 奖 (备注:得分从高不从低,最高 8 分,平行不叠加) 3.论文 论文发表类(最高 6 分) 公开刊物发表( 3 分);非公开刊物发表( 1分); 论文获奖类(最高 6 分) 国家级奖励( 3 分);省级奖励( 2 分);市级奖励( 1 分) 4.到校指导、组织专题活动 到校指导(在完成 30 节的 基本工作任务后):每学期听课多 5 10 节记 2 分, 11 15节记 3 分, 16节以上记 4 分。 主持专题活动( 完成部门的基本工作任务后 ): 每学期 主持专题活动多一次记 1 分,两次记 2 分,三次及以上记 3 分。 5.高考 超额完成当年市级下达的高考指标数,全体工作人员加 4 分, 所有 高考学科的教研员在此基础上再加 4 分。 高考学科平均分,进入全市区属学校前六名,学科主管教研员:第一名加 8 分,第二名加6 分,第三名加 4 分。 6.超工作量 以竞岗的职位数作为标准,超出岗位设置的部分( 3 分) 各部门在职位数减少的情况下,分担了工作的人员 ( 2 分) 假期值班所产生的费用在绩 效奖中支出。 合 计 3、突出贡献奖评分细则 序 同意 不同意 修改建议 1 2 3 4 5 6 中心教育工会 2011 年 6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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