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叶剑英和叶间明1897 年 4 月 28 日生,原名叶宜伟,字沧白。广东省梅县人。1917 年入云南讲武堂。曾参与筹建黄埔军校,任教授部副主任。1926 年任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二师师长,后任四军参谋长。192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 年 12 月率领所部教导团参加广州起义,任军事指挥部副总指挥。1928 年赴莫斯科学习。1930 年回国。1931 年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参谋长,中央军委总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西北军委会参谋长兼红一方面军参谋长,工农红军学校校长,瑞金卫戍区司令,闽赣及福建军区司令员。参加了长征,任一纵队司令员、前敌总指挥部
2、参谋长。到陕北后参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参谋长,并协同周恩来在国民党统治区做统战工作。1941 年 2 月任中央军委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北平市市长。1946 年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首席代表。1948年 12 月1949 年 8 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副书记。建国后,历任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华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南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代书记。1949 年 10 月当选为中苏友好协会总会理事、中央人民
3、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49 年 12 月1953 年 1 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0 年 4 月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950 年 9月1954 年 7 月任广东省政府财经委员会主任(兼)。1953 年 1 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 年 6 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4 年 9 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4 年 11 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1958 年 3 月任军事科学院第一任院长兼政委。1959年 4 月、1965 年 1 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65 年 1 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75
4、 年 1 月任国防部部长。1978 年 3 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83 年辞)。1982 年 9 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83 年 6 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还曾任中国钓鱼协会名誉主席,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十一届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 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1985 年 9 月经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同年辞去党、国家和军队领导职务。1955 年被授予元帅军衔,并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
5、2 年获哥伦比亚众议院授予的特级大十字民主勋章。1986 年 10 月 22 日在北京逝世,终年 89 岁。 叶简明简介叶简明,1977 年(丁巳年)6 月 5 日出生,中国华信创始人。现任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理事会主席、中国文化院理事会主席、美国能源安全理事会荣誉主席、上海能源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主席。捷克共和国总统经济顾问、香港新民党政治顾问,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简称 UIC)荣誉院士 1 ,获评国际跨国公司领袖、亚洲品牌十大杰出领袖、 2-5 国际投资战略家、 6 全球华人影响力人物、 7 2016 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8 、2016年度中国公益人物。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