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3725763 上传时间:2019-07-09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4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19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下文是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欢迎阅读!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

2、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规划应当符合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并与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19震灾预防、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

3、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卫生、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教育、环保、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的防震避震和自救互救能力。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九条 地震监

4、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应当满足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省防震减灾规划,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19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纳入同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支持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第

5、十条 地震监测台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国家和省投资建设的省地震监测台网(站)由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由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十一条 下列重大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一)核电站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核设施;(二)存在发震构造,且可能诱发五级以上地震的大型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19水库;(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油化工

6、、燃气等大型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管理,其运行和维护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二条 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所需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二)特大桥梁;(三)大型水库大坝。一百二十米以上的超高层建(构)筑物或者结构特殊、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强震动监测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并接受省、市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

7、部门的业务指导。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需要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的地方标准。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19地震监测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共享,为社会提供服务。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站)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地震监测信息应当纳入全省地震监测信息系统。第十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海洋地震信息速报制度。海域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和当地海事管

8、理机构通报情况;海域地震可能影响海域作业安全或者引发海啸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第十五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统一由省人民政府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对社会上出现的地震传言或者谣言,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正确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澄清,应急、通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新闻媒体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宣传正确信息。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地震监测、预测等防震减灾相关科学技术活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

9、门应当建立异常信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19息处理制度,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所收到的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信息,并视情况公开核实结果。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已建地震监测设施的技术性能及观测环境保护范围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市、县

10、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开展震害预测,为编制、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提供依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地震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城市震害预测及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资料。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当采用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动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7 / 19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的结果,确保规划符合防震减灾的总体要求。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调

11、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防震减灾的各项工作,加强区内震情信息交流与会商,开展地区间联防协作。第二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下列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一)核电站和其他核设施,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的生产、贮存及输送管道(网)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二)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干线的单孔跨径超过一百五十米的特大桥梁和大型隧道,级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以上机场,年吞吐量二百万吨以上的大型港口;(三)大型水库的大坝和城市上游的级挡水坝,装机容量一百万千

12、瓦以上的热电厂、三十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五百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四)省、市二百千瓦以上大功率广播发射台和电视台,通信枢纽的程控机主楼;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8 / 19(五)大中城市主要供电、供水、供气、输油管(网)的调度控制工程;(六)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粮油加工厂,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大型海洋平台,二万吨以上大型船坞项目,高度超过一百米(地震基本烈度度和度区中软、软弱场地高度超过八十米)的建设工程;(七)位于地震基本烈度度以上(含度)分界线两侧各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占地范

13、围跨越不同地质构造和工程地质单元的建设工程;(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前款规定之外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第二十二条 学校、医院、机场、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当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第二十三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9 / 19

14、相应的资质,向评价项目所在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管理和监督。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向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地震行业及有关行业的技术、管理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三)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建设工程特性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在受理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并通知申请单位和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国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

15、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得作为抗震设防的依据。第二十五条 下列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地震小区划图:(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城镇规划区;(二)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区域内的新建开发区;(三)位于地震基本烈度度以上(含度分界线两侧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0 / 19八公里范围内),或者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地区内的城市、经济开发区;(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重点地区。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地震小区划图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受理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

16、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经审定的地震小区划图应当作为城乡规划和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报批时,应当提供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各级发展改革和建设、规划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审查的必备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文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审批。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抗震设防纳入监理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