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 PPP 项目沉降观测服务 招标编号: ZJTC-2017-027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3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7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2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第五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 29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5 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 PPP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鄞发改投 2017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沉降观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20.41 亿元,招标控 制价 2946912 元。 2.2 工程概况:鄞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经二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 1186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16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纬二路(经一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1885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0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一路(咸开路临春路)工程:全长约 5180 米,其中咸开路宏围路段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16 米,宏围路临春路段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临春
3、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2253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 2514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50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四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 2174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16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 2727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德胜路(启航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 2012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北2区陆域形成塘渣填筑工程:填筑区域总面积约为 228.79 万平方米,在原吹填顶面标高黄海高程(以下简称高程) +1.5 米的基础上填筑塘渣或素土
4、至 +2.8 米高程,平均填筑净厚度为 1.3 米,总填筑工程量约为 426.11 万立方米(包含沉降补方量);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北区绿化工程:总面积约 344234 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 284588 平方米,道路、铺装等面积 42265 平方米,水域面积 16931 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 450 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范围内 2.4 服务周期:观测期 13 个月 2.5 招标范围: 在工程范围内, 沉降观测板的制作、埋设,沉降观测数据采集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及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 1)投标人资质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核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 2)拟派的测量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 2017 年 7 月、 8月、 9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5 一致) ( 3)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17 年
6、11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报名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5.2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11 月 24日 下午 16: 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以银行汇票(电汇)或网银形式交至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 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河支行,银行账号: 811
7、3110130216179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 55号俊鸿嘉瑞大厦 9楼会议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上发布 7.2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 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的注册。 7.3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上公布,公
8、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单小青 电 话: 0574-8819463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 鄞州区四明东路 568 号 1 号楼 501 室 联 系 人: 李克勇 电 话: 0574-88395926、 13306605625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序号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宁波大嵩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小青 联系电话: 0574-88194638 2 招标代理 : 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
9、四明东路 568号 1号楼 501室 联系人: 李克勇 电话: 0574-88395926、 13306605625 3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 PPP项目沉 降观测服务 4 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内, 沉降观测板的制作、埋设,沉降观测数据采集等。 5 招标控制价 2946912 元 6 资金来源:融解解决 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 招标项目概况: 鄞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经二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 1186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16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纬二路(经一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 1885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0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一路(咸开路临春路)工程:全长
10、约 5180 米,其中咸开路宏围路段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16 米,宏围路临春路段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二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2253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三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 2514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50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四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 2174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16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经五路(临春路德胜路)工程:全长约 2727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德胜路(启航路经五路)工程:全长约 2012 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 24 米;鄞州经济开发区北 2区陆
11、域形成塘渣填筑工程:填筑区域总面积约为 228.79万平方米,在原吹填顶面标高黄海高程(以下简称高程) +1.5 米的基础上填筑塘渣或素土至 +2.8 米高程,平均填筑净厚度为 1.3 米,总填筑工程量约为 426.11万立方米(包含沉降补方量);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北区绿化工程:总面积约 344234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 284588平方米,道路、铺装等面积 42265 平方米,水域面积 16931 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 450平方米。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核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 质; ( 2)
1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测量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17年 7月、 8月、 9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 3)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7 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及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12 服务周期:观测期 13 个月 13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细则) 14 投 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 90 天 15 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格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3、电子格式: U盘一份(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放入商务标包封中。 装订要求:建议采用软装。 16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7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 16日 11:00时 18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 17日 17:00时 19 投标文件提交:收件人:招标人 收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 55 号俊鸿嘉瑞大厦 9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 28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0 开标时间: 2017年 11 月 28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 55 号俊鸿嘉瑞大厦 9楼
14、会议室 21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家。 23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 5%; 担保 形式 : 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 或转账支票。 24 1.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该费用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 2002 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中标人在代理机构发出传真通知 5 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3.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款的 5 % 2 服务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3 天 3 提前服务周
15、期奖励标准 0 元 /天 4 延误服务周期赔偿标准 3000 元 /天 5 延误服务周期赔偿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30 % 6 未达到承诺的服务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40 % 7 未履行承诺的驻场人员现场服务到位率违约金限额 履约担保金额的 30 % 8 驻场人员现场服务到位率(按每月30 天考虑) 80%及以上 9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同意” 10 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 要求投标单位承诺“同意” 9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1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10 投标人
18、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
19、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 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