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市镇海区危旧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项目 公开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ZGZB2017-329 采购人: 宁波市镇海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 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十 一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22 第 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5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1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39 2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中冠工程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镇海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宁波市镇海区危旧房屋安全
2、动态监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 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ZGZB2017-32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 、公告期限: 2017 年 12 月 05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1 日 五、 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采购 预算 /最高限价 一 区属危旧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 招投标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由(甲方)区房地产管理中心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房屋安全 专项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326.00 万元 /年 五、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或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 进行资格审查时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只对中
4、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自行至检察院申请查询,查询结果编入投标文件)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3 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六 、采购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017 年 12 月 0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
5、假日除外) , 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30。 2、 发售地点: 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4 楼 1401 室。联系人:庄宁超,联系方式: 0574-87731619;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400 元 , 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 邮递 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 账号 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 4、 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2)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或建筑物纠偏和平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5)投标 人
6、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打印加盖公章)。电子资料请发送至邮箱:。 七、 投标 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 : 2017 年 12 月 26 日 09:30(北京时间) 。 八、 投标及 开标 地点: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 55 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 九、 所有 投标 文件都应在 开标 当天 投标 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 开标 地点。没有购买 采购文件 的 投标人 不能参加 评标 。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 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 投标 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 。 重要提示: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
7、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 http:/)、镇海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 ”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十、 本次招标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902000120190005234 4 本项目投标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 陆 万 元整( 60000.00 元 )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0:
8、 00 前以 网银、 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交 上述账户,未在规定 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十一、 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185 号)。 十二、 业务咨询及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宁波市镇海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 刘丑宏 联系 电话: 0574- 86283092 联系地址: 宁波
9、市镇海区 招宝山街道工农路 8 号 采购 代理 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 0574-87977488 传真: 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4 楼 1401 室(温州银行大厦) 5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 采购人: 宁波市镇海区房地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 刘丑宏 联系 电话: 0574- 86283092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 555 号名汇东方大厦 14 楼 1401 室(温州银行大厦) 联系人: 陈傲坤、刘霞 电话: 0574
10、-87977488 传真: 0574-87355652-818 2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或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政
11、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 进行资格审查时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只对中标候 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自行至检察院申请查询,查询结果编入投标文件) 。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5)本项目不接受联
12、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 5 商务条款资料部分: ( 1)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服务期限 : 招投标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由(甲方)区房地产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管理中心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房屋安全专项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3) 付款 方式 : 待 资金到位后, 采购人根据实际服务量按季度支付至 季度 总服务费用的 80%,剩余 20%服务费待第三方审计后,于合同期满后一年内支付。 ( 4)资金 支付 : 专业动态单位服务费 用从财政房屋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 。 ( 5)转包与分包:不允许 ( 6) 履约保证金 :
13、合同总价 的 5%,合同签订前 5 个 工作日内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服务 期 结束后 无息 退还。 6 投标报价: 1)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 326.00万元 /年( 3260000.00元 /年),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 2)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 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 ,报整个服务项目总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费用包含安全监测费、服务咨询、资料收集、成果编制等所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 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3)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4、7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日历天;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00)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原件和收据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 10:00 前以网银、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 绝。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902000120190005234 9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部分: ( 1)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的 8.1
15、、 8.2条款规定; ( 2)投标文件装订特殊要求:资格证明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报价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技术商务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 ( 3)投标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证明文件(含正本、副本)装袋按要求密 封做好标记;将报价文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件(含正本、副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将技术商务文件(含正本、副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不符合规定的为无效投标。 1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 26日 09:30(北京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 2017年 1
16、2月 26日 09:0009:30(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 2017年 12月 26日 09: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 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 12 开标顺序: 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同 时开启并当场唱标。 13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 14 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镇海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采购代理公司
17、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向 中标人 收取招标服务费。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1.2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二、 投标人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 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
18、企业或组织。 2.2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 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 4) 参加本次 投标 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纪录 ; ( 5)满足 采购人 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 投标资料表 中及其他部分资格要求) (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7)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
19、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代表 若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合法公民。 4、 投标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 三、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 含 有 以下 部分, 文本条款 装订 成册 。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 分 投标资料表 第 三 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 四 部分 评标办法 及 标准 第 五 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 六 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20、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质疑与投诉 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 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2 对于受理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21、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 采购代理机构 所作的答疑不引起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正或更正。 6.3 采购代理机构 发送的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