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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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 (盖章 ) 招标代理人 :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 时 间:二 一七年 六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1. 总则 . 20 2. 招标文件 . 22 3. 投标文件 . 23 4. 投标 . 26 5. 开标 . 27 6. 评标 . 28 7. 合同授予 . 28 8. 重新招标和 不再招标 . 29 9. 纪律和监督 . 29 10 违约责任 . 30 11 中标承诺 . 30 12 行贿犯罪查询 . 30 13 项目部关键岗位

2、人员配备 . 30 14 维护管理 . 30 15 维护、监测标准 . 30 1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4 评标办法前附表 . 35 1. 评标方法 . 37 2. 评审标准 . 37 3. 评标程序 . 37 第 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4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45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9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97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130 第八章 图纸 . 131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桥头

3、胡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7GC060127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 :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2 工程概 况: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建设规模: 全村共有 1596户 8000 人 (包括外来人口 3000 人 ),污水管网铺设总长约 21839 米、 500*500 砖砌污水井共 256 座、 700 砖砌圆井 283 座、 1000 砖砌圆井 19 座、 D160 清扫口 2394 座、 300塑料清扫井 1596 座、 2m3 玻璃钢化粪池 40 套

4、、 4m3 玻璃钢化粪池 10 套、 2.4m*1m*1m不锈钢隔油池 3套、厌氧池 2座、一体化处理设备 1座、水泥路面拆除及修复面积各 13536平方米、出户管户内部分等项目 及竣工日期后 9 个月管网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甲供材料详见合同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招标 控制价: 9316924 元 (不含甲供材料)。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240 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 污水管道铺设、污水井及提升井制作、路面拆除及修复、玻璃钢化粪池安装等项目 以及竣工日期后 9个月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5、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7 年 6月 30 日 11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 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具 备有效的建筑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 投标人 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 投标人须为宁建发【 2016】 60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6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 “2016 年度市政公用工

6、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 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 关于公布 2017-2018 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 2017 6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 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7 投标人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含临

7、时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 2.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

8、014 年 1月 1 日至 2017年 6 月 30 日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 : 0574-83555104。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25 日 9:00 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7 年 6 月 30 日 11 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 ( http/:)网

9、页下方下载 。 七、投标保证金: 1、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 39752001040010207 4、 保证金金额: 壹拾捌 万元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 5、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7月 25 日 8:00 时前实际到帐。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 65131823。 八、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 宁海县 桥头胡街道 联系人 : 章琪峰 联系电话: 13429278210 招标代理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兴工二路 7号 联系人: 邬芬娣 联系电话: 0574-25551110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宁海县人民政府桥头胡街

11、道办事处 地址 : 宁海县 桥头胡街道 联系人: 章琪峰 联系电话: 13429278210 1.1.3 招标代理人 名称: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海县兴工二路 7 号 联系人: 邬芬娣 联系电话: 0574-25551110 1.1.4 项目名称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 宁海县 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1.1.6 建设规模 全村共有 1596 户 8000 人 (包括外来人口 3000人 ),污水管网铺设总长约 21839 米、 500*500 砖砌污水井共 256 座、 700 砖砌圆井 283 座、1000 砖砌圆井

12、 19 座、 D160 清扫口 2394 座、 300塑料清扫井 1596 座、 2m3 玻璃钢化粪池 40 套、4m3 玻璃钢化粪池 10 套、 2.4m*1m*1m 不锈钢隔油池 3套、厌氧池 2座、一体化处理设备 1座、水泥路面拆除及修复面积各 13536 平方米 、 出户管户内部分等项目及竣工日期后 9 个月管网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甲供材料详见合同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1.1.7 工程造价 招标控制价 9316924 元(不含甲供材料) 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1.2.2 资金来源 自筹 宁海县

13、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 1.3.1 招标内容 污水管道铺设、污水井及提升井制作、路面拆除及修复、玻璃钢化粪池安装等项目 以及竣工日期后 9个月的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7月 (以开工报告为准 )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3.4 安全要求 合格。 1.3.5 工程类别 按 给水排水工程三类 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按浙建站 定 2016 23号文件调整, 税金按增值税

14、率 11%、规费按甬建价 201113 号文件规定计列(其中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 2014540 号规定计算) 。 1.36 报价要求 上限 8756915 元;下限 8476911 元(均含本数) 其中 暂定价、 暂列金、 9 个月运行维护费和出户管户内部分项目费用 2316815 元 (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 )均未下浮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

15、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5、 投标人须为宁建发【 2016】 60 号文件关于公布 2016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 “2016 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 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 2017-2018 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 2017 6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 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 桥头胡村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文件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 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16、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7、 投标人 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含临时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3 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7、)不良行 为 记 录 系 统 以 及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 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9 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 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 1.10 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在 2017 年 7月 7 日 16:30 时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1 11 分包 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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