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海县三山涂围垦工程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宁海县双盘三山围涂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明标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海县三山涂围垦工程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 2017439 号 批准建设 , 本次招标项目为 宁海县三山涂围垦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业主为 宁
2、海县双盘三山围涂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为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由宁海县筹措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 公开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 宁海县 2.2 工程规模: 工程设计围涂面积 1751.7342 公顷(约 2.62 万亩);新建 20 年一遇标准海堤全长 15.975 公里、排涝闸 3 座 、河道 3 条。 2.3 总投资: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213888.53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为 161318.01 万元 2.4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 约 69000 万元 2.5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预算 : 150 万
3、元 。 2.6 招标范围: 宁海县三山涂围垦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等) 2.7 标段划分: 共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已入围 2017-2018 年度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和宁海县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资格,且
4、招标代理资质和造价咨询资质均为甲级 。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工程 师及以上职称且 具有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3 3.5 投 标人 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 2014 年 11 月 24 日至2017 年 11月 23 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应通过其单位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
5、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附入技术标明标部分正本中;未通过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未将检察院出具 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附入技术标明标部分正本中,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负责人 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
6、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 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到 2017 年 12 月 14 日 16:00 时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伍仟 元; 5.2投标人应于 2017年 12月 14日 16:00前将投标 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
7、形式交至浙江中瑞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 955088020498210016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 5 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双盘三山围涂工程指挥部
8、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 63 号利时金融大厦 A 座 17 楼 联系人:杨立平、王政 电话: 0574-88103779、 0574-88107620 传真: 0574-88107620 9.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http:/)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招标人:宁海县双盘三山围涂工程指挥部 2 招标代理人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9、 联系人:杨立平、王政 电话:0574 -88103779、0574 -88107620 传真:0574 -88107620 3 招标项目名称 宁海县三山涂围垦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4 建设地点 宁海县 5 工程规模 工程设计围涂面积1751.7342公顷(约2.62万亩);新建20年一遇标准海堤全长 15.975公里、排涝闸3座、河道3条。 *6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预算 150 万元 7 承包方式 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承包 8 分包服务 无 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招标范围 宁海县三山涂围垦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
10、制等) 11 建设资金来源 由宁海县筹措解决 6 *12 投标 人资格 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已入围2017 -2018年度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和宁海县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企业资格,且招标代理资质和造价咨询资质均为甲级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 师及以上职称且 具有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招标代理
11、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投标人 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 11月 24日至2017年 11月 23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应通过其单位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附入技术标明标部分正本中;未通过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未将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附
12、入技术标明标部分正本中,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 拟派 项目负责人 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负责人 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不符合资格要求任意一条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 时间开始起 9
13、0天 。 7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伍仟 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2 月 14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 支票形式交至浙江中瑞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广发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 9550880204982100161。 16 招标文件答疑 质疑 截止时间 : 2017年 11月 30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 : 2017年 12月 1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17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格式(包括技术标暗标部分、技术标明标部分及商务标部分):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电子
14、版格式(包括技术标暗标部分、技术标明标部分及商务标部分):光盘或U盘一份, 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放入商务标包封中。 18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 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15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19 开 标 开始时间 :2017年 12 月 15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 宁 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 2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21 商务标编制内容 详见本须知第 9.
15、4条款 22 技术标编制形式 部分暗标、部分明标 23 技术标编制内容 详见本须知第 9.2 和 9.3条款 *2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壹拾万 元 在签订合同前支付给招标人,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扣除相关费用后(如有)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 25 评标委员会 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 26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人须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招标代理合同”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咨询人”和“受托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
16、招标人”、“投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7 关于证书和原件资料的提交要求 除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外,投标文件中涉及资格评审 和技术标评审 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原件,投标人应在开 标时随带备查,评标委员会可视情要求投标人提交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验,如投标人未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相应评审内容不予认可。 28 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500元的交易席位费(已提交长期交易席位费的投标人除外),并向招标代理人提交300元的资料费。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17、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 代理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9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招标项目 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本项目招标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工程 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工期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2、 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
18、金通过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 规定 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 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2.3 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3.2.4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2.5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2.6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 构相互有控股或参股的; 3.2.7 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2.8 与招标人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他利害关系; 3.2.9 与本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2.10 被责令停业的; 3.2.11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2.13 在最近三年内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