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河区 2017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G2017-01-28) 招 标 人: 天津市 宁河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 年 九 月 二十 六 日 宁河区 2017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8 第六章 图纸 . 84 第七章 技术规范 . 8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6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2、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河区 2017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河区 2017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由 天津市 宁河 区 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宁河区 2017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 的批复( 宁 审批 政投 2017100号)文 批准建设 ,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 以 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编号 NHGL201702号) 文 批准 。 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宁河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共包含宁河区 7条乡村公路,路线总长度 20.2公里,本次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及安全设施。 2.2 计划工期: 56日历天(即: 2017年 11月 6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范围包括: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及安全设施工程 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 至少完成过 一项 四级或以上公路 工程 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4、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 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9月 2
5、6日至 2017年 9月 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至 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号麦迪逊广场 2楼 2门 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 或者营业执照副本 原 件 ) 、企业资质证书副 本原件( 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 )、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
6、0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与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7、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宁河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 宁河区桥北新区津榆支线 104 号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 号麦迪逊广场 2楼 2 门 302 室 邮政编码: 301500 邮政编码: 300384 联系人 :廉永全 联系人: 赵祖宏、安晓东 电话: 022-69591839 电话: 022-23859185、 18630979815 传真: 022-69591839 传真: 022-23858132 2017年 9月 26日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
8、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天津市宁 河区乡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新区津榆支线 104 号 联系人: 廉永全 电话: 022-6959183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 号麦迪逊广场2-2-302 联系人:赵祖宏、安晓东 电话: 022-23859185、 18630979815 1.1.4 项目名称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天津市 宁河 区 1.2.1 资金来源
9、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及安全设施工程 等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3.3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要求:无 1.4.2 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
10、得超过 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5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招标范围内除劳务分包外的所有内容均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 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11、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 (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 (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 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
12、额: 人民币 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支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0 日 16 时之前 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账号: 441130100100228543 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 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 号麦迪逊广场 2-2-302,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若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
13、上,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电汇时需注明:项目代码 000377,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均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 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原件递交至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 13 号麦迪逊广场 2-2-302,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 宁河区 20
14、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6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2016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2012 年 2017 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2017 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 (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 )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3.7.4 投标文件副本
15、份数 3 份, 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 3.7.5 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内层 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_ 投标人地址: _ 投标人名称: _ 投标人联系人: _ 投标人联系电话: _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_(寄)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_ 招标人名称: _ _(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_年 _月 _日 _时 _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_ 投标人地址: _ 投标人名称: _ 投标
16、人联系人: _ 投标人联系电话: _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_(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_ 招标人名称: _ _(项目名称)施工招 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在 _年 _月 _日 _时 _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7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
17、时间 7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开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1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推选出的代表检查
18、或投标人代表互相检查 ( 5)开标顺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 员会构成: _5 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小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_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评标 _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 形式: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天津市 宁河 区交通局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 33 号 电话: 022-69591500 传真: 022-69591500 邮政编码: 301500
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 第 1.3.4 项补充 1.3.4 安全目标 “三类人员”持证率 100%;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 1.4.3 第 1.4.3 项补充 ( 16)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有行贿犯罪纪录。 ( 17)投标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11 第 1.11 款 除劳务分包 外,其余工程均不允许分包。 2.2、2.3 补充第 2.2.4、 2.3.3 项 2.2.4、 2.3.3 招标
20、人将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专项专栏 招投标信息( http:/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切关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以便掌握相关澄清及修改。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8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4 补充第 2.4 款: 2.4 投标控制价上限 2.4.1 投标控制上限:人民币 3810.7086 万 元 ; 2.4.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投标控制价上限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发出的澄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回函确认,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5 补充第 2.5 款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21、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3.2.1 第 3.2.1 项补充 工程量固化清单以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为准。 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光盘(或 U 盘)存储 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 3.4.5 补充第 3.4.5 项 投标保证金 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内。 3.5.1 第 3.5.1 项补充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及安全生产
22、许可证副本(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人应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股份公司类型为发起人 )及出资详细信息。登记类型为全 民所有制企业的,可只附主管部门信息,其主管部门视为其全资股东。登记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它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发起人姓名不具体的应附书面说明具体姓名及出资信息,并加盖公章,同时应书面补充发起人之外的股东姓名及出资信息,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上市公司的,应书面补充说明持股比例超过 20%的股东姓名及持股比例。 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令第 654 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
23、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 2014166 号)中规定的填写。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还必须附有反映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及单位变更情况信息的证件页。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打印的建造师注册登记信息。 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时间为 2017年 3月至 2017年 8月。 相关人员需提供施工企业安全人员相关登记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并打印)。 宁河区 2017 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9 续 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2 第 3.5.
24、2 项补充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企业单位应附近三年( 2014年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如果投标人为集团公司,上述的财务会计报表均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3.5.3 第 3.5.3 项 修改 公路 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应能体现“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要求的 里程长度、 技术等级、交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 , 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相应要求的证明材料也可作为业
25、绩证明。 3.5.9 补充第 3.5.9 项 3.5.9 招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证件(基本信息、年检、有效期等关键信息页)彩色扫描打印或彩色复印。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必须是有效的。无效的或未能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而出具相关单位开具的正在办理或证明其有效的相关证明均不能作为其提供的依据,视同未提供。 3.5.10 补充 3.5.10 项 3.5.10 信用等 级评价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说明其 交通运输部 2016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请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查找 , 2016 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
26、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请登录天津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官网( ) 查找 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 C 级的单位禁止参加特大型以上的桥梁工程投标。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 2016 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为准;未参与 2016 年度天津市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的单位,以 交通运输部 2016 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为准; 2016 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和 交通运输部 2016 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 均未参与的, 若无不良信用记录 ,视同为 A 级。 3.7.3 第 3.7.3 项补充 如投标文件由
27、授权代理人签署,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在公证书内,加盖钢印,钢印应清晰可辨。投标人提供的公证书中应符合关于推行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 201132 号)文件中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的格式要求。 3.7.4 第 3.7.4 项补充 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3.7.6 补充 3.7.6 项 投标人须将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 4.2.5 第 4.2.5 项补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