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1)适合普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
2、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
4、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 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
5、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7、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
8、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
9、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
11、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
12、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3、,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
14、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适合小公共场所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
15、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挥秩序及人员名单:现场指挥长: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防安全管理规章
16、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3)第十节 电、气焊作业防火制度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 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
17、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7、严禁在有可燃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应按有关规
18、定保持一定距离。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第十一节 严格限制吸烟制度1、酒店员工吸烟必须遵守酒店有关规定,酒店内严禁员工吸烟。2、酒店内所有公共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3、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安全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4、全体职工有责任监督并自觉遵守本规定,对积极监督维护和纠正违章吸烟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第十二节 办公室防火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各行政办公室)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
19、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4、机要室、机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第十三节 库房防火制度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
20、,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 60 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A、顶距:货垛距顶 50 厘米。B、灯距:货物距灯 50 厘米。C、墙距:货垛距墙 50 厘米至 80 厘米。D、柱距:垛与柱子 10 至 20 厘米。E、垛距:垛与垛之间 100 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 1.5 米。8、要保持库内通
21、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第十四节 客房防火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酒店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3、对房间内配备
22、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
23、火不慎引起火灾。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第十五节 前厅防火制度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
24、,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第十六节 电话总机防火制度1、工作间严禁明火作业,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2、严禁使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板,并要有明显标志。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注意各种设备机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6、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5、,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第十七节 商务中心防火制度l、电传、打字、复印室内严禁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提示客人。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可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可离开。4、发生火情时,应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协助客人疏散到安全地带第十八节 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咖啡厅,宴会厅)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
26、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第十九节 厨房防火制度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
27、报安全部备案。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第二十节 电脑房防火制度1、机房内禁止明
28、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2、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不允许乱堆乱放,需要烧毁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销毁,并保证现场始终有人看守。3、经常检查辖区内防火规范落实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和保养。4、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及存放位置,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后方可离开。第二十一节 消防泵房防火制度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2、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泵房。3、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须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4、不得在泵房内做木工、油工及其它工种作业。第二十二节 电梯机房防火制
29、度1、机房内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削、垃圾等可燃物。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油棉丝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4、机放内严禁明火作业。第二十三节 木工加工间防火制度1、 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并在明显处设置“严禁吸烟”标志。2、严禁在木工房内动用明火,禁止在操作间内乱拉临时线路,如确实需要,由酒店正式电工安装。3、操作间内的木削、刨花等杂物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干净。4、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5、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地点,
30、不准随便挪动位置,工作人员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期火灾。第二十四节 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1、严禁在设备间内动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设监护人员。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果需要停止消防设备维修时,应及时通知安全部消控中心。4、发生火灾时,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消防应急设备。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挪用。第二十五节 变、配电室及发电机
31、房防火制度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7、发生火情时,五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8、经常检查发电机房设备情况,发现低油位,应
32、及时补充油料,保证设备处在良好战备状态。9、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10、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11、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第二十六节 室外煤气总阀室防火制度1、室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室内设备有无泄露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部门。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室内要铺设胶皮垫,以防打火引起火灾。4、应在表房门口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表房周围十米内严禁明火作业。5、严禁在室内拉设临时线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装置。6、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