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机电系统工程 施工监理 (2合同段 )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RWSGJL-02 招标单位: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四 月 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1 目 录 第一卷 . 2 第一篇 招标公 告 . 3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 . 34 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 . 51 第二卷 . 58 第五篇 监理规范 . 59 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 . 60 第七篇 技术规范 . 61 第三卷 . 62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 . 63 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 . 97 第十篇
2、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 98 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 . 101 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 102 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 . 103 第十四篇 廉正合同格式 . 104 第十五篇 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 . 106 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2 第一卷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3 第一篇 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机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2 合同段 招标 公告 天津市 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 项目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 会 批准立项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 2016353 号 批准 , 项
3、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机电系统 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诚邀具 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荣乌高速公路与新 104 国道相交处,为荣乌高速上增设一处快速出入口,本立交设置 5 条匝道,设置匝道收费站一处, A 匝道上跨荣乌高速公路主线,为单喇叭互通式立交。主线设计范围: K759+150.982 K760+199.916,主线全长 1048.934m,本项目由 5 条匝道组成,设计车速 120公里 /小时,桥梁
4、设计荷载为公路 I 级,道路荷载标准为 BZZ 100KN 标准轴载,总长 3.7 公里。 技术等级为高速公路。 计划施工工期: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共计 :153日历天。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 29 个月,其中施工工期 5 个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共 设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机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2 合同段 第 2 合同段 : 监控 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将作为一个项目,对其进行施工监理招标,需完成本路段机电系统,完成机电系统接入和联网,要求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开通、测试、试
5、运行、培训、文件和 24 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相应施工标段范围 内机电系统工程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 一项 高速 公路工程机电系统工程 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4 标段
6、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 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5 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兴趣的 投标人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持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 (或者营业执照信息 )网页截图 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至 2018年 4月 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7、 时 00 分至 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 A3 写字楼三层)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3 日 9 时 30 分 ,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递交至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二楼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 http:/ 和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8.163.169/) 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 5号 地 址: 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 A3 写字楼三层 邮 编: 300384 邮 编: 300381 联 系人 : 逯海迪 电 话: 23950996-659 电 话: 022-83711016 传 真: 23951131 联 系 人:
9、曲平 2018年 4月 10日 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5 第二篇 投标 人 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概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 5 号 邮 编: 300384 电子邮箱: 传 真: 23951131 电 话: 022-83711016 联 系 人: 逯海迪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 代理机构 名称: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 A3 写字楼 3 层 邮 编: 300381 传 真: 83288906 电 话: 23950996-659 联 系 人: 曲平 项目名
10、称 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机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合同段 监理机构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机电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第 2合同段 :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将 作为一个项目,对其进行施工监理招标,需完成本路段机电系统,完成机电系统接入和联网,要求提供包括设计、供货、运输、交付、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 24 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相应施工标段范围内机电系统工程全部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 29 个月,其中施工工期 5 个月 。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本
11、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个。 资金来源 自筹 20%、银行贷款 80% 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6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2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 个 2.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否 5.1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否 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5.3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 6.4 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 上限 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10.2 监理服
12、务费上限 开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补遗形式通知 10.4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调整 ,按最终结算据实调整 1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 16时之前 ( 1)如采用电汇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招标代理: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天津浦安支行 账 号: 77060154800001225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
13、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 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 2)若采用银行电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电汇时需注明: (项目名称) ,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均视为投 标保证金无效。 ( 3)如采用银行保函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 保持有效,招标人
14、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 A3 写字楼三层) ,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 12 投标文件 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60 日内 13.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 光盘或 U 盘 ) 。 电子投标文件
15、采用 PDF格式,应与正本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光盘或 U 盘需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项目名称。 14.3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招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工程第 _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4.4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_ _ _工程第 _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工程第 _监理合同段投标文 件(报价文件 )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15.1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截止 时
16、间 地 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二 楼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截止日期和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9 时 30 分 15.2 通知 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原定截止期 7 日 前 18.1 开标时间、地点 第一信封 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第二信封 时间: 2018 年 5 月 3 日 11 时 00 分 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19.2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3 年内 2
17、0.2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22.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24 小时内 24.1 履约 担保形式 由中标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 担保 金额 监理服务费的 5% 3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251 号欣苑公寓 2 号楼 电 话: 022-83550162 传 真: 022-83550162 邮政编码: 30019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补充第 2.1 款 投标单位须附公司资质简介(由投标人进行文字论述)、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组织机构框图且加盖
18、公章(格式自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股份公司类型为发起人 )及出资详细信息。 登记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可只附主管部门信息,其主管部门视为其全资股东。登记类型为 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它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发起人姓名不具体的应附书面说明具体姓名及出资信息,同时应书面补充发起人之外的股东姓名及出资信息 (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上市公司的,应书面补充说明持股比例超过 20%的股东姓名及持股比例 (加盖公章) 。 企业业绩 的 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投标人应附 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网站( http:/111.205.85.34:8
19、070/rwqss/index.html)或后台管理系统登记中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应能体现“投标人须知 附件”附件 5-2 要求的 技术等级、里程长度、 交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 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姓名应完全一致。名称不一致的,按未提供证件或证明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业绩的认定时间以交工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具体信息或数据 验收为准,投标人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和 交通运输部 公路 水 运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监 督 系 统
20、( http:/111.205.85.34:8070/rwqss/index.html) 登记 的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相关信息应能体现“投 标人须知附件”附件 5-3 要求的技术等级、里程长度、交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交通运输部 公 路 水 运 建 设 质 量 与 安 全 监 督 系 统( http:/111.205.85.34:8070/rwqss/index.html)中监理工程师登记信息,能体现证书(编号、专业)、聘用单位等关键内容,并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若不一致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 自有人员社
21、保缴费证明时间为 2017 年 9 月至2018 年 2 月。 8.4 补充 8.4 款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9.4 第 9.4 款补充 投标人须将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或 检察院官网出具的加盖电子专用章且二维码可扫描查询的网上打印件 附在投标文件附件 A-6 中。 投标人须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打印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附在投标文件附件 A-6 中,并加盖单位章。 11.3 补充 11.3 款 招标人最迟应
22、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 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3.2 补充第 13.2 款: 如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附在公证书内,加盖钢印,钢印应清晰可辨。投标人提供的公证书应符合关于推行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 201132 号)文件中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的格式要求。 13.5 补充第 13.5 款: 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