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KR-FW-2018-007 招 标 人: 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 八 年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总 则 .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 1.3 招标范围、周期和质量要求 .1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1 1.5 费用承担 .12 1.6 保密 .12 1.7 语言文字 .12 1.8 计量单位 .12 1.9 踏勘现场 .12 1.10 偏离
2、.12 2. 招标文件 .1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 3. 投标文件 .1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 3.2 投标报价 .13 3.3 投标有效期 .14 3.4 投标保证金 .14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 3.6 备选投标方案 .1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4. 投标 .16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5. 开标 .1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6 5.2 开标程序 .16 6. 评标
3、 .17 6.1 评标委员会 .17 6.2 评标原则 .17 6.3 评标 .17 7. 合同授予 .17 7.1 定标方式 .17 7.2 中标通知 .18 7.3 履约担保 .18 7.4 签订合同 .18 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 8.1 重新招标 .18 8.2 不再招标 .18 9. 纪律和监督 .18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9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 纪律要求 .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 评标办法前附表 .20
4、 1、评标方法 .22 2、评审标准 .22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 3、评标程序 .23 3.1 初步评审 .23 3.2 详细评审 .2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 3.4 评标结果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 技术说明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 三、授权委托书 .33 四、投标保证金 .34 五、投标报价书(格式自拟) .35 六、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36 七、项目管理机构 .37 八、资格审查资料 .40 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
5、1 2、类似项目情况表 .42 九、其他材料 .45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 招标编号 : KR-FW-2018-00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 ”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 18013” 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 。 2.2 建设地点: 镇
6、赉经济开发区 。 2.3 招标范围: 工业大街延伸路段、银诺克大 街延伸路段、农兴路、农源路道路 施工图设计及制作工作 。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2.6 预算资金: 53 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具备 市政行业工程(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 2015.2016.2017)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7、近三年( 2014.2015.2016)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 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 2017 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 2016125 号文件)。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8、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017 年度完税及社会保障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至少一项)证明、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 4.3、报名 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8 年 02月 27日至 2018 年 03 月 05日每
9、日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 30 至 16: 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县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 2499 号吉大科技园 10 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 年 03 月 20日 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 )。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 2499 号吉大科技园 10 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0、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镇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吴局长 联系方式: 0436-7283012 7.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蔚 山路 2499 号吉大科技园 10 楼 联系人:兰经理、付经理 电 话: 0431-85080999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 标 人 招标人: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镇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11、: 吴局长 联系方式: 0436-728301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 2499 号吉大科技园 10楼 联系人:兰经理、付经理 电 话: 0431-85080999 1.1.4 项目名称 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期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制作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镇赉经济开发区, 工业大街延伸路段、银诺克大街延伸路段、农兴路、农源路 1.1.8 预算 53 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工业大街延伸路段、银诺克大街延伸路段、农兴路、农源路道路 施工图设计
12、及制作工作 1.3.2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现行设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市政行业工程(道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 2015.2016.2017)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近三年( 2014.2015.2016)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 2017 年依法缴纳税收和 2017 年依法缴
13、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 2016125 号文件)。 3.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7 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 均无效。 1.4.2 是
14、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业绩证明材料 5、外埠企业入吉备案证明 6、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原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
15、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正副本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定、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16、目报价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资格预审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的,且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的; 10.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或规定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补遗文件或其他(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8 年 03 月 20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2.2.3 投标
17、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3.2.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 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同等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的金额数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 元整 。 3.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
18、出。在投标截止时间 2日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户名: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27 0210 0009 9999 开户行:吉林 银行长春城西支行 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保函担保原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保管,投标保函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9 回,若提交投标保函的,担保机构承担保函赔付责任。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3.5.3 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要求 近 3年,指 2015 年起至 2017年止。 3.5.5 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 3年,
19、指 2015 年起至 2017年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章节格式中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正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版 壹 份。 3.7.5 装订要求 1、不分册装订; 2、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正本中的投标函附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不装订单独密封在信封中。)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20、 项目名称名 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在 2018年 3月 20 日 10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 2499 号吉大科技园 10 楼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经济、技术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建 7.1 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 3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
21、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10 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文件电子版 10.1.1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文件电 子版内容: 同投标文件正本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 盘 /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并
22、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 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0.2 招标控制价 10.2.1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53 万元 10.3 知识产权 10.3.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 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4.1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规定的情形外或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 解释权 10.5.1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0.6.3 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相关工作要求及类似工作经验,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为参考依据,结合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2.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投标人须考虑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市场因素等全部风险因素,按每平方米单价报价。 3.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所需设计文件及图纸,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