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政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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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镇赉县 2017 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ZLHXZB2018CG-001 采 购 人: 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18 年 5 月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LHXZB2018CG-001

2、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任务通知编号 18056批准招标 ,项目业主为 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 资金来 自 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及预算内资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现对该项目 进行 公开 招标 采购 , 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

3、: ZLHXZB2018CG-001 三、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与 采购内容: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 预采购住宅楼 568 套、面积约为 4.82 万平方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 并具备以 下条件 的供应商 。 4.1 投标的 房源须是镇赉县城区内的新建商品房源。 4.2 投标人所提供的房源必须在镇赉县取得 房屋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登记备案,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且所投房源没有产权纠纷、上访、

4、查封、抵押、冻结等问题。 4.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提 供 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 。 对 有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5 月 9日至 2018年 5月 15日 (节假日除2 外) ,每日上午 9: 00时至 11: 00时,下午 14: 30时至 16: 3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 “ 三证合一 ” 等 ,可不提供) 、 开户行许可证 (以上均为原件) 、 法定

5、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及 复印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 提供检察院所提供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 ,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企业公章 。 材料合格 且有效 的在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镇赉县团结东路 1369号四楼 413室) 购买招标文 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 5月 31日 14时 30分,地点为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

6、标将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时间) 在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 1229 号、广通小区 7 号楼) 开 标。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平台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赉县 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镇赉县团结东路 1369号 联系人: 李达 电话 : 15844620002 招标代理机构: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 镇赉县团结东路 1369 号 联 系人: 丁主任 联系电话 0436-7800388 邮政编码: 137300 2018 年 5 月

7、8 日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供应商应仔 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一)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 购 人 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项目 名称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4 项目概况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预采购 存量商品住房

8、 568 套、面积约为 4.82 万 平方米 5 房源地点 镇赉县城区内 6 投标房源范围 投标的 房源须是镇赉县城区内的新建商品房源。投标人所提供的 镇赉 县城区内存量商品房 房源必须在镇赉县取得 房屋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登记备案,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房屋无抵押、冻结、查封、上访、权属纠纷等情况,出现问题由 供应商 方承担。 7 房源质量要求 合格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9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0 投标保 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 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 (银行保函按吉建管(

9、2018)1 号通知执行) 1、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 3、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 30日 14时 30 分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收款单位 : 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赉建行团结路支行 帐 号 : 22050166665300000165 联系电话 :0436-7800188 注: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公司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将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上招标公司财务部门盖章,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

10、单位名称、联系人等详细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收据应在投标时,连同投标文件等材料一并提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 11 房源报价方式 投标人在成本价或略高于成本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如投标人其提供拟入库房源的价格高于投标人同类房源的市场销售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报房源价格不作为最终成交价格,但最终 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所报房源价格。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3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4份、 电子版一份( U盘形式提交) 14 装订、密封标记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5 签字和

11、(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文本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 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投标文件正本上述盖章签字等要求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在加盖 投标人单位章。 17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 1229 号、广通小区 7 号楼) 招标人名称: 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12、“ 镇赉县 2017年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住房 采购 项目 ” 投标文件及“在 2018年 5月 31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18 递交投标文件 截至时间及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 1229 号、广通小区 7 号楼) 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应出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19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

13、地点 : 镇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镇赉县团结西路 1229 号、广通小区 7 号楼) 21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 22 唱标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 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由镇赉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有评本招标项目能力的人员中 确定 , 并由监督部门核准。 24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格制 25 信用记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14、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入围供应商确定 经评标 委员会评审符合采购需求且评审合格的均可成为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房源只作为入库房源,并不代表最终购买。 27 监督 本项目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8 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提供原件 5 (二 )当事人 1、采购人:系指 镇赉县兴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是指 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房源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 确定成交

15、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4、入围供应商: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所投房源符合招标要求,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入围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吉镇赉县恒信建设项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谈判依据及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 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 (四)供应商相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

16、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工程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入围的资格。 (五)保密 参与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 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6 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房源进行现场

17、踏勘。 (八)答疑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统 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九)偏离

18、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十)其他条款 供应商入围的房源在进入房源信息库后,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给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主要由 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 1)总则; ( 2)招标文件; ( 3)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7 (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 6)唱价、确定入围供应商以及废标; ( 7)纪律和监督; ( 8)质疑与投诉;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和格式; 5、项目技术标

19、准和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 修改 1、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

20、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 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

21、时间和唱价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 4、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5、供应商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三)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

22、间 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三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唱价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三日前,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房源 1、供应商须按照

23、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唱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项目为房源招标,投标人所报房源要按房源明细表填写。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手书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投标 文件格式中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均应签署或盖章,且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

24、”等)的印章。 (四)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有效期为 90日历天,即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 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

25、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投标文件格式以 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1、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2、投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3、投标文件装订。投标文件以 A4幅面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段报价的,投标文件应按所报价标段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 4、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 5、投标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和 五 份纸质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一 份和副本 四 份,每份纸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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