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镇赉县大屯镇腰杭村、莫莫格乡才立村等 3 个村土地整治(盐碱地修复)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ZCZ-2018-024 招 标 人: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4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5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 25 第四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 26 第五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 29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 48 2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 ZCZ-2018-02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镇赉县大屯镇腰杭村、莫莫格乡才立村等 3 个村土地整
2、治(盐碱地修复)项目 , 已由 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发的任务通知书 批准建设,采购计划编号为: 18051。 招标人为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大屯镇腰杭村、莫莫格乡才立村等 3个村土地整治(盐碱地修复)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ZCZ-2018-024 2.3 招标范围:工程可研编制、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 2.4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 2.5 服务标准:项目
3、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 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农林或水利或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且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5 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包括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研、测绘及规划设计的单位或企业;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 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在投标前
5、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体现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18 年 4月 24 日至 2018 年 4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 00时,下午 13: 30 时至 16: 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 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镇赉县政务大厅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身份证(如法人到场)、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 权委托书须进行公证,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
6、公章及授权内容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公证机关加盖公章、公证员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14 年 -2016 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2015 年 -2017 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各一项,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7、投标人需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证明(时间须在投标有效期内) 4.2 招标 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9时 00分,摇球时间 2018 年 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 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4 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 联系人: 张主任 电 话: 139436269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 8377 号中海国际广场 A 座 1612 室 联系人:刘
8、女士 电 话: 0431-82621234 18643015078 2018 年 4 月 24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镇赉县大屯镇腰杭村、莫莫格乡才立村等 3 个村土地整治(盐碱地修复)项目 2 1.1 项目编号 ZCZ-2018-024 3 1.1 投资规模 约 9200 万元(人民币) 4 1.1 招标人 招标人: 镇赉县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 联系人: 张主任 电 话: 13943626908 1.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
9、街 8377 号中海国际广场 A 座 1606 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8643015078 5 1.1 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 。 6 1.2 招标范围 工程可研编制、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控 制价编制等) 7 2.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农林或水利或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
10、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包括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研、测绘及规划设计的单位或企业;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
11、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6 序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在投标前到检察机关办理 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3.1 投标预备会议 不召开 10 3.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 6.1 投标人疑问、澄清及招标文件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招标人发出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 投标人收到确认时间: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18643015078 12 12.1 投标报价及 特殊的报价
12、规定 根据吉 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国土资发【 2013】 118 号】第四条规定“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和预算编制的合理发包价格以费率计算标准,合理发包费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相关费率( 1-合理价下浮调整系数)。相关费用总额最终以预算批准机关审定的取费基数计算。根据我省土地整治项目实际,工程土地清查、 可研编制、 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和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的合理价下浮调整系数统一确定为 0-5.0%。”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勘测及工程设计和预算编制 的下浮调整系数均为 0%。即本项目的合理发包费率为 100%。 1
13、3 12.1 报价采用的币 种 人民币 14 14.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 60日历天。 15 1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执行吉林省房屋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 20137 号文件)。(注: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 2018 年 5 月 15 日 9时前将投标保 证金存入指定账户,过期不予受理。逾期未递交保证金存款凭证原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投标单位。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
14、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联7 序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户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号: 0710722011015200006458 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志街支行 16 16.1 投标人的备选 方案 不要求 17 17.1 投标文件份 数 一 份正本, 六 份副本。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 时间: 2018 年 5 月 16 日 9时 00 分 19 20.1
15、开 标 地点: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 时间: 2018 年 5 月 16 日 9时 00 分 20 22.2 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抽签投标人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后,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对否决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参加抽签定标的投标人数量不应少于 3家,少于 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 2.按标段顺序进行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人名单,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号码,第一个号码为最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此类推。投标号码数为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数的一倍,抽取号
16、码结束后,由监督员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招标人现场顺序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结果当场公布,合理发包价格即为中标价。 合格的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签到,迟到或未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按放弃本次随机抽取机会处理。 抽取时间: 2018 年 5 月 22日 上午 9:00 时 抽取地点: 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 21 22.3 评标方法及标 准 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2 33 构成投标文件 下列材料原件单独
17、用档案袋封装加贴目录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8 序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的其他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 5、 近三年( 2015年至 2017年)类似 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6、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2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 20.1款、第 22.2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和现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和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 并向
18、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证明其出席,直至开、评标结束和抽取中标候选人会议结束。投标人派出的授权人应全程参加本 次投标活动,不得更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和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发改办价格 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发改价格 2015299号文件收取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 25 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招标代理机
19、构申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内容为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参加随机抽取邀 请函)及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期 3个工作日。 9 投标须知 本项目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一) 总则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位置、拟建项目性质、内容、建设规模、投资额项目批准单位及资金来源等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编制依据”。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 第 6项。 2、 资格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下
20、列全部条件: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服务且具有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 7 项要求的资格及类似项目业绩的企业。 注: 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企业参加投标,应在其本国注册登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由招标人审定境外及港、澳、台的企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 资格审查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基本情况表”第 8 项。合格的投标人 必须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其他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3 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只有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