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希望工程2017“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团工)委、市直属团组织XX市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自2007年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在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影响。为动员社会力量继续关心、关注贫困大学新生,帮助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进入大学校园。按照团省委文件要求,共青团XX市委员会、XX市青年联合会、XX市青年企业家协会、XX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XX市希望工程2017“爱心圆梦大学”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XX市希望工程2017“爱心圆梦大学”
2、助学活动二、活动目的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贫困大学新生的爱心关怀;在社会中倡导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风尚;通过社会捐赠帮助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跨入大学校门;展示困难大学生在困境中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三、资助对象2017年被普通高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农村或城镇特困家庭的大学新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资助对象具体条件见附件1)。四、资助标准3000元/人(捐方指定特殊捐助除外)。五、资助人数全市共资助240名,其中市本级资助50名,各县(市)区级共资助190名。各县(市)区资助任务由各县(市)区自行完成。六、活动时间2017年7月8月底。七、活动安排依托
3、新闻媒体,通过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活动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贫困大学生捐款,入学前发放助学金,各县(市)区团委8月15日前将各地资助学生名单表(见附件3)报市希望工程办(联系人刘露;电话5346477),市希望工程办将于8月底举办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八、参与方式县市区发文动员,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采取自愿救助形式。捐助方式为现金捐助。各县市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结合方式筹集爱心捐助款。XX市希望工程办公室捐赠方式为现金捐赠或直接交付资助学生。现金捐赠将由XX市希望工程办公室100发放到资助学生,也可委托XX市希望工程办公室确定资助对象后直接交付。九、捐款管理市、县(市)区捐款全部用于资助当地的贫
4、困大学新生。对个人、单位有明确资助意向的捐款,可根据捐方意愿,实行定向资助。对捐款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捐方,主办方将颁发捐资助学荣誉证书或铜牌。对认真组织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踊跃参与、热心公益的个人,主办单位将给予表彰。所有捐款将接受捐赠者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确保捐款专款专用,及时落实到受助学生身上。为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希望工程办在团市委网站()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并开通网上监督。十、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XX市希望工程2017“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是贴近党政中心,关注民生、关心教育,帮助贫困大学新生解决实际困难,为群众解决困难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站在培养人才、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
5、高度,统一思想、认真谋划,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的各项工作。2明确职责。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各种社会力量,以实际行动关心、帮助贫困大学新生,认真摸排本地区困难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社会筹款、捐款对接、受助学生的资料搜集、典型挖掘及资助款落实工作,切实帮助那些亟需帮助的品学兼优、家庭特困的同学。3严格管理。全市各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希望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爱心捐款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捐赠者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确保捐款专款专用,使每一笔爱心捐款及时落实到受助学生身上。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坚持捐款自愿,不搞硬性摊派;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不搞相互攀比。4注重宣传。各地要注重加强活动的宣传,扩大影响,联系本地具有影响力的媒体,注意发掘典型人物和典型实际。进一步扩大“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充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活动结束后,将本地活动发动情况及时上报市希望工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