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报告时间:2009 年 9 月 23 日2009 年 11 月 22 日地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姓名:谢正海学号:200603140702009 年 11 月 22 日两个月的实习结束了。在实习期间,既增强和巩固了法学理论知识,又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掌握了法学知识在办理案件中的具体应用。我所在的是刑二庭,专门负责上诉和抗诉案件,因此在实习期间接触到的大部分是上诉案件。从书记员的基本职责,到熟知上诉案件的办理过程,再到参与到案件的实际办理过程来。通过在刑二庭的学习,我对我国的二审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上诉人上诉人将上诉状提交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再把上诉状连同案卷一起移交给有管辖权的
2、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在接到案卷材料以后,确定合议庭和主要承办人,承办人可以是审判长,也可以是审判员。承办人通过阅读案卷,提审上诉人,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情况,再根据案件,作出是否开庭审理的决定。一般处理方式有发回重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有的重大的案件还要请示上级,比如提交省委会讨论,再做出裁判。 检察院每天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能够及时正确的的完成法官或者书记员交给的任务,积极的参与到案件办理中来。了解了我国司法发展的现状,对上诉人的上诉权和刑事二审程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刚到法院的时候,一个法官经办案件中的当事人家属不服二审裁定,到法院的门口吵闹,要求法院还他一个公道,院长,庭长
3、和承 办人都下去接待了,并且很好的处理了这一事件。可见,法院对上访案件的处理体现了我国司法发展的人性化,法律服务于公民,法院是公民的法院。同时,在实际参与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上诉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也要加强力度。一审法院的判决作出后,上诉人上诉到二审法院,上诉的结果一般都是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而告终。 这不利于 维护上诉人的上诉权。因为基层法院有所谓的案件上诉后的改判率,一审法院所做的判决在上诉以后,如果被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则会遭到批评,影响政绩。因此,要更好的维护上诉人的程序和实体的权利,获得公正的审判,维护司法公正和透明度,就要取消发回率、上诉改判率、结案率的硬性
4、指标。向书记员和法官虚心求教,不论是法学理论知识还是法律实践能力,遇到困难,向他 们请 教,他 们都会耐心、 详细的解答。在工作的合作中体会到了团队的精神。比如我和在实习的过程中,和办公室里的书记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尊重法官,团结同学,平时遇到困难互帮互助。刑二庭的领导在平时很关照我,无论是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中都给了我很大的关怀和帮助。在实习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基本的工作技能,这些东西在以后从事工作的时候都会用到,因为在办公室,更多的做的是书记员的工作。比如打印、复印文件;接待涉及案件的律师;核对、装订判决书、收发各类案卷等。通过阅卷,包括一审法院的判决和审理报告、上诉人的上诉状、辩护人的辩护词、
5、二审法院的合议笔录和裁定,掌握法官办案技巧。开庭审理的案件参与开庭,为法官在庭审时做一些辅助工作。熟知庭审的程序,把握法官对庭审的控制力和开庭的技巧,学习检察官和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智慧和思维。从中还学到了辩护人、检察官、法官三者之间在庭审中的地位。法官基本独立,辩护人和检察官在庭审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帮助法官作会议的记录,11 月 6 号一中院刑二庭召开了所辖法院的刑事会议。开会用的资料也是我和另一位实习生整理的,是关于一中院辖区各法院本年上诉案件的数量、办理情况。并且在会议期间,基层法院的法官也提出了许多刑事案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比如如何和检察院协调、如何确定“吸毒与贩毒“的标准等
6、。在实习期间,一共和法官出差三次,提审上诉人和协调重大案件。提审上诉人是二审的法定程序。提审的主要意义在于确认上诉人上诉状中的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供,以进一步办理案件。我和法官到了看守所,我负责办理提审的手续,签收一证通,并且在提审的时候做记录。在保亭看守所提审了七个上诉人,其中两个撤回上诉。在琼海提审了陈贤海、陈贤雷故意伤害案的上诉;在陵水提审了一位60 多岁因犯贪污罪被判刑的的村官;在琼中提审了一宗盗窃案件的上诉人。我在提审中能够出色的办理好提审的手续、全面详细的做完记录。和庭 长一起出差去陵水协调了一起多人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提审和协调案件对我的法律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我在实习日志中都做了记录,并且写下了我的心得。没有能更进一步的实际办理案件。因为刑二庭所涉及到的都是上诉刑事案件,涉及到上诉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因此法官不可能完全放开,让实习 生更多的处理案件的实际问题。一方面是业务水平有限,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司法质量。学院安排我们去各个单位实习,对增强我们的社会经验和阅历,掌握人际交往关系,提高将来在社会上的竞争力有很大的作用,为我们将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还有一些建议,第一是延长实习的期限,以便进一步学习深入的学习;第二是学院和实习单位协商,让实习 生更多的参与到案件的办理中去,这样才能把专业知识和法律实践更好的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