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SDTAXT2018-0036-01、 02、 03、 04 采 购 人 :新泰市 河道管理局 代理单位: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时 间:二 0 一八年 三 月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15621388980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合同条件及格式 . 24 第四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26 第五章 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 . 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
2、8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1562138898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新泰市人民政府批准,新泰市 河道管理局 委托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拟 对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选择合作方 ,面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SDTAXT2018-0036-01、 02、 03、 04 2、项目名称: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选择合作方 3、 项目概述: 根据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新泰市拟
3、推进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以完成 泰山山水林田湖草 生态保护修复“大汶河支流 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目的。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为落实项目资金,引入社会资金,从融资能力强、具有技术、人员优势的社会投资人中确定合作方。合作方通过有偿处置项目实施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作为投资收益。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 第一标段: 柴汶河谷里大桥上游段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工作: 1.对河道进行相关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对柴汶河龙廷镇尚志庄桥至谷里大桥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 200 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土地整治,对被破坏的土
4、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清除河道内垃圾及废弃物,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建设不低于1000 亩人工湿地;建设不低于 6km 沿河堤 防道路。 第二标段:柴汶河谷里大桥下游果都镇、谷里镇段 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工作: 1.对河道进行相关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对柴汶河谷里大桥下游谷里镇、果都镇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相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土地整治,对被破坏的土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清除河道内垃圾及废弃物,提高防洪标准;在河道内建设不低于 1000 亩人工湿地;在谷里大桥下游右岸建设 3
5、00 亩滨河文化主题公园。 第三标段:柴汶河宫里镇段 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工作: 1.对河 道进行相关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15621388980 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对柴汶河宫里镇镇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相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土地整治,对被破坏的土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清除河道内垃圾及废弃物,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在河道内建设不低于 1000 亩人工湿地。 第四标段:柴汶河楼德镇段 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工作: 1.对河道进行相
6、关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对柴汶河楼德镇镇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相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土地整治,对被 破坏的土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在河道内建设不低于 1000 亩人工湿地。 为统一河道规划和治理建设标准,中标人应统筹编制相关规划设计,即:柴汶河防洪规划(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体规划、泰山山水林田湖草“大汶河支流 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柴汶河堤防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和项目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方案。上述规划设计费用按照各标段建设投资比例进行分摊。 4、 工期要求
7、: 合作方 实施 生态修复工程 工期不得超过 360 天(含踏勘、规划设计、立项、 实施、验收、报备等环节,具体工期由投标人在呈报文件中予以确定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 6.2 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熟悉土地整治项目的有关规程、标准及工作流程,具备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规划设计、预决算以及组织实施、报备入库等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
8、标 人实施项目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或资格。 6.3 根据财库( 2016) 1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15621388980 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4 投标人须成立项目指挥部,保证不低于 5 名本公司管理人员常驻指挥部,其中高级职称不低于 1 人,中级职称不低于 2 人,初级职称不低 于 2 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近半年( 2017
9、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当地人社部门盖章有效)。 签订合同前在新泰市河道管理局进行押证,直至项目结束。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4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 7.3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 698 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4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
10、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候。 7.5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 递交时间: 2018 年 4 月 18 日 8 时 30 分起至 9 时 00 分止; 8.2 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8.3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新泰分中心开标室; 8.4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 698 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新泰市 河道 管理局 联系人: 姚猛 电话: 0538-7055157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15621388980 联系地址: 新泰市 青龙路 399 号 9.2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系人:于洪刚 电话: 15621388980 邮箱: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 567 号 ,亚特尔山和院子 53-6 10、公告媒体:中
12、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1562138898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新泰市 河道管理局 联 系 人: 姚猛 联系电话: 0538-7055157 联系地址:新泰市 青龙路 399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联 系 人:于洪刚 联系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 567号,亚特尔山和院子 53-6 联系电 话: 1562138
13、8980 电子信箱: 3 项目名称 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选择合作方 4 项目概况 根据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规划,新泰市拟推进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以完成 泰山山水林田湖草 生态保护修复“大汶河支流 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目的。项目建设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为落实项目资金,引入社会资金,从融资能力强、具有技术、人员优势的社会投资人中确定合作方。合作方通过有偿处置项目实施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作为投资收益。 5 项目工期 合作方 实施 生态 修复工程 工期不得超 过 360天 (含踏勘、规划设计、立项、实施、验收、报备等环节,具体工期由投标人在呈报文件中予以确定并承担相关违约
14、责任)。 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内,以上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完成并通过相关论证及评审。工程开工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或验收文件)时间不得超过 300天。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通过相关论证及评审,未取得立项批复文件、合格证(或验收文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15621388980 件)的,新泰市河道管理局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合作方应自接到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 15日内,自行拆除所建工程和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拆除的后果自负) 。新泰市河道管理局可重新招标确定合作方,原合作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 6 标段名称 本
15、项目划分 四 个标段 , 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 第一标段: 柴汶河谷里大桥上游段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工作: 1.对河道进行相关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对柴汶河龙廷镇尚志庄桥至谷里大桥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 200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土地整治,对被破坏的土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清除河道内垃圾及废弃物,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建设不低于 1000亩人工湿地;建设不低 于 6km沿河堤防道路。 第二标段:柴汶河谷里大桥下游果都镇、谷里镇段 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工作: 1.对河道进行相关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
16、建设内容:对柴汶河谷里大桥下游谷里镇、果都镇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相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土地整治,对被破坏的土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清除河道内垃圾及废弃物,提高防洪标准;在河道内建设不低于 1000亩人工湿地;在谷里大桥下游右岸建设 300亩滨河文化主题公园。 第三标段:柴汶河宫里镇段 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 工作:1.对河道进行相关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对柴汶河宫里镇镇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相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土地整治,对被破坏的土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
17、清淤疏浚等工程,清除河道内垃圾及废弃物,提高河新泰市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15621388980 道防洪标准;在河道内建设不低于 1000亩人工湿地。 第四标段:柴汶河楼德镇段 土地整治生态修复。 主要工作:1.对河道进行相关规划设计。 2.实施以下主要建设内容:对柴汶河楼德镇镇段两侧堤防安全保护区相关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修复盗采坑、清运垃圾废弃物;实施 土地整治,对被破坏的土地及荒地进行修复整治,恢复其耕地功能;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在河道内建设不低于 1000亩人工湿地。 为统一河道规划和治理建设标准,
18、中标人应统筹编制相关规划设计,即:柴汶河防洪规划( 50年一遇防洪标准)、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总体规划、泰山山水林田湖草“大汶河支流 柴汶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柴汶河堤防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和项目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方案。上述规划设计费用按照各标段建设投资比例进行分摊。 7 预算控制价 无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8.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事业法人 。 8.2 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熟悉土地整治项目的有关规程、标准及工作流程,具备编制土地整治项
19、目可研、规划设计、预决算以及组织实施、报备入库等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标人实施项目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或资格。 8.3 根据财库( 2016) 1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选择 合作方 竞争性磋商文件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15621388980 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4 投标人须成立项目指挥部,保证不低于 5 名本公司管理人员常驻指挥部,其中高级职称不低于 1 人,中级职称不低于 2 人,初级职称不低于 2 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
20、劳动合同、近半年( 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当地人社部门盖章有效)。 签订合同前在新泰 市河道管理局进行押证,直至项目结束。 8.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10 踏 勘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1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前,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提出澄清要求,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逾期不送达视为无问题)。 12 采购人书面澄清、修改 详见投标须知 2.3、 2.4 条 13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
21、件的其他材料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4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15 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内保持有效。 16 磋商程序 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 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 投标人 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 投标人 是否具备磋商 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 投标人 的 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