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明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06 2020 年 )调整方案 文本 新明街道 办事处 二 一 八 年 三 月I 目 录 一、调整指导原则 . 1 (一)指导思想 . 1 (二)调整原则 . 2 二、规划目标调整 . 3 (一)规划指标调整 . 3 (二)总体格局优 化 . 4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 . 4 (一)强化耕地数量质量保护 . 4 (二)推进基本农田全面管护 . 5 四、建设用地保障与控制 . 6 (一)统筹调控城乡建设用地 . 6 (二)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 7 五、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 . 8 (一)稳定土地生态空间 . 8 (二)强化土地生态建设 . 9 六、土地用
2、途与空间管制 . 9 (一)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 9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11 II 七、土地综合整治安排 .12 (一)深化农用土地整理 .12 (二)规范建设用地整理 .12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 III 附 表 附表 1: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调整情况表; 附表 2:调整后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 3: 调整后的 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 附表 4: 调整后的 新增建设 用地控制 指标表 ; 附表 5: 调整后的土地整治规划 表 ; 附表 6: 调整后的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 表 ; 附表 7: 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整治 控制指标 表 ; 附表 8:调整后的新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规划表。IV 附 图 附图 1: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 3:建设用地管制 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图; 附图 4:土地整治规划图 。 1 新明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06 2020 年)调整方案 文本 为更好地 保障 新明街道 “ 十三五 ”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推进 土地节约集约 利用 , 加快 城乡 统筹发展 、新农村建设和 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 本溪市明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2020年)调整方案 ,对 本溪市明山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 2020 年) (以下简称现行规划) 中新明街道部分 进行调整完
4、善。 本调整方案基础数据年为 2014 年 , 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 本调整方案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现行规划执行 , 与现行规划共同组 成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 管制 和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划各项建设 和统筹土地利用 的基本依据。 一、调整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牢固树立 和 贯彻 落实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 发展理念, 着力推进 土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紧紧 把握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 沈阳经济区
5、新型工业化 等战略机遇,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育生态为 主线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 节约集约利用建 设 用地,协调 推进土地生态建设,强化规划管理 及 土地用途 管制和建设用地 空间管制, 完善 城乡一体化用地新机制, 不断 提高土地2 资源对 全域 经济社会 持续健康 发展 的保障能力。 (二)调整原则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 指导原则 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 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 管制 规则及 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 细化 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布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
6、性和可操作性。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按照 实有耕地数量 基本 稳定、质 量不下降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质量 、 生态 “三位一体” 管护。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 的实有 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 地方 区域发展战略 及 “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避免 建设用地 不合理 外延扩张 ; 统筹 建设用地 增量与存量, 注重存量 用地 挖潜和低效用地改造,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7、统筹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地, 优化 土地利用 空间格局 ; 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合理 保障新型 工业化、新型 城镇化 和新农村建设 用地需求 。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突出 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构建并不断 完善 促进 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 生态文明建设的用3 地政策机制,统筹配置 城乡建设、 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相 关专业规划的协
8、调衔接,强化规划自上而下控制, 注重规划 目标任务落实, 不断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二、规划 目标 调整 (一)规划指标调整 耕地 保护指标 。 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质量不下降, 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到 2020 年, 全域 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37.2公顷以上 , 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 32.9 公顷以上。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全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设用地空间得到合理拓展,科学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 著提高。到 2020 年, 全域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在 27.8公
9、顷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26.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91.3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65.1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 34.8公顷 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107平方米。 其他调控指标。 稳步提高园地综合产能 ,加强林地保护和建设 。 到 2020 年, 全域 园地、林地分别保持 在 9.6公顷、 2074.4公顷;4 严 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强化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到2020年, 全域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分别控 制在 25.0公顷和 22.0公顷以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达到 5.0公顷以上。 (二)总体 格局优化 围绕全面 建成
10、小康社会 和 实现 新明街道 经济社会 持续健康 发展,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土地 资源 , 统筹 安排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强化土地 生态 建设和 环境 保护 ,构建 农业用地 优质 安全 、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生态用地 绿色 稳定 的土地利用 新格局,促进 新明街道 土地资源 统筹协调 和可持续利用 。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 (一)强化耕地数量质量保护 严格控制耕地数量减少。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方向, 巩固已有生态退耕成果 ,有效 防治和复耕灾毁 耕地 。 到 2020年, 全域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22.0公顷以内 , 因 农业结构调整致使耕
11、地净减少规模不超过 35.0 公顷,因灾害损毁致使耕地净减少规模不超过 2.0 公顷。 强化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严格 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 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到 2020 年, 全域 通过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5.0 公顷 ,其中 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1.0 公顷以上,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 4.0公顷以上 。 5 切 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积极改造中低产田,推广节水、节地 、培肥地力 技术, 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12、依法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 低等别耕地 和 新开垦耕地 建设。 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通过土壤 改良 培肥等措施, 努力 提高补充耕地地力。 (二)推进基本农田全面管护 优化永久基本农田 空间 布局。 按照 优质耕地优先保护 和 优化布局、优进劣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的原则, 合理 调整基本农田 空间 布局,将纳入新一轮生态退耕的耕地、严重污染且无法治理的耕地、严重损毁无法复耕的耕 地及现有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调整为一般耕地,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 划定 为永久基本农田,定量、定质、定位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土地用途区及地块和承包农户 ,确保 全域 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 面积保持在32.9 公顷 以上 。 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和集中连片程度均有所提高。 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连片保护。 按照 种植业 规模化经营的要求, 强化 分布相对集中 连片的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 明确 大峪村和大峪沟村 等 为基本农田集中 连片保护 区域 , 加大 区域内 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发挥基本农田 集中连片保护区域对 全域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 各类城乡建设不得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 “ 非农化 ” 。交通、水利、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