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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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 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技防 体系三 期项目 项目编号: JZFCG-G2017079号 时 间:二一七年 十一 月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2 -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三 章 招 标项目 基本 内 容 及要求 第四章 招 标项目需 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第六章 拟签订 政府采 购 合同 文本 第 七 章 附 件 说明 :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 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

2、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受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的 委托 , 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技防 体系三 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技防 体系三 期项目 (二)招标编号: JZFCG-G2017079 号 (三)项目需求:技防 体系三 期 。(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四)预算 金额 : 1404412.77 元 。最高限价: 1404412.77 元。 (五)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 (六)交付地点:

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辖区域内 。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别条件 (一)若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方可参加 投标。 (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渠道信用

4、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4 -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 /供应商登录

5、”入口( 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售 后不退 。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1月 4日 10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 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交易大厦三楼

6、) 。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一) 采购单位: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联系人:王 琳 ; 电话: 18637462015;地址:永昌大道与魏文路交叉口 。 (二) 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 靳女士 ;电话:13323993003、 13193433663、 0374-2365558; E-mail: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亨源通世纪广场 1号楼 401 室。 许昌市公安局示 范区分局 二一七年 十二

7、 月 十一 日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述相关货物 和 服务的 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 活动 。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单位的委托 依法 具体组织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2.2“采购 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3“招标项目”是指招标文件中所述 货物及相关 服务。 2.4“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的采购方式。 2.5“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采购代理机构公布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

8、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5“投 标 人” ,是 指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下列 条 件的 潜 在投 标 人是合格的投 标 人,均可 参 加投 标 。 3.1 在中 华 人民共和 国境内 注 册 ,能 够独 立承 担 民事 责 任,有生 产 或 经营 能力的法人、其他 组织 或自然人(如果投 标货 物 实 行 许 可 证 制度, 则须 持有相 应 的 许 可 证) 。 3.2 遵守 国 家有 关 法律、法 规 、 规 章以及与政府采 购 有 关的规 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 誉 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 制度。 3.3具 备 履行政

9、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 资 金、技 术 和生 产 能力,向采购单位提供 满意 的 、证 明所有 货 物及其 辅 助服 务来 源的文件,并提供其有 资 格 参 加投 标 和中 标 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证 明。 3.4有依法 交纳税 收和社 会 保障 资 金的良好 记录 。 3.5参 加政府采 购 活 动前 三年 内 ,在 经营 活 动中没 有重大 违法记录 。 3.6 能 够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编 制投 标 文件,并 对 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 件做出 实质 性 响应 。 3.7满足招标文件 其它章节 规 定的其他 条 件。 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以联合体形式

10、参加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6 -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相关 服 务 4.1 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 务。 投 标人为完成服务所购买的 设 备 、器 材 、工 具 、

11、工 资 及 税金等,以上的 费 用 应 包含在总 报价 中, 采购人 不 单独进 行支付 款项 。 4.2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则需向第三方获取,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 标费 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授标时更改采购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变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7.履约验收 采 购人 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

12、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8.资 金 来 源、 标 前答疑 8.1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招标文件其它章节规定及要求”,并使用该项资金支付招标后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款项。 8.2 招标项目的标前答疑详见招标文件其它章节的要求”。 9.代理招标 9.1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 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 9.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

13、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7 - 二、招标 10.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三 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 第四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 第六章 拟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文本 第 七 章 投标文件内容 第 八 章 附 件 11.招标公告 11.1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 采购项目的名 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三)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

1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六) 公告期限;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八)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1.2 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须进行公告)。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 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1

1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邀请书规定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提供期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8 - 足 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以公告。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 终止 1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 进行 必要澄清或修改的,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修改 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16、1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 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 的组 成部分,并 对 所有投 标 人具有 约 束力。所有 投 标 人均 有义务 定期登 陆 采 购 代理机构公布的网站 获 取相 关 信息,采 购 代理机构 发 布在指定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 视为已 送 达各 投 标 人且 已为 各投 标 人知悉, 请 各投 标

17、 人密切 关 注。 12.4 采购 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的 ,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采购 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 采购 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 采购 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2.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后,除 因重大变故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任务取消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

18、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产生的孳息。 三、投 标 文件 13.投 标语 言及 计 量 单 位 13.1 投 标 人提交的投 标 文件以及投 标 人就有 关 投 标 的所有 来 往函 电 均 应 使用中文。投标 人可以在投 标 文件中提交用 其他语 言打印的 数 据或资料,但是必 须提 供由 专业 翻 译机 构出具的中 文译文 ,并以中 文译文为 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13.2 投 标 文件中所使用的 计 量 单 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

19、 规 定外, 应 使用中 华 人民共和国 法定 计 量 单 位。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9 - 14.投 标 文件 编 制的要求 14.1 投 标 人 应认 真 阅读 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 项 、格式、 条 款等要求,按要求 编 制投 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 文件 没 有 对 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 实质 性 响应 ,投 标将 被作 为无 效投 标处 理。 14.2 投 标 文件 应 字 迹 清楚, 内 容 齐 全,不得涂改和增 删。 如有修改 错漏处 ,必 须 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 权 委托人 签 字。 资 格性 审 查 、符合性审查

20、材料的复印件应 是清晰可辨的。 14.3 投 标 文件所提供的全部 数 据必 须 真 实 可靠。若投 标 文件填 报 的 内 容 数 据不 详 ,或提供了 虚假数 据,其投 标 文件 为无 效投 标 文件。 14.4 投 标 人 须 按照招标文件 给 定的投 标 文件格式 编 制投 标 文件 (没有格式的、或参考格式的自行制定) ,以 A4 纸 大小 为标 准胶 装订 成 册 (不能采用活页装订) 并自 编 目 录 及 页码 。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编制页码,如有 资 格 证 明文件或 宣传资料彩页等 材料而 无 法 编 制 页码的, 可用不退色的墨水 笔 按 顺 序 填写 , 但字 迹

21、 必 须 清晰可 认 ,不可潦草。由于 编 排混 乱导 致投 标 文件被 误读 或查找不到而被 视为无 效投 标等 不利后果由投 标 人自行承 担 。 14.5 投 标 人在投 标 文件及相 关文件的签订 、履行、通知等事 项书 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 则将 被 视为无 效。 15.投 标 文件的构成 及送达 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内容构成,请参见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规定的投标 文件内容”的要求 编写 。 15.2 开标 前采 购 人及 采购 代理机构不再另行安排 资 格 预审 (规定有

22、资格预审 应当按照资格预审的规定执行) ,投 标 人的 资 格审查详见招标文 规定具体审查内容。开标结束后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负责 资格审查 , 若投 标 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 风险 由投 标 人自行承 担 。 15.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14.4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投 标 文件格式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 10 - 16

2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 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其 风险 由投 标 人自行承 担 。招标文件已提供有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16.2 投 标 人 应 完整地 填写 投 标 函。 16.3 投 标 人 应 完整地 填写开标 一 览 表,按格式 填写 、 签 署、 盖 章。 开标 一 览 表 为 在 开标仪 式上 唱标 的 内 容,不得自行增 减内 容。 开标 一 览 表的“投 标总 价”必 须 与价格明 细表中的“ 合计 (总 价 )”保持一致。 16.4 投 标 人 应 完整地 填写 价格明

24、细表 , 说 明所提供的 货物、 服 务 的 简 介、 来 源、 数 量和价格。 16.5 投 标 人 应 完整 地 填写 技 术 指 标响应 表。技 术 指 标响应 表是 评标 的重要依据,投 标文件的技 术 指 标响应 情 况应 与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 格要求逐 项对应 填列,并 将偏 离情 况 在偏离 栏 中列出。 17.投 标报价 17.1 所有投 标报价 均以人民 币为计 算 单 位。投 标价 格 应为 折扣后 货 物价格、 购买货 物和相 关 服 务 需 交纳 的所有 税费 及 货 物 运 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 点 所需的一切 费 用。 17.2 投 标 人应按 开标 一 览 表、 货

25、 物价格明 细表 的 内 容 填写货 物的 单 价、 总 价、投 标报价 及其他事 项 ,并由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 权 委托人 签 署。 17.3 开标 一 览 表中 标 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 执 行 过 程中是固 定不 变 的,投 标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 更。以 可调 整的价格提交的投 标将 被 视为非响应 性投 标 , 将 作 为无 效投标处 理。 17.4 采 购 代理机构不接受可 选择 的投 标报价 。投 标 人 对投标报价 若有 说 明 应 在 开标 一览 表 显著处 予以注明,只有 开标时 唱出的投 标报价、价 格折扣才 会被考虑 。投 标 人若有投标报价、价 格折扣

26、未被唱出, 应 在唱 标时及时声 明。否 则 ,采 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 对 此不承 担 任何 责 任。 18.投 标 保 证金 18.1 投 标 人 应按 招标文件 规 定的 时间 和金 额 交纳投 标 保 证金 ,并作 为 投 标 文件的一部分。凡未按要求交纳投 标 保 证金 的投 标 文件, 将 被 视为非响应 性投 标 而予以拒 绝 。 18.2 投 标 人必 须 准确 填写 投 标 保 证金汇 出(交纳)人的名 称 ,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只按 汇 出(交纳)人的名 称 退 还 投 标 保 证金 。 18.3 投 标 保 证金汇 出(交纳)人和投 标 人必 须为 同一法人,否 则将视 同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交 纳投标 保 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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