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荥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可视化信息平台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 编号: 荥财公开招标 201792 号 招 标 人: 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 七 年 九 月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1总则 . 7 2招标文件 . 8 3投标文件 . 9 4投标 . 11 5开标 . 12 6评标 . 13 7合同授予 . 1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4 9纪律和监督 . 14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 15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7 一、评标方法 . 17
2、二、评标程序 . 17 第四章 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 . 22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6 一、投标函 . 38 二、投标汇总表 . 39 三、投标保证金 . 40 四、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1 五、投标设备报价表 . 43 六、偏离表 . 44 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 45 八、技术标 . 46 九、售后服务承诺 . 47 十、其他材料 . 48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荥阳市城 乡环卫一体化可视化信息平台 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荥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可视化信息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
3、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荥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可视化信息平台项目 1.2 采购编号:荥财公开招标 201792 号 1.3 项目地点:荥阳市境内 1.4 项目预算:约 150 万元 1.5 资金来源及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内容:城乡环卫一体化可视化信息平台设备 采购 1.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 代理 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代理 商须提供 本项 目监控设备、监控平台、巡查系统 等相关主要 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2.7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 机关 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8 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2.9 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已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 图;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5、 2.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2 真实有效的手机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7年 9月 18 日至 2017年 9月 22 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携带下述资料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 A 座 2002)接受初 验并报名。 3.2 投标报名另携带资料 被委托人社保、劳动合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社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 2014、 2015、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 半 年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 厂家授权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理人,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按照上述报名资料要求顺序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资料需是本单位员工近 半 年连续缴费记录并加盖社保局公章,以个人单页为准。审计报告需现场提供查询代码
7、。投标人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若投标单位所携带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单位进行报名。)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及荥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565588 地址:荥阳市京城路与站
8、南路向西 200 米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1038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 A 座 2002 3 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名 称: 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 冯先生 电 话: 0371-6956558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 A 座 2002 联系人: 邬先生 电 话: 0371-69103877 1.1.3 项目名称 荥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可视化信息平台项目 1
9、.1.4 项目 地点 荥阳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 容 城乡环卫一体化可视化信息平台设备 采购 1.3.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代理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
10、目 及所要求的服务,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监控设备、监控平台、巡查系统等相关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4 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前已在“信用中国”网站(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 否决。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1、15 日前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 前 1.7.1 分包 不允许 1.8.1 偏离 允许,但必须在偏离表中注明且必须为正偏离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图纸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起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修改发出起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 3.3.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元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 或转帐形式,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转出,并标注所投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 :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账 号: 66576150154800001221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 21 世纪支行 5 投标保证金须在 开标前三日 到帐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联系人:陈会计 联系电话: 0371-69103877 注: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项为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 ”。电话联系( 0371-69103877)确认到账后投标人持保证金转账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3、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 3.5.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和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 U 盘) 3.6.3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注明“
14、正本”和“副本”字样,分别密封并加封条,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荥阳市郑上路京城路交叉口嘉盛世纪宾馆 7 楼会议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专家 5 人;技 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投标
15、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内,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招标控制价 壹佰 伍 拾万元整(¥ 1500000.00元 ) 8.2 工程款支付及其他内容 双方签订合同时商议。 7 1
16、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 内容 、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 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 交 货期:见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8、 8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适用本项目)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 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
19、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不适用本项目)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适用本项目)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 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