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窗工程安装合同发包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承包方: 邓战士 许华 (下称乙方)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嘉定新城 B21-1 地块商住办项目(多层区)2、工程内容:311#房铝合金门窗、栏杆的安装3、工程地点:嘉定新城宝塔路西端第二条:合同价款1、门窗和栏杆安装数量及单价见下表:序号 安装门窗和栏杆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1 铝合金门窗 8000 70 元M2 560000 元 邓战士负责安装2 空调格栅窗 1800 50 元M2 90000 元 许华负责安装3 阳台栏杆 1500 50 元M 75
2、000 元 邓战士负责安装4 附框 300 18 元M2 5400 元 邓战士负责安装合计 725000 元 按实决算此单价包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费、辅材费、运杂费、管理费及成品保护费和全喷淋试验费等。阳台栏杆的安装费、预埋铁件、辅材费、运杂费、管理费及成品保护费等。2、工程量以实际门窗尺寸为标准计算面积。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第三条:结算方式所有窗外框安装完毕并经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款的 15%,扇和玻璃安装完毕并经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一周内,付工程总价款的 35%,工程全部安装完毕并经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办理结算,办理完结算后一周内
3、付付足乙方实际完成总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后一周内付足乙方实际完成总价的 95%,余 5%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质保期内若无质量问题和渗漏问题,甲方于二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第四条:材料使用约定1、硅胶及发泡剂选用业主和甲方指定品牌,发泡剂采用桑莱斯,硅胶采用杭州之江品牌,其余辅材选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范。2、到甲方现场的成品或半成品窗框、窗扇、玻璃等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及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损耗由乙方自理.3、门窗及栏杆所需保护材料(门窗单位应负责保护的除外)由乙方自理。4、避雷所用铜编织带及螺丝由乙方自理。第五条:工期1、本工程项目工期为 200 日,随土建外墙
4、施工进度完成安装,自乙方进场之日开始计算(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不能施工,工期顺延。第六条:双方的工作一、甲方工作1、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源、脚手架、升降电梯、现场水平线等其他门窗工程进场应具备的开工条件。2、负责对铝合金门窗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乙方工作1、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的施工计划按期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和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2、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铝合金窗设计施工图和监理方确认的样板进行施工。3、对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前负责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责任。4、必须配合土建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安装工具乙方自备。5、乙方应严格按照
5、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 设计要求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组织施工。6、由于安全措施不力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7、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精神,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乙方为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8、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对文明施工及材料、半成品、成品保护的规定,做到出现物品丢失自行承担的责任,其文明施工及保护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材料浪费,甲方给予乙方浪费部分双倍罚款。如有窗扇、窗框、压条及配件损坏丢失,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工地玻璃的破碎率
6、不超过门窗供应单位的玻璃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对因成品保护不到位而要求更换的玻璃和框料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10、乙方必须履行甲方项目部合理安排,乙方不得推诿扯皮,如发生此现象,甲方项目部有权酌情给予罚款。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门窗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2、铝合金门窗进入现场,送检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安装施工。3、甲方、监理、质监部门抽检因安装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工艺做法,乙方无条件返工。因乙方安装原因引发的淋水试验出现渗水现象而引发的凿粉修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1、因施工造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
7、,偿付逾期违约金。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发包方的责任:1、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工作,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工程中途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动用,因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4、不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偿付承包方赔偿金。第九条:售后服务及保修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当日起二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非质量原因,乙方不负责维修。第十条:附则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名并盖上公章生效,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甲方: 乙方: 日 期: 2015 年 9 月 28 日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