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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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 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 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 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 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 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

2、境、 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 时清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 告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 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 预防、治疗 功能。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 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配送能力,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

3、感和信誉度,公司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周俊良(总经理)副组长:张玉行(副总经理)洪爱兰(副总经理)成 员:张志满、吴丹球、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 的质量教育,保 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 训工作,每年 组织一次全 员身体检查。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

4、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 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 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 营业执照 和检验报告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

5、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 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二、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三、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四、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 应遵守本制度。五、本企业查验内容:(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五)销售凭证

6、(六)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 观等内容。六、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 应提出异议,经进 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 绝验 收进货。七、本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 签订购货合同时,必 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 货证 相符方可采购。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制度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 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 还要建立销货台帐。三、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 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

7、供 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 疫证明编号、食品 质量保 质期限等情况。四、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 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 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五、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六、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 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 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七、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 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 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 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 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二)不合

8、格的食品质量情况;(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 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 经营单 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

9、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 检疫,或检验、 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 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 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 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10、。四、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 销毁。六、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

11、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七、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一、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 “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二、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 书面凭证。三、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 诉人姓名、住址、邮政 编码、 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

12、、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 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四、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首先将本单位自身情况 调查清楚, 结合投诉人意 见,分清 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 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 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 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一、为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督,维护 食品消费安全,切 实维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对假冒伪劣、 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治理,推进食品质 量监管,根据 产品质量法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关系人身健康、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三、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 辖区内商场、超市、集 贸市场、批发市场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以便群众了解食品质量、来源等。四、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就是在 进货时索取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五、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质检部门通过申诉、 举报、执法检查、商品质量抽查等途径获 得的信息以及消费者协会、各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安全的信息汇总分析,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

14、公示的行为。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 (一)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二)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有效期);(三)食品的主要成份及含量检验检疫情况;(四)其他需要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形式:(一)摘录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三)工商所在办公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 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食品准入制度的落实,对没有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可结合市场预警制予以警示并责令限期改正。九

1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没有落实本制度而出现食品质量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的,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予以查处。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 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 纸张,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门窗、 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 蜘蛛网。二、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 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三、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 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 有序。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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