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二一七年镇街园区教育工作督导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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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诸城市二 一 七 年 镇街(园区)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诸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七 年 五 月 2 一、说明 1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督导评估方案、潍坊市 2017 年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等文件、方案精神,制订本方案。 2本方案以涉及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为督导评估内容,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重点园区管委会为主要评估对象。 3 本方案

2、设一级指标( A级) 4项,二级指标( B 级) 14项,分值 1000 分。 4 评估方式采用集中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三种方式。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受表彰奖励: ( 1) 辖区内学校发生导致师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 2)辖区内学校校园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3)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本方案由诸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3 二、 督导评估指标及分 值 一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指 标 名 称 分 值 指 标 名 称 分 值 A1 办学条件提升 300 B1 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170 B2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70 B3 社区分院标准

3、化建设 60 A2 保障机制 100 B4 政府拨款 50 B5 保安经费 50 A3 质量与管理 520 B6 安全稳定 90 B7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 20 B8 普及程度 70 B9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00 B10 班额标准化 40 B11 教育统筹 200 A4 教育创优 80 B12 创先争优 30 B13 经验推广 30 B14 制度机制创新 20 合 计 1000 1000 4 三、评估要点及计分办法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A1 办学条件 提升 B1 中小学标准化建 设 170 1.年内 完成 2017 年镇(街、园区)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中

4、确定的“全面改薄”、解决大班额 和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 目标任务 。( 120 分) 2.镇街(园区)域内义务教育段学校所有中小学全部 达到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 学条件标准化验收标准要求 , 实现标准化。( 30 分) 3.积极进行标准 操场建设,效果好。( 20 分) 1.年内 完成 2017 年镇(街、园区)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 各项建设 目标任务及年内新开工建设项目计 120 分。 ( 1)开工:列入年内完成计划的建设改造类项目全部开工计 40 分,开工率每降低 1 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完 40 分止。 ( 2)竣工:按时竣工计 40 分,每降低 1 个百分

5、点扣 2 分,扣完 40分止。 2016 及以前年度开工的续建工程项目到年底仍未竣工的,每一处扣 10 分,扣完 40 分止。 ( 3)完成全面改薄工程设 备购置任务,计 25 分,否则按资金完成比例计分。 ( 4)年内完成规划外建设项目的按生均投入资金比例加分,最高 15分。本项仅限于新建校舍项目。 ( 5)无建设任务的得全市平均分。 2.所有中小学全部 达到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标准化验收标准的计 30 分,每有 1 所不达标的扣 10 分,扣完 30 分止。 3.年内每新建完成一个 标准 操场 ( 塑胶 操场) 计 10 分 ,其它材料操场按质量酌情得分 。跑道内外场地不平

6、整的扣 2 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 5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A1 办学条件 提升 B2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70 1.年内完成镇街(园区)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促进中心幼儿园提升发展。( 30 分) 2.根据实际条件,积极创建第二中心幼儿园,加强双中心幼儿园建设。( 15 分) 加大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增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数量 ,有计划地合并民办幼儿园 , 促进民办幼儿园规模化发展。( 15 分) 4. 镇街(园区)初步建立婴幼儿养育服务指导体系,成立相关机构,建立有关制度,组织服务活动。 (10) 1.( 1) 2017

7、年进行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的单位,年内完成建设工程并投入使 用(产权为政府所有)的计 20 分,已完成主体工程的计 15 分,已选址并开工 (有审批图纸)的计 10 分。未进行标准化建设,校舍是政府租赁房舍的计 10 分,评为省示范幼儿园的计 5 分。 2017 年前已完成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任务的(产权为政府所有)计 20 分,且被评为省示范幼儿园的计 5 分。 ( 2) 年内中心幼儿园改善园所条件,新增玩教具,添置设施设备每投资 2万元计 1 分,最高得 5 分。 2.依据诸城市双中心幼儿园评估办法和山东省示范幼儿园标准,评估镇街(园区)双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侧重办园场所、设施设备等方面评

8、估量 化,量化成绩按照 15 分折算计分。 3.( 1)按照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园所数量占辖区内幼儿园总数(注册数)的比例计分(得分 =10 分比例数);( 2)年内每新增 1 处公办幼儿园计 5分;( 3) 每合并减少 1 处民办幼儿园计 1 分(以 2017 年上交证件为准)。本指标最高得 15 分。 4.( 1)年内镇街(园区)政府成立由卫计、妇联、教育部门组成的婴幼儿养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沟通各部门工作,每月至少召开 1 次小组会议,计1 分。依托卫生院试点建立 1 处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中心,做到场地、人员、资金三落实,全面开展工作,能够满足家长的个 性化需求,计 2 分。 ( 2)配

9、合诸城市婴幼儿养育指导中心建立 0-3 岁婴幼儿数据库,实行划片包干、跟踪指导,做到服务精准、务实高效,计 1 分。建立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每月进行工作通报,定期举办 0 2 岁婴幼儿养育指导课堂、 2 3 岁亲子课堂和 0 3 岁家长课堂,计 2 分。 ( 3)镇街(园区)婴幼儿养育指导中心至少配备两名专职指导教师,专职指导教师必须持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资格证,计 2 分。组织相关早教人员参加婴幼儿养育管理者培训、专业师资培训(育婴师培训)并获得相关资质,积极参与诸城市级婴幼儿养育指导课程开发,计 2 分。 6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A1 办学条件 提升

10、 B3 社区分院 标准化建设 60 1.加强镇街(园区)社区分院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设置与评估标准的通知(鲁教职字【 2012】 27 号)、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鲁教职字【 2012】30 号)等文件,充实内部设施,确保年内镇街(园区)社区分院全部达到省级社区教育中心设置标准。( 20 分) 2.设立成人(社区)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诸城农村社区学院发展的意见的 通知(诸办字【 2010】 22 号 ),及时拨付成人(社区)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5 分) 3.按照关于规范社区教育干部教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配备专职教师。(

11、 15 分) 1.对照省定标准,考核验收达标的计 20 分,不达标的该项不得分。 2.按常住人口人均 1 元的标准落实社区教育专项经费, 8 月底前全额拨款的计 15 分,以后每晚拨付一个月扣 2 分;查阅社区分院账目,根据全年经费使用展示情况,计 10 0 分。 3.根据关于规范社区教育干部教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编制管理,配备教师,足额配备的得 10 分 ,每少一人扣 2 分。社区学(分)院必须配备 2名年龄低于 45 周岁 的 中青年教师(园区社区分院不少于 1 名),配备不达标每少 1 人扣 2.5 分。 A2 保障机制 B4 政府 拨款 50 及时足额拨付市财政留在镇街(园区)财政

12、的校舍维护资金。 根据市财政测算数额本年足额拨付校舍维护资金得 50 分,每少拨 1%扣 2分,扣完 50 分止。非实际拨款不计分。拨付资金每抽回或挤占挪用 1% 从本指标得分中扣 5 分,扣至 0 分止。 B5 保安 经费 50 按照专职保安数量足额拨付保安经费。 按 照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 ,完成专职保安配备任 务,为辖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配齐专职保安,经公安机关备案,纳入保安公司管理,足额拨付保安经费,计 50 分。否则,按保安配备和经费拨付的比例计分。 7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A3 质量与 管理 B6 安全 稳定 90 1.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 情况 (

13、50 分)。 2.校车安全监管、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整治 情况 ( 15 分)。 3.校园视频监控联网 、一键式报警设施全覆盖( 15 分)。 4.认真落实 信访稳定有关规定,信访稳控工作好。( 10 分) 1.根据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计 50-0 分。 ( 1)根据潍坊市校园安全巡查、专项安全检查情况分别计 10-0 分,共 20分;( 2)根据诸城市校园安全巡查情况计 30-0 分。 年内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扣 50-5 分。年内每有 1 名学生出现溺水死亡扣 5 分。扣完 50 分止。 2.根据辖区校车安全运营监管情况、违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整治情况计 15-0

14、分。加强辖区运营校车安全监管, 校车运营规范安全;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整治,无违规接送 学生(幼儿) 车辆。 3.辖区学校(幼儿园)建立校园安全视频监控中心,与 县级 教育 部门和公安部门 联网并保持信 号畅通, 一键式报警设施全覆盖计 15 分 。每发现 1 处学校监控未与县级 教育 部门联网或未与公安部门 联网扣 1 分 ,每发现 1 处学校未安装一键式报警设施 扣 1 分 ,扣完 15 分止 。 4.信访稳控工作好,无涉师上访事件, 计 10 分,否则,酌情扣 1 10分。 每发生一起在校生犯罪案件视情节从本指标得分中扣 5-10 分。 B7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

15、 20 依法对辖区内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办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 根据对辖区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情况计 20-0 分。每发现一处非法办学机构或接到举报投诉非法办 学行为,一经查实扣 2 分 ,对每一起非法办学行为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未取缔的扣除 2 分,扣完 20 分为止。 8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A3 质量与 管理 B8 普及 程度 70 1.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做好小学入学及控辍工作,小学入学率达到 100%,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 100%。小学六年级全部升入初中一年级。( 10 分) 2.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做好初中入学及控辍工

16、作,初中入学率达到 100%,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 99%以上。( 60 分) 1.( 1)小学入学率达到 100%计 3 分,每降低 0. 1%扣 1 分 ,扣至 0 分止。 ( 2)小学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 100%计 7分,每降低 0. 1%扣 1分,扣至 0分止。 2.( 1) 初中入学率达到 100%计 5 分,每降低 0. 1%扣 1 分,扣至 0 分止。( 2)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要求计 55 分,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 99%及以上计满分 ,每降低 0. 1%扣 1 分, 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 98%以下,每降低 0. 1%扣 2 分,扣 完 55 分止。 B9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10

17、0 1.落实每个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去向,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比率高。( 70 分) 2.职普比例大致相当。 ( 30 分) 1.应届初中 毕业生升入潍坊市内高中阶段学校达到 100%得 70 分,每降低 1%扣 5分,扣完 70 分止。 2.根据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中职学校的比例计分。 达到或超过 45%的计 30 分,低于 45%的按比例计分。 B10 班额标准化 40 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各年级班额达到省定标准,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初中每班不超过 50 人。 所有中小学均达到标准班额计 40 分, 达标率 每降低 1%扣 3 分,扣完 40 分止 。 B11 教育 统筹 200 初

18、中、小学、学前、职成教协调发展,办学效益高。 根据 镇街(园区) 域内初中、小学、学前、社区分院办学水平督导评 估成绩折算计分。 9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A4 教育创优 B12 创先 争优 30 教育工作受到上级表彰奖励情况,工作经验得到上级肯定推广情况。 1.政府表彰奖励推广:年内镇街(园区)教育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潍坊市委、市政府,诸城市委、市政府以文件、会议形式表彰、奖励、推广或受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潍坊市委、市政府,诸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总结推广经验的分别计 15 分、 10 分、 6 分、 3 分。(不包括学校、教

19、师个人受到的表彰、奖励,没有文件的不予 认可,同一经验做法的表彰奖励只取最高级别) 2.教育部门表彰奖励推广:年内镇街(园区)教育工作经验和做法受到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包括内设机构和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奖励、推广的分别计 10 分、 6 分、 3 分、 1 分。(不包括教师个人受到的表彰、奖励,没有文件的不予认可,同一经验做法的表彰奖励只取最高级别) 3.规范化学校得分:( 6省规范化学校数 /中小学校数) +( 3潍坊市级规范化学校数 /中小学校数)。 本指标最高计 30 分。 B13 经验 推广 30 加强学校办学经验的总结,积极得到上级部 门的文件推介、领导批示及

20、有关媒体宣传报道。保障群众教育知情权和监督权,创造典型经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 2017 年教育信息与宣传考核办法计 分,其中信息工作 15 分,宣传工作15 分。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一票肯定:教育部、省教育厅、潍坊市委、潍坊市政府、潍坊市教育局正式文件推广的;中央、省、潍坊市领导批示肯定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刊发办学经验 500 字以上的,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潍坊日报头版头条刊发教改经验的。本项 累计 最高得 30 分。 B14 制度机制创新 20 针对 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管用实用的制度机制。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符合教育规律的新制度, 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办学活力。 参照潍坊市教育局评选办法,根据诸城市教育改革创新项目评审办法,由学校自主申报,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利益相关方测评,评选出“十大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和 “改革创新优秀奖”,根据评选情况 计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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