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168092008钢 质 防 火 窗Steel fire windows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2目 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产品命名、分类与代号 .24.1 产品命名 .24.2 分类与代号 .25 规格与型号 .35.1 规格 .35.2 型号编制方法 .36 材料及配件 .37 要求 .47.1 防火窗通用要求 .47.1.1 外观质量 .47.1.2 防火玻璃 .47.1.3 尺寸偏差 .47.1.4 抗风压性能 .47.1.5 气密性能 .47.1.6 耐火性能 .47.2
2、活动式防火窗的附加要求 .47.2.1 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 .47.2.2 活动窗扇尺寸允许偏差 .57.2.3 窗扇关闭可靠性 .57.2.4 窗扇自动关闭时间 .58 试验方法 .58.1 一般原则 .58.2 外观质量 .58.3 防火玻璃 .58.4 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 .58.5 防火窗的尺寸偏差 .58.6 活动窗扇的尺寸偏差 .68.7 活动窗扇与窗框的搭接宽度偏差 .78.8 窗扇扭曲度 .78.9 抗风压性能 .88.10 气密性能 .88.11 窗扇关闭可靠性 .88.12 窗扇自动关闭时间 .98.13 耐火性能 .99 检验规则 .99.1 出厂检验 .99
3、.2 型式检验 .910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0.1 标志 .1110.2 包装 .1110.3 运输 .1110.4 贮存 .123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材料及配件标准 .13A.1 材料及表面处理 .13A.2 配件 .13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试验方法及判定准则 .14B.1 抽样 .14B.2 试验设备 .14B.3 试验方法 .14B.4 判定准则 .14参考文献 .164前 言本标准的 7.1.6、7.2.1、7.2.3、7.2.4、9.2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 GB16809-1997钢质防火窗。本标准与 GB
4、16809-199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将术语与定义单列一章,给出了本标准涉及到的一些关键术语及其定义,便于更好地理解标准内容(1997 版的 3.1,本版的 3); 修改了防火窗耐火性能分类方法,1997 版按甲、乙和丙分类,本版按“隔热性(A)”和“非隔热性(C)”分类,且增加耐火等级分级方法(1997 版的 4.2,本版的 4.2.2); 明确防火窗的型号编制方法(见 5.2); 将要求分为防火窗通用要求和活动式防火窗附加要求两部分,便于标准的实施(见 7.1、7.2); 增加了防火窗上使用的防火玻璃的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7.1.2,8.3); 增加了防火
5、窗抗风压性能和气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7.1.4、7.1.5,8.9、8.10); 对活动式防火窗活动窗扇的扭曲度提出要求,并增加相应的试验方法(见 7.2.3,8.8); 增加了活动式防火窗的热敏感元件静态动作温度、窗扇关闭可靠性、窗扇自动关闭时间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7.2.1、7.2.4、7.2.5,8.4、8.11、8.12); 将防火窗的耐火性能试验方法由 GB 7633 修订为 GB/T 12513(1997版的 7.6,本版的 8.13); 修改了防火窗的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和判定准则(1997 版的 6. 3,本版的 9.2);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A、规范性附录 B 和参考文献。
6、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8)归口。5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名门防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韩伟平 赵华利 周国平 李 博 姜 晖 曹顺学 王 颖 张明罡。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809-1997。请注意本标准的一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6防火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火窗的产品命名、分类与代号
7、、规格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中具有采光功能的钢质防火窗、木质防火窗和钢木复合防火窗,建筑用其它防火窗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823-1986 建筑门窗术语GB/T 5824-1986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 7106-2002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 7107-2002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12513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T 12513-2006,ISO 3009:2003,Fire resistance tests-Elements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Glazed elements, MOD)GB 15763.1-2001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3 术语和定义GB/T 5823-1986 和 GB/T 12513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固定式防火窗 fixed style fire window无可开启窗扇的防火窗。3.2 活动式防火窗 autom
9、atic-closing fire window 有可开启窗扇,且装配有窗扇启闭控制装置(见 3.5)的防火窗。3.3 7隔热防火窗 insulated fire window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窗。3.4非隔热防火窗 un-insulated fire window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防火窗。3.5窗扇启闭控制装置 sash closing equipment活动式防火窗中,控制活动窗扇开启、关闭的装置,该装置具有手动控制启闭窗扇功能,且至少具有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等热敏感元件自动控制关闭窗扇的功能。注: 窗扇的启闭控制方式可以附加有电动控制
10、方式,如:电信号控制电磁铁关闭或开启、电信号控制电机关闭或开启、电信号气动机构关闭或开启等。3.6窗扇自动关闭时间 automatic-closing time从活动式防火窗进行耐火性能试验开始计时,至窗扇自动可靠关闭的时间。4 产品命名、分类与代号4.1 产品命名防火窗产品采用其窗框和窗扇框架的主要材料命名,具体名称见表 1。表 1 防火窗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含 义 代 号钢质防火窗 窗框和窗扇框架采用钢材制造的防火窗 GFC木质防火窗 窗框和窗扇框架采用木材制造的防火窗 MFC钢木复合防火窗 窗框采用钢材、窗扇框架采用木材制造或窗框采用木材、窗扇框架采用钢材制造的防火窗 GMFC其它材质防火
11、窗的命名和代号表示方法,按照具体材质名称,参照执行。4.2 分类与代号4.2.1 防火窗按其使用功能的分类与代号见表 2。8表 2 防火窗的使用功能分类与代号使用功能分类名称 代 号固定式防火窗 D活动式防火窗 H4.2.2 防火窗按其耐火性能的分类与代号见表 3。表 3 防火窗的耐火性能分类与代号耐火性能分类 耐火等级代号 耐火性能A0.50(丙级) 耐火隔热性0.50h,且耐火完整性0.50h A1.00(乙级) 耐火隔热性1.00h,且耐火完整性1.00h A1.50(甲级) 耐火隔热性1.50h,且耐火完整性1.50h A2.00 耐火隔热性2.00h,且耐火完整性2.00h隔热防火窗
12、,AA3.00 耐火隔热性3.00h,且耐火完整性3.00hC0.50 耐火完整性0.50h C1.00 耐火完整性1.00h C1.50 耐火完整性1.50h C2.00 耐火完整性2.00h 非隔热防火窗,C C3.00 耐火完整性3.00h 5 规格与型号5.1 规格防火窗的规格型号表示方法和一般洞口尺寸系列应符合 GB/T 5824-1986 的规定,特殊洞口尺寸由生产单位和顾客按需要协商确定。5.2 型号编制方法防火窗的型号编制方法见图 1。防火窗规格(见 5.1)产品名称代号(见表 1)使用功能代号(见表 2)耐火等级代号(见表 3)9图 1 防火窗的型号编制方法示例 1:防火窗的
13、型号为 MFC 0909-D-A1.00 (乙级),表示木质防火窗,规格型号为 0909 (即洞口标志宽度 900mm,标志高度 900mm),使用功能为固定式,耐火等级为 A1.00 (乙级)((即耐火隔热性1.00h,且耐火完整性1.00h)。示例 2:防火窗的型号为 GFC 1521-H-C2.00,表示钢质防火窗,规格型号为 1521 (即洞口标志宽度 1500mm,标志高度 2100mm),使用功能为活动式,耐火等级为 C2.00(即耐火完整性时间不小于 2.00h)。6 材料及配件6.1 防火窗用材料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参见附录 A。6.2 密封材料应根据具体防火窗产品的使用
14、功能、框架材料与结构、耐火等级等特性来选用。6.3 五金件、附件、紧固件应满足功能要求,其安装应正确、齐全、牢固,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承受反复运动的五金件、附件应便于更换。7 要求7.1 防火窗通用要求7.1.1 外观质量防火窗各联接处的连接及零部件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毛刺、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孔洞等缺陷;表面涂刷的漆层应厚度均匀,不应有明显的堆漆、漏漆等缺陷。7.1.2 防火玻璃7.1.2.1 防火窗上使用的复合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 GB 15763.1-2001 表 4的规定,单片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 GB 15763.1-2001
15、表 5 的规定。7.1.2.2 防火窗上使用的复合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15763.1-2001表 2 的规定,单片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 GB 15763.1-2001 表 3 的规定。7.1.3 尺寸偏差防火窗的尺寸允许偏差按表 4 的规定。表 4 防火窗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项 目 偏差值10窗框高度 3.0窗框宽度 3.0窗框厚度 2.0窗框槽口的两对角线长度差 4.07.1.4 抗风压性能采用定级检测压力差为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防火窗的抗风压性能不应低于 GB/T 7106-2002 表 1 规定的 4 级。7.1.5 气密性能采用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作为气密性能
16、分级指标。防火窗的气密性能不应低于GB/T 7107-2002 表 1 规定的 3 级。7.1.6 耐火性能防火窗的耐火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7.2 活动式防火窗的附加要求7.2.1 热敏感元件的静态动作温度活动式防火窗中窗扇启闭控制装置采用的热敏感元件,在(640.5)的温度下 5.0min 内不应动作,在(740.5)的温度下 1.0min 内应能动作。7.2.2 活动窗扇尺寸允许偏差活动窗扇的尺寸允许偏差按表 5 的规定。表 5 活动窗扇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项 目 偏差值活动窗扇高度 2.0活动窗扇宽度 2.0活动窗扇框架厚度 2.0活动窗扇对角线长度差 3.0活动窗扇扭曲度 3.0活动窗扇与窗框的搭接宽度 207.2.3 窗扇关闭可靠性手动控制窗扇启闭控制装置,在进行 100 次的开启/关闭运行试验中,活动窗扇应能灵活开启、并完全关闭,无启闭卡阻现象,各零部件无脱落和损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