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阳市 君山区人 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清单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普法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 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法制工作培训、交流与合作 依法执行人民防空行政处罚 人民防空建设五年规划编制及评估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计划制定 及实施 2 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关贯彻落实
2、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编制城市人民防空规划 编制人民防空工程总体规划 编制人民防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落实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组织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 组织和指导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 、抢险救灾工作。 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及各项保障计划 制定防空袭预案及各项保障方案 组织人民防空综合性演练 组织开展社区、学校和重点目标单位防空袭演习 组织指导重点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设立人防机构、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落实防护措施 参与拟订突发公共
3、事件人员防护保障行动方案 参与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防护及救援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业务技能训练 人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 组织开展社区、重点镇等基层人防建设工作 实施人民防空战备值班执勤 4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监督、保障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 组织全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制定落实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制度 组织全区统一规范的人防通信、警报网络建设 人民防空通信保障 组织指导建立区重点镇二级人防指挥平台 落实区人防指挥所的建设运行与维护管理 人防警报社会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依法管理 全区人防指挥信
4、息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 人防信息系统保密安全工作 5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监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中督促落实人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管理 人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管理 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监督落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 人防工程参建单位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督检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织防护设备质量安全检查 6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
5、和技能;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指导有关部门组建人民防空专业队 制定人民防空专业队训练计划 指导参与人防专业队开展整组与专业训练 指导基层民防应急救援队和民防志愿者队 伍建设管理 组织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和民防志愿者参与各类防空演习 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 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知识普及宣传活动 会同落实初级中学人防知识教学工作 组织指导人防(民防)教育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 组织社区干部人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组织开展民防志愿者教育培训 7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收缴管理
6、筹措管理人民防空建设专项经费 人防工程、通信警报等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人防自建工程的出租租赁管理 执行人防系统经费使用内部审计 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决算 8 组织 人民防空工程、通信、防化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9 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组织建人防指挥机构 开设人民防空指挥所 发布人民防空和应急救援的有关命令和指示 空情预警信息接收和发放防空警报 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平战转换 组织城市人口临战和紧急疏散 组织实施跨区域支援和综合保障 10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人
7、民防空工程建设 区人防办 由区政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和易地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及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施工质量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08 4 号 ); 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2003国人防办字第 18 号);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 5、湖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6、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11】 6 号文件 某公司开发建设一个
8、商业项目,总建筑面积 72000 平方米,其中地下 8000平方米。根据人防结建政策,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在取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书、施工图批准书后,并到人防窗口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设计或者人防工程易地建审批手续。业主单位持盖章的通知书和审批表,再到建设窗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区住建局规划分局区工业园区旅游局 由区政府组织共同编制人民防空工 程建设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和利用;在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地下项目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严格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不得发放;对独立开发的人防工程颁发相关权证 2 重点目标防护 区人防办 负责重点
9、目标人民防空建设及防护的监督指导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3、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11】 6号文件 某人民防空重点目标防护单位拟进行迁建。发改局对该项目立项进行把关,要求综合考虑防空袭要求,配建相关防护设施;住建局按防空袭要求对其选址进行把关;公安部门指导其建立安全保卫制度;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本部门重点目标防护 区发改局 牵头负责重点目标防护项目的立项工作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区住建局 牵头负责对重点目标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工作,并负责组织本行业系统重点目标防护工
10、作 方案,并督促重点目标单位制订方案、组建队伍、落实防护措施;人防部门负责指导与监督检查 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电力局 负责组织本行业系统重点目标防护工 作 3 人民防空教育 区人防办 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实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提供学生所需教材;建立人防教育基地,大力推行基地化教育模式;共同组织防空防灾知识教育的师资培训,保障培训及器材、活动经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11】 6 号文件 “ 5.12”防灾减灾日,区人防办联合区教育局开展集中宣传教育
11、活动。通过组织师生参观防空设施、疏散演习等方式普 及防空防灾知识,期间邀请卫生、科技等部门开课讲解,区电视台全程拍摄宣传 区教育局 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加强对学校人民防空教育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助人防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人防教育基地化 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工信局等 协助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4 人民防空资产管理 区人防办 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及配套设施、指挥通信、警报设施设备以及其他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11】 6 号文件 区人防办在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期间,遇省人防办下达文件增加项目,就调整经费预算报区财政批准。年
12、末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后,形成书面报告至区财政接受监督 区财政局 负责对人民防空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5 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区卫生局 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防化防疫和心理防护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11】 6 号文件; 对照各自职能,派出专业队伍参演,熟悉应急应战中的工作职责 区公安分局 负责 组建治安、消防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区交通 局 负责组建运输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区工信局 负责组建通
13、信专业队和网电防护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区 供电 局 负责组建抢险抢修专业队,提供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组织实施专业训练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1、人 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监管 2、人防工程设计审批事项 监管 3、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事项监管 4、人防工程拆除、改造和报废许可事项监管 5、人防通信警报设施建设、维护监管 (二)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 1、人防 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监管 为督促人防工程
14、易地建设审批及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规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特制订以下监督管理制度。 ( 1)监督检查对象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申请人(单位 、个人)。 ( 2)监督检查内容 A、新建民用建筑是否按规定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 ; B、人防工程设计建设面积是否达到应建面积; C、人防工程设计建设面积未达到应建面积的,是否按规定标准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D、提供的审批申请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 3)监督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抽检巡查、社会监督。 ( 4)监督检查程序 A、制 定监督检查计划,在项目竣工备案时对易地建设情况逐个进行复核;对
15、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B、对检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予以通报; C、相关单位按照通报要求整改完成后,及时 反馈并进行复查。 (5)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A、未按规定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手续或不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按照“不建、少建防空地下室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B、经复核实际建设防空地下室不满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按照有关规定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C、发现建设单位弄虚作假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逾期不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并按每日千分之一依法加收滞纳金。 2、人防工程设计审批事项监管 为督促已
16、办结人防工程设计审批项目手续规范实 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特制订以下监督管理制度。 ( 1)监督检查对象 人防工程设计审批申请人(单位或个人)。 ( 2)监督检查内容 A、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B、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C、项目是否按批准的文件进行设计; D、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 E、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 3)监督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抽检巡查、社会监督。 ( 4)监督检查措施 A、原件校验申报资料; B、现场巡查项目。 ( 5)监督检查程序
17、A、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中间结构验收时,由专人定期对照人防工程设计审批进行监督检查; B、区人防办每年对办结人防工程设计审批的事项进行抽查,抽查范围不低于审批数量的 20%。 ( 6)监督检查处理 A、发现审批申报资料中存在不真实或失效文件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现场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的,按照“不按标准修建人防工程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C、设计单位不具有相应人防设计资质的 ,按照“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处罚”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理; D、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事项监管 为督促已开工建设的兼顾人防工程手续规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特制订以下监督管理制度。 ( 1)监督检查对象 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申请人(单位或个人)。 ( 2)监督检查内容 A、提供的审批资 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B、项目是否按批准的文件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