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 检 查考评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 JSC2017-G-123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1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3 -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 - 19 - 第四部分 项目内容及相关服务要求 - - 21 - 第五部分 合 同 - - 24 - 第六部分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 - 76 - - 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 郑州市 金 水区 文明办 的 委托 ,就 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
2、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 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项目 项目 编号: JSC2017-G-1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采 购项目为 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 。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 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有类似“市场调查(调研)”、“管理咨询”或“社会调查”等内容,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可从事社会事务和社会信息调查的专业机构 ; 4、 须持有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3、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7、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 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税务登记证副本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财务状况报告 、 依法缴纳税收和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 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7 月 5日 7 月 21日 ( 上午 9: 00-11:30、下午 15: 00 -17: 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 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 150 米路东 金水区政府西 北侧辅助办公 楼 311)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接受 地点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 4楼 411 大厅会议
5、室 地 址: 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 150 米路东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5日 上午 9 时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 2017 年 7月 25 日 上午 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 4楼 411 大厅会议室 地 址: 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 150 米路东 八、本次招 标联系事项 : 采购人联系人: 李主任 采购人联系电话: 0371-63526047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 16号 采购中心 联系人 : 李女士 王先生 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 0371-63526380 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郑州市东风
6、路 16 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 311 邮政编码: 450000 -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项目 项目编号 : JSC2017-G-123 2 招标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四部分 3 服务 期 自 合同签订 之日起 一年 。 4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 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有类似“市场调查(调研)”、“管理咨询”或“社会调查”等内容,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可从事社会事务和社会信息
7、调查的专业机构 ; 4、 须持有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质量监控目标 合格 6 招标文件的 领取 发售时间: 2017年 7 月 5 日 7 月 21 日 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领取地点:郑州市
8、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7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现场 8 投标答疑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 4 - 9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伍仟元整 。 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 7月 21 日 下午 17 时 缴纳依据: 投标人必须持 加盖单位公章的 银行交款凭证 复印件、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 件 到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收据 (以到 账为准 ),以此作为 交 纳依据 (2017 年 7 月 21日 下午 17时前未 到采购中心换取收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缴纳形式:以 转账方式 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提交到
9、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上。 单位名称: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天明路支行 帐 号: 93801880150002480 (须备注采购中心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 , 以及 U盘拷贝电子文档 1份 。 装订要求:须胶装,装订成册。 封皮要求: 标明“正本”、“ 副本”、 “ 招标 项目名称及 编号 ” 、 “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等字样。 12 密封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单独的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 套 上标明 “项目名称”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
10、投标人地址 ” 和“ 2017 年 7 月25 日 开标 前不得开启”等字样。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要求: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1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 时间 投标文 件接受截止时间 : 2017年 7月 25 日 上午 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 4 楼 411 大厅会议室 地 址: 郑州市 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 150 米路东 14 开标会 开标时间: 2017年 7 月 25 日 上午 9 时整 开标地点 :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 4
11、楼 411 大厅会议室 地 址: 郑州市 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 150 米路东 15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李女士 王先生 电话: 0371-63526380 - 5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四部分中所述的相关服务 。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即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合格投标人 :见前附表。 2.4 中标人 :接受 中标 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项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3、投标费用 3
12、.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 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构成: ( 1)招标公告 ( 4)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 2)投标人须知 ( 5)合同(格式) - 6 - ( 3)投标项目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
13、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4.3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需加盖单位公章)。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将视情况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所有潜在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截止日期前,金水区政府采购 中心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4、。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3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回函确认。 三、要求: - 7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投标,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人必须持银行交款凭证到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换取收据,以此作为缴纳依据 (2017年 7月 21 日 下午 17时前未到采购中心
15、换取收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缴纳形式:以转账方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提交到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上。 7.2 单位名称: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天明路支行 帐 号: 93801880150002480 (请备注:采购中心保证金) 7.3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 7.4未 中标 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将 自中标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凭收据原件,提供 单位 对公账户) 7.5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 服务 验收合格后, 投标人须携带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及保证金
16、收据(以上均必须提供原件 ,并留采购中心备案 ) 到采购中心- 8 - 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证金, 提供 单位 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 。 7.6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7.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消投标; 7.6.2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7.6.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撤销合同的; 7.6.4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8、投标资格文件: ( 1) 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以上证件 评标 现场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上述两个证件 正本中附原件) ;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打印件) 等说明为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文件 。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若法 定 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若为其代理人则需出示法 定代表 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 ( 3)资格声明函; (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人力、质量保证能力。 9、投标文件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