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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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510001-20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Company Limitedworking regulations of power safety2015-07-03 发布 2015-09-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23 术语和定义3.1 低电压1kV 及以下的电压等级。3.2 高电压1kV 以上的电压等级。3.3 电力设施应用到电力系统中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供电有关设备的急称。3.4 电气设备包括交直流系统中所有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设备,按照电压等

2、级可分为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按照所属区域可分为厂站、高压线路和低压配电网设备。3.5 厂站发电厂、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以及高压配电设备所在区域的急称。3.6 厂站设备发电厂、变电站、开关站、换流站、串补站内的设备以及高压配电设备。3.7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3.8 运行设备实现指定电气或相关功能,并处于实时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供电状态下的设备或设施。3.9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交流系统中,可用隔离开关与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直流系统中,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等部分,或单极运行时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

3、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等部分。3.10 低压设备电气设备中电压等级在 1kV 及以下的设备及设施。3.11 高压设备电气设备中电压等级在 1kV 以上的设备及设施。3.12 高压配电设备IkV 以上、20kV 及以下,设置于配电站、开关站等室内或封闭空间内的,完成电力分配功3能的电气装置。包括室内配电站、箱式变电站、户外开关箱、小型开关站、中心开关站等电气装置及辅助设施。3.13 电力线路在电力系统内用于输配电的杆塔、导线、绝缘材料和附件组成的设施。包括高压线路和低压线路。3.14 高压线路1kV 以上的电力线路。可分为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配电线路。3.15 高压输电线路35kV

4、 及以上的高压线路。包括高压交流输电线路和高压直流输电线路。3.16 高压配电线路1kV 以上、20kV 及以下的非厂站高压线路。包括杆塔、导线、电缆、金具、绝缘子类,柱上、台式配电变压器类,跌落式开关、柱上断路器类,配电自动化、计量等电气量抽取装置类,及辅助配件、设施等。3.17 低压配电网1kV 及以下非厂站的低压配电线路和低压配电设备,主要有杆塔、导线、电缆、金具、绝缘子、电缆附件、电缆通道、低压开关、低压配电箱、充电桩、低压计量装置及辅助设施等。3.18 高压配电网高压配电线路和高压配电设备的急称。3.19 断路器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

5、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俗称开关。注:改写 GB / T 26860 一 2011 ,定义 3.4 3.20 隔离开关在分位置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包括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俗称刀闸。注:改写 GB / T 26860 一 2011 ,定义 3.5 3.21 个人保安线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伤害的接地线。 GB 26859 一 2011 ,定义 310 43.22 双重名称设备的名称和编号。3.23 双重称号同杆架设两回及以上线路的名称和位置称号。注:改写 GB 汀 26859 一

6、 2011 ,定义 311 3.24 工作票为电网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调度等生产作业安全有序实施而设计的一种组织性书面形式控制依据。3.25 操作票为改变电气设备及相关因素的运用状态进行逻辑性操作和有序沟通而设计的一种组织性书面形式控制依据。3.26 双签发外单位人员办理工作票时,工作票经外单位签发后,由设备运维单位审核并签发(即会签)的过程。3.27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Z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注:改写 GB 汀 3608 一 2008 ,定义 31 3.28 紧急抢修工作设备设施在日常运行或自然灾害情况下,发生故障停运或紧急缺陷后,立即进行的紧急修理等处置工作

7、。3.29 值班负责人调度室、厂站、集控(巡维)中心、监控中心、配电网值班或电话待班等 24 小时全天值班的当值负责人。3.30 外单位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维护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维护工作或基建施工的单位。3.31 承包商通过签署合同或协议承接公司系统项目业主单位发包生产建设工作任务的实施单位。4 总则54.1 为保证作业人员在电力工作场所及相关设备上的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4.2 各级负责人、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应熟悉本规程相关条款并严格执行本规程。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工作

8、。4.3 作业人员有权依据本规程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5 作业基本条件及要求5.1 作业保障作业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标准及公司规定的现场安全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现场作业。5.2 作业人员5.2.1 基本条件a)经县级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无职业禁忌的病症,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b)应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及相关知识和技能,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c)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5.2.2 安全规程教育与

9、培训5.2.2.1 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5.2.2.2 公司系统内部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应每年接受一次本规程的考试:间断现场工作连续 6 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考试。外来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参与工作前应接受本规程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5.2.2.3 公司系统内部、外来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的考试应由相应的分、子公司组织,或经分、子公司授权相应的地市级单位组织。5.2.2.4 新员工、实习人员和临时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入现场,并在监护人员监护下参加指定的工作。5.2.2.5 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被告知作业现场

10、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5.2.2.6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相关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法定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6注:在公司电力工作中,特种作业主要指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5.3 作业现场5.3.1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带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隔离挡板(护网)。5.3.2 凡装有攀登装置的杆塔、变压器、融冰装置等,攀登装置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地面的配

11、电变压器应有箱式外壳或安全围栏,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5.3.3 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电位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不应将使用中的接地装置拆除。5.3.4 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公司规定,在作业前应确认合格、齐备。5.3.5 任何人进入生产场所,应正确佩戴安全帽,但在办公室、值班室、监控室、班组检修室、继电保护室、自动化室、通信及信息机房等场所,确无磕碰、高处坠落或落物等危险的情况下,可不戴安全帽。5.3.6 高压设备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 4m 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 sm 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接

12、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5.3.7 开关柜应在停电、验电、合上接地刀闸后,方可打开柜门。5.3.8 在厂站的带电区域内或邻近带电导体附近,禁止使用金属梯子: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将其放倒后,宜由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3.9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版权所有,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5.3.10 作业现场的照明,应保证足够的亮度,并应配有应急照明。5.3.11 作业期间需将升降口、井坑、孔洞、楼梯和平台的栏杆、护板或盖板拆除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围栏)和警示标识,夜间应设警示光源,在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恢复。5.3.12 在城区

13、、人口密集区、通行道路上或交通道口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围栏),并在相应部位设警戒范围或警示标识,夜间应设警示光源,必要时派专人看守。5.3.13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然后进行灭火。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应遵守 DL 5027 一 1993 的规定。5.3.14 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7护设备。5.3.15 林区、牧区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5.4 施工电源5.4.1 检修动力电源箱的支路(电焊专用支路除外)开关均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俗称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5.4.2 临时用电检修电源

14、箱应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标识应清晰。5.4.3 施工用电设施应由取得资质的人员安装维护,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5.4.4 低压施工用电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应不低于 25m , 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应不低于 sm 。5.4.5 敷设在地面上的施工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电缆,交通车辆通行路面上的电缆应设有防碾压的措施。5.4.6 施工电源保护地线(PE)严禁断线,严禁在保护地线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在保护地线通过工作电流。5.4.7 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具支架严禁带电移动。5

15、.4.8 在有保障的危险场所,不应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零线使用。5.5 灾后抢修5.5.1 灾后抢修应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抢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5.5.2 开展抢修工作应做好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5.5.3 在抢修过程中无法保证人身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识。5.5.4 灾后抢修应办理紧急抢修工作票或相应的工作票,作业前应确认设备状态符合抢修安全措施要求。5.6 承包商5.6.1 开工前,项目具体管理单位应组织承包商进行现场详细勘察,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16、5.6.2 安全协议应在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下,由项目具体管理单位与承包商签订。85.6.3 项目具体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实际到场人员的个人资格和本规程考试成绩进行真实性复查与评估,确保实际到场人员满足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6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6.1 组织措施组成6.1.1 工作流程a)现场勘察。b)工作票组织。c)工作票启用。d)工作许可。e)工作监护。f)工作间断。g)工作转移。h)工作变更和延期。i)工作终结。6.1.2 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交代6.1.2.1 外单位在填写工作票前,应由运行单位对外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单(见附录 A )上由双方签名确认。6.1.

17、2.2 工作许可手续签名前,工作许可人应对工作负责人就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代。6.1.2.3 作业前应召开现场工前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对工作班组所有人员或工作分组负责人、工作分组负责人(监护人)对分组人员进行安全交代。交代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及分工、作业地点及范围、作业环境及风险、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被交代人员应准确理解所交代的内容,并签名确认。6.2 现场勘察6.2.1 公司所属设备运维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勘察工作的内部工作负责人,应根据工作要求组织现场勘察:承包商工作负责人应根据 561 的要求开展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查记录(见附录 B )。9

18、6.2.2 现场勘察应查看检修(施工)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装设接地线的位置、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多电源、自备电源、地下管线设施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影响作业的危险点。6.2.3 工作方案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依据作业的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6.2.4 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若认为现场实际情况与原勘察结果可能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核实,必要时应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或重新办理工作票。6.3 工作票组织6.3.1 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6.3.1.1 工作票签发人: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

19、正确完备。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充足。6.3.1.2 工作票会签人:a)审核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c)审核外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是否具备。6.3.1.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亲自并正确完整地填写工作票。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c)核实己做完的所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作业安全要求。d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前应向工作班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代。关注工作人员身体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以及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e)监护工作班人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在作业中

20、不发生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6.3.1.4 值班负责人:a)审查工作的必要性。b)审查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票会签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作补充。10d)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必要时应补充安全措施。e)负责值班期间的电气工作票、检修申请单或规范性书面记录过程管理。6.3.1.5 工作许可人:a)厂站工作许可人。1)接受调度命令,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确认己布置的安全措施符合工作票要求,防范突然来电时安全措施完整可靠,按本规程规定应以手触试的停电设备应实施以手触试。3)在许可签

21、名之前,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代。4 )所有工作结束时,确认工作票中本厂站所负责布置的安全措施具备恢复条件。b)线路工作许可人。注:线路工作许可人指值班调度员,厂站值班员,配电(监控中臼)值班员或线路运行单位指定的许可人。1)确认调度负责的安全措施己布置完成或己具备恢复条件。2)对许可命令或报告内容的正确性负责。6.3.1.6 专责监护人:a)明确被监护人员、监护范围和内容。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d)及时发现并制止被监护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6.3.1.7 工作班(作业)人员:a)熟悉工作内容、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签名确认手续。b)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c)服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和专责监护人的监督,执行现场安全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d)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工作时,应及时提出异议。e)相互关心作业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和保护他人不受伤害。f)正确使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6.3.1.8 所列人员兼任要求:a)工作票签发人不应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b)配电作业运检一体,工作票签发人可由工作许可人兼任,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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