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坪山新区电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级标准(2012 版)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400 分)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本项 20 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扣 20 分。持企业负责人培训合格证者非实际负责人的,视为无效。安监总办2010139号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四条2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本项 20 分)根据制度运行是否到位和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基本
2、条件情况酌情扣1020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 2.13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项 20 分)无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文本的,每缺一个部门扣 2 分,最高扣 6 分。无综合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文本扣 8分,抽查综合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职责的了解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2 分,最高扣 6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 2.2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体系应涵盖本单位各
3、部门、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明确有关协作、合作单位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要做好相关单位和各个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的衔接,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本项 5 分)未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缺一层扣5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 2.31.1 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80 分5加 强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组 织 领 导 。 应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或 安 全生 产 领 导 小 组 , 负 责 组 织 、 研 究 、 部 署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专 题 研究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项 , 制 订 、 实 施 加 强 和
4、改 进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本项 10 分)未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 5 分;无定期安全会安监总办2010139号 3.12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措 施 。 议记录(每月一次)扣 5 分。(6)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5、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本项 5 分)未配足持证的安全机构人员,缺一人扣 5 分,最高扣 5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 3.260 分1制度:电镀生产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作业证制度;(5)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6)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投入保障制度;(8)劳动保护用品(具)发放制度;(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0)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责任考
6、核制度;(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本项 60 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文本,或文本制度中的事项与本单位实际不相符,扣6 分。AQ5202-2008 91.2 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120 分2重点制度运行(1)安全教育培训1 新从业人员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有培训大纲或标准课件(本项 40 分)无三级安全教育和危险岗位安全培训课件扣 10 分;课件没有危险状安监总局 3 号令3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教材) ,教材内容应如实告知员工有关企业的危险状况及其防范措施,培训应有记录、照片和考核统计,受训人员应签名。特种作业人员经专
7、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2 冲剪压切设备操作岗位、接触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经厂内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 建立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或安全交底后发放入厂证。4 积极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逃避;况及其防范措施扣 8 分;无培训记录、培训照片、考核统计,受训人员签名扣 10 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未复审扣 5 分;冲剪压切设备操作岗位、接触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无厂内上岗证扣 5 分;未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或安全交底后发放入厂证,扣 3 分。未经批准,不参
8、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扣 20 分。总扣分不超过 40 分。1.2 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续)(2)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记录1 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 ) 、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 ) 、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 ) 。2 车间月安全生产大检查。3 按照安监总局 16 号令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 15 日前和下一年 1 月 31 日前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4 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书,落实整改经费、责任人、整改措施,
9、并组织验收。(本项 40 分)无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点检表,无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巡查表月汇总记录扣 12 分。未按照本标准进行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扣 12 分。每季度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表扣 16 分。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执法文书,不能按照规定时限落实整改。扣 40 分。总扣分不超过 40 分。安监总局 16 号令4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3)事故管理记录事故发生后,要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报告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
10、须坚守岗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每宗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有事故(或事件)的处理记录。(本项 10 分)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的报告时限、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报告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报告事故,扣 4 分;未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没有事故(或事件)的处理记录,扣 6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4)安全作业证记录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
11、批监督。企业员工应当熟知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项 10 分)无各项危险作业书面手续,酌情扣510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1.2 健全和完善基本制度(续)(5)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采购、仓储、使用和废弃等环节有明确管理规定。危化品的储存要有专人管理,每天对危化品仓库(或临时仓库)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有检查记录。(本项 10 分)查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仓储、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的登记记录,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的,酌情扣 510分。危化品仓库无专人管理,或每天未对危化品仓库进行安全检查或无记录,酌情扣 510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 4.85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12、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6)劳动保护用品(具)发放: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有检查和处理记录;(本项 10 分)无检查和处理记录扣 5 分,最高扣10 分。安监总办2010139号 4.111.3 安全操作规程 60 分1生产企业应制定生产所涉及镀种的安全操作程序(作业指导书)2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电镀生产企业应依据国家法令、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剧毒品管理、运输及使用、贮存的安全操作规程。(本项 60 分)未制定生产所涉及镀种的安全操作程序(作业指导书) ,扣 20 分;未制定剧毒品管理、运输及使用、贮存的安全操作规程,扣 20 分;各项操作规程未张贴,扣 20
13、 分。AQ5202-2008 91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针对重点要害部位及重大危险源,设想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制订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 。2配 备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和 必 要 的 救 援 器 材 、 设 备 及 药 品 , 并 定 期 组 织 演练 。AQ5202-2008 91.4 应急预案 60 分(3)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电镀生产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该备案和通过专家评审。(本项 60 分)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本,扣30 分;应急预案未针对重点要害部位及重大危险源,设想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扣 1020 分;无定期演练记录、未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及药品扣 10
14、 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和通过专家评审,扣 20 分。 (已签订了评审合同除外)安监总局 17 号令1.5 安全文化 20 分设置安全宣传栏、挂图、安全标语、标志等,在厂区和车间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有专门的安全宣传栏,每三个月内更新宣传栏内容一次,在车间张贴必要的安全宣传挂图、警示标语和标志。(本项 20 分)未设置安全宣传栏、挂图、安全标语、标志等酌情扣 1020 分。未按每三个月未更新宣传栏内容。酌情扣 510 分;6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二、现场安全(600 分)1镀槽无裂纹、变形、渗漏。 AQ5203-2008 5.12自动电镀
15、生产线应有使到槽液快速循环和溢流的措施,避免镀槽液面因聚集大量氢气泡而发生氢气爆炸的现象。 AQ5203-2008 5.73电镀槽导电装置与电源装置应接地,连接到接地系统,并设置接地标志。 GB50169-2006 3.14电加热管应安全接地,不允许与金属槽体、工件、极杆和极板接触。 AQ5203-2008 7.45电镀槽蒸汽加热管的入口总管上,应装有总控制阀及压力表,并根据工艺需要在蒸汽管道上安装减压阀,在管路末端最低处设置疏水器。AQ5203-2008 7.56热力管道与电气设备之间的最小安装净尺寸为 0.2 m。热力管道外层应包裹保温材料,并涂红色标记。 AQ5203-2008 7.10
16、7平台和通道上方的最小净空高度应不小于 2100mm。 AQ5203-2008 7.138电镀生产线通道或工作平台高度不小于 500mm 时,应设置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挡板,栏杆和挡板高度应不小于 110mm。 AQ5203-2008 13.39冲、剪、压机械,砂轮机、空压机等危险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AQ7001-2007 44GB 50831999 61610电镀辅助设备滚筒抛光机、震动光饰机、甩干机等机械设备等对外露的运动、旋转零部件,应设置防护罩。凡人员必须跨越或从下通过的联动生产线、有危及人员安全的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或固定安全桥。安全桥应设防护栏。AQ5203-2008 14.
17、1SJT30002-942492.1 电镀、涂层烘干设备及机械安全150 分11整流器应布置在通风干燥处,其相互间距不小于 600mm ,以保证整流器必须的冷却空间和维修空间。整流器的外壳应安全接地。(本项 120 分)1对 112 各生产车间的各类电镀专用设备、设施,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5 分;扣分累计计算相加,直至扣完 80 分为止。2对 1314 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槽体和散发粉尘、酸碱蒸汽或臭氧等的设备均应采取排风措施。一处不合格 10 分;若发现氰化镀槽与酸液槽相邻或背靠设置或氰化镀槽与酸液槽的镀后清洗槽合用扣 20分,分数累计计算相加,直至 40分扣完为止。AQ5203-2008 6
18、.1 6.87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12电镀工件吊挂应规范、牢固。严防工件掉落电镀生产槽中;严防工件入槽时两极相碰而造成打火灼烧;严防工件、设备短路引起整流器损毁。AQ5202-2008 4.1413. 电镀槽、酸洗槽、除油槽、腐蚀槽及其他化学槽等到应设槽边侧吸罩或吹吸式罩。蓄电池极板化成槽应设上部排风罩或吸罩。印制板生产中,锯床、数控钻(铣)床、开槽机、倒角机、贴膜机、蚀刻机、显影机、凹蚀设备、电镀设备、曝光机、紫外光固化机等到散发粉尘、酸碱蒸汽或臭氧等的设备,均应采取排风措施。AQ5203-2008 10.1SJT30002-94 6.3.
19、1114氰化镀槽与酸液槽不准相邻或背靠设置,氰化镀槽与酸液槽的镀后清洗槽不准合用。AQ5202-2008 6.52、10.115烘干室与洁净厂房(1)烘干室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宜单独设置废气排气管道;(2)烘干室烘干涂有溶剂的工件,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3)洁净厂房内使用溶剂从事丝印作业,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本项 20 分)检查中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10 分;直至扣完 20 分为止。GB14443-2007 4.3.2 4.4.116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本
20、项 5 分)检查中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5 分;直至扣完 5 分为止。GB14444-2006 12.12.1 电镀、涂层烘干设备及机械安全(续)17凡因产生静电而容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采取静电接地等安全防范措施。(本项 5 分)检查中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5 分;直至扣完 5 分为止。GB 12158-2006 6.1.2 200 分1配电室建筑(位置、室内空间、门窗、孔洞)及设施配置应符合要求,电缆沟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配电室有 PE 线输入、输出,配有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器材。(本项 10 分)配 电 室 建 筑 ( 位 置 、 室 内 空 间 、 门窗 、 孔 洞 ) 及 设 施 配 置 不 符
21、合 要 求 ,电 缆 沟 未 采 取 防 水 、 排 水 措 施 ; 配电 室 无 PE 线 输 入 、 输 出 , 未 配 有GB 50054-95 3.3.2 3.3.7 GB500162006 11.3.18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应 急 照 明 灯 和 消 防 器 材 , 酌 情 扣51 0 分 。2电气设备和开关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本项 10 分)电气设备和开关未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酌情扣 510 分。GB 50054-95 4.113能引起触电且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必须设置遮护物或外罩。(本
22、项 10 分)能引起触电且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未设置遮护物或外罩,酌情扣510 分。GB 50054-95 3.2.14电线应穿阻燃料管敷设。沿地面敷设的设备电源线应穿管(或蛇皮管)保护。(本项 10 分)2.5 米 高 度 以 下 电 线 未 穿 阻 燃 料 管敷 设 。 沿 地 面 敷 设 的 设 备 电 源 线 未穿 管 ( 或 蛇 皮 管 ) 保 护 酌 情 扣 51 0分 。GB50054-95 5.1.25配电箱(柜)前方 1.2 米的范围内无障碍物,外露带电部分屏护完好,配电箱、开关箱外壳无严重锈蚀。(本项 10 分)各处配电箱(柜)前方 1.2 米的范围内有障碍物,外露带电部分
23、无屏护,配电箱、开关箱外壳严重锈蚀酌情扣 510 分。JGJ46-2005 8.1.66配电箱 PE 连接可靠,安装有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漏电断路器) 。(本项 10 分)各车间配电箱无 PE 连接,未安装有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酌情扣 510 分。GB50303-2002 6.1.9GB13955-2005 4.42.2 用电安全2.2 用电安全7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单独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本项 15 分)插座无 PE 线,每发现一处扣 3 分,直至扣完 15 分。GB/T13869-2008 6.169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估 标 准 内 容
24、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8各用电区域的插座回路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0mA、0.1S一般型(无延时)的漏电开关) 。(本项 15 分)各生产车间插座回路未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0mA、0.1S 一般型(无延时)的漏电开关)每发现一处扣 3 分,直至扣完 15 分。GB13955-2005 4.5 5.7.19低于 2.4 米以下照明灯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30mA、0.1S一般型(无延时)的漏电开关) ,灯具金属外壳(或铁架)与保护零线(PE 线)相联结。(本项 10 分)低于 2.4 米以下照明灯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扣 2分,直至扣完 10 分GB
25、 50303-2002 19.1.5 19.1.6 10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器应配用漏电保护装置(30mA、0.1S 一般型(无延时)的漏电开关) ,PE 线连接可靠,采用完整的(无破损接头)铜芯橡皮套软电缆作电源线。(本项 15 分)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 PE 线连接不可靠,未采用完整的(无破损接头)铜芯橡皮套软电缆作电源线,每发现一处扣 3 分,直至扣完 15分。GB13955-2005 5.7.111与电动工具、移动电器配套的移动接线排,必须接 PE 线,采用完整的(无破损接头)铜芯橡皮套软电缆作电源线。(本项 15 分)使用移动接线排,未接 PE 线,未采用完整的(无破损接头)铜芯
26、橡皮套软电缆作电源线每发现一处扣3 分,直至扣完 15 分。GB/T13869-2008 6.812所有电气机械设备金属底座和外壳,均应接地。(本项 20 分)电气机械设备金属底座和外壳,未接地每发现一处扣 5 分,直至扣完20 分。GB50169-2006 3.1(续)13单台电气机械设备,可根据其容量大小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 mA 以上、100 mA 及以下、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每台设备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小型单相用电设(本项 15 分)单台电气机械设备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扣 3GB13955-2005 5.7.210评估要素标准分评
27、 估 标 准 内 容 检查评估与评分办法 依据标准应得分备,可以多台共用一个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但应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分,直至扣完 15 分。14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6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本项 15 分)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未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为(16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扣 3 分,直至扣完15 分。GB13955-2005 5.8.2 15在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
28、蚀性物品。(本项 10 分)在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未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酌情扣 510 分。GB/T13869-2008 6.516配电箱、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配电箱周围、电线下不得堆放可燃物质。(本项 10 分)配电箱、电气设备、开关、插座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配电箱周围、电线下堆放可燃物质,酌情扣 510分。GB/T13869-2008 6.517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本项 10 分)保护接地线未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有缠绕或钩挂现象,每发现一处扣 2 分,直至扣完 10 分。GB/T13869-2008 6.132.2 用电安全(续)18电缆(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本项 10 分)电缆(线)中的绿/黄双色线未用作保护接地线,每发现一处扣 2 分,直至扣完 10 分。GB/T13869-2008 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