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一) 学习组织制度。街道党工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工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工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负责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工委宣传委员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草拟学习计划、提供有关学习资料、安排学习讨论和交流、街道党工委秘书负责学习考勤和学习记录等学习服务工作。(二)集中学习制度。街道党工委中心组要保证集体学习研讨的时间和质量,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根
2、据区委宣传部每半年制定下发专题学习计划制定街道学习计划并上报区委宣传部。集中学习要提前一周通知中心组成员,明确学习的专题和思考讨论题,并指定重点发言人做好准备。要改进学习方法,把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专题学习、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积极运用读书会、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充分调动中心组成员的积极性。(三)个人自学制度。个人自学是街道党工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年初,每个中心组成员必须制定个人自学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阅读书目。把区委宣传部每季度推荐的34 本书籍作为自学参考书目。为丰富自学的形式,可以成立“ 干部 读书 会” 、“读书小组”、 “学习讲坛”等,运用网络交流、专家讲座、在线学
3、习、手机短信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大力提倡 8 小时以外看书学习,中心组成员原则上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 1 小时。每年年底,征集读书体会,汇编成册,交流学习心得。党工委书记要对本级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的督促检查,经常开展自学笔记的展评和自学体会的交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党工委中心组组长、副组长要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经常对班子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四)专题调研制度。党工委中心组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推进学习调研的制度化、经常化。中心组成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自己的工作分工拟定课题,进行调研,也可组成调研组,列出调研提纲,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邀请有关专家和咨询
4、机构参与课题的调研,形成的调研成果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交流。每年择优报 12 篇调研成果,报区委宣传部,在各单位进行交流。(五)知识讲座制度。知识讲座是开阔干部视野、增长知识的有效形式。党工委将根据街道的实际,安排知识讲座或报告会,以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六)学习考勤制度。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及考勤,保证学习的出席率,是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基本条件。党工委秘书负责,认真做好每次集中学习的登记和学习考勤记录,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本记录工作,并及时把学习情况上传到各部门的网页上。学习记录的内容包括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学习的有关文件及章节、讨论的专题、学习的形式及发言的要点。中心组成员要强化考勤意识,
5、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到课率。如因上级会议或工作需要请假的,须经组长同意,并自觉补课。学习记录、考勤列入区委对各单位党工委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七)成果交流制度。理论学习要联系本人的思想实际、工作实践和本地区本单位发展实际,不断进行理性思考,明晰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党工委中心组要适时召开学习成果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和调研成果。(八)年终述学制度。党工委要把述学作为检验学习效果,深化理论学习的有效形式。每年年末,中心组成员就一年来学习的主要内容、方法、收获和体会,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取得的成效等阐明观点,形成述学报告,并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交流。提前一周将年终述学会报区委宣传部,以便更好接受区委有
6、关部门检查指导。党工委中心组应在每年 1月底前向区委宣传部报送上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年度学习计划。(九)学习档案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学习档案放在党政办专人管理。学习档案的内容包括:年度个人自学计划、理论学习体会文章、课题调研报告、年终述学报告等。存档材料必须统一格式,整洁清晰,逐年积累,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十)检查考核制度。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应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围绕学习计划、目的要求、读书内容、时间安排、实施办法,经常检查落实情况。要加强党工委中心组内部的自查,主动接受区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指导。做好准备,接受区委、区委宣传部两年一次的考核鉴定。(十一)学习通报制度。街道党工委要通过内部情况通报或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和成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