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绿色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新华信管理咨询 北京2002 年 9 月目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招聘 .22.1. 招聘目的与范围 .22.2. 招聘原则和标准 .22.3. 招聘组织程序 .2第三章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 .43.1. 标准劳动合同拟定与修改 .43.2. 劳动合同签订程序 .43.3. 人事档案管理 .4第四章 试用期员工管理 .54.1 目的与适用范围 .54.2 试用期管理程序 .54.3 试用期薪酬福利 .6第五章 临时用工管理 .7第六章 考勤管理 .8第七章 员工培训 .107.1 目的、宗旨与原则 .107.2 培训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
2、107.3 培训分类 .11第八章 任职资格评审 .138.1. 目的与原则 .138.2. 评定者与组织者 .138.3. 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138.4. 任职资格年度评定程序 .14第九章 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159.1 目的与范围 .159.2 岗位调动程序 .159.3 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16第十章 人事奖励与处分 .1810.1 目的与范围 .1810.2 人事奖励 .1810.3 人事处分 .19第十一章 离职管理 .2311.1 目的与范围 .2311.2 离职程序 .23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与劳动诉讼 .24第十三章 附则 .2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力资
3、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西绿色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第二章 招聘2.1.招聘目的与范围第四条 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第七条 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
4、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第八条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2.2.招聘原则和标准第九条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1) 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2) 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双重考查,经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录用通知。第十条 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5、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2.3.招聘组织程序第十一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发布内部招聘信息。2) 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 ,和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该部门的高层领导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门。3)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4) 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5) 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
6、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报总裁审批。6) 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7) 人力资源部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8) 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第十二条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1)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人员需求计划,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核签字,交人力资源部门审议,报公司最高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2) 人力资源部门选择
7、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 )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3) 人力资源部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空缺岗位的部门负责人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 ,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4) 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面试应聘者。5) 人力资源部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由公司分管
8、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在面试记录/评价表 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会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6) 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到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其他成员,并在公司内发布公告。第三章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3.1.标准劳动合同拟定与修改第十三条 员工自进入公司起,需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第十四条 公司采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以经公司律师审核的承诺书 、 保密协议 、 竞业限制协议 、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为补
9、充协议,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定,由劳动鉴证机关鉴证后生效执行。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修改,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执行。3.2.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第十六条 在岗前培训时,员工需签署关于认可并遵守公司所有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声明 、关于具有合法劳动资格的承诺书 、 保密协议等文件以得到试用资格;第十七条 在试用期开始时,人力资源部门将合同文本及其它补充协议内容书面提供给员工以阅读和充分理解;在 10 个工作日内,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第十八条 公司总裁作为公司代表(甲方代理人) ,与员工(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报上级劳动鉴证机关鉴证后生效执行。3
10、.3.人事档案管理第十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一旦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无论是书面上还是事实上的) ,应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户头。第二十条 档案调入的期限:自员工转正之日起 60 天内必须将档案调入公司,因员工方面原因不能按期调入的,视同自动离职,同时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第二十一条 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后特别处理。第二十二条 所有员工入职时填写的员工登记表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在明确变更内容起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人力资源部门以做更改,包括居住地址、通信联系方式、个人身份、身体状况、婚姻状态、孕(育)期、紧急联络人等内容。第四章 试用期员工管理4.1 目的 与适用范围第二十三条 为使
11、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十四条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 3 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 1 个月,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 6 个月,最短不少于 1 个月。第二十五条 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4.2 试用期管理程序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1) 外聘新员工的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门为新员工安排
12、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组织签定劳动合同;2) 有关需求部门负责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3)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和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4)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该员工的述职报告、 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 、 试用人员情况报告 ,提出具体的人事建议,包括转正待遇等,并签署转正意见。5)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新员工的述职报告、 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 ,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批。6) 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向该员
13、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负责人,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7) 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8) 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工作日内,按公司投诉程序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公司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第二十七条 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第二十八条 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履行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第二十九条 试用期员工应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公司,以备公司验证员工劳动资格的合法性。第三十条 试用期员
14、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劳动纪律,并且接受严格的考察措施。4.3 试用期薪酬福利第三十一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福利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临时用工管理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第三十三条 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批。第三十四条 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第三十五条 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
15、预算,报财务部门和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批。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临时用工部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组织签定临时用工合同,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存档。用工部门负责组织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第三十七条 用人部门按临时用工合同规定时间核定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临时用工合同和实际临时工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制作临时用工工资单,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汇总后,通知财务部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第三十八条 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第三十九条 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支。第四十条 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第四十一条 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部门、财务部门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决定。第四十二条 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