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宴请接待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各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招待费管理办法:一、本办法规范了招待费的使用范围、标准等。二、适用于公司需要对内、外的各项招待:上级及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单位、同行业、各类会议、拜访等招待。三、招待费包括:餐饮、娱乐、住宿、旅游、礼品(如纪念品、购物卡、烟酒、茶叶)、会务等费用。四、用餐程序及标准1、各部门承办招待事项,由经办人填写招待审批表(见附表),说明招待项目、对象、人数及费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通知采购部订餐、报批,必要时申请部门需向总经理说明。2、因工作需要进行招待,必须严格执行事前审批、事后监
2、督程序。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报,必须电话请示,得到批准后办理相关招待事宜,事后及时补报招待审批表。3、宴请招待参照标准:序号 职务 标准(元/人) 备注1 总经理 1202 副 总 经 理 1003 主 管 804 其他人员 50含酒水费4、用餐地点:原则上由采购部选择协议酒店,经总经理统一,凭行政部签发的审批表用餐,就餐完毕按授权签单。行政部负责与协议酒店进行对帐,并按照报销程序办理结帐手续。五、因工作需要安排客人娱乐的,按上述程序填写招待审批表经审批后办理。六、来宾住宿费用标准1、来宾住宿费用原则上自理,确需由本公司负责报销的,经审批后办理。2、对住宿费由我公司承担的,各部门按招待手续办理后
3、,报行政部统一安排。七、旅游费用来宾需安排旅游,经审批后报销旅游相关费用。八、礼品、会务因工作特殊需要礼品(如纪念品、购物卡、烟酒、茶叶等)、安排会务,按下列程序办理:由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活动经费预算申请报告,详细说明项目所需费用的各项列支情况,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交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负责实施。九、其他1、所有不符合招待审批规定的,如:事先未及时填写招待审批表或未批准而擅自招待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2、各项招待费用如超过标准(预算),均需另行报告、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报销。3、严禁企业内部相互宴请或作他用,一经发现,按所花费用的双倍在本人的工资中扣除。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招待亲属、朋友,经查实,对当事人作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5、招待用餐需饮酒的,必须适量,不得因酒误事或损害公司形象。6、公司各级人员应勤俭节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扩大招待范围和开支标准,对违规违纪者除财务部拒绝予以报销外,还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10、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十一、本规定自 2013 年 10 月 3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