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变压器维修合同甲方:黄石市路灯管理处乙方:变压器有限公司根据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内容1、D11-100KVA/10KV/0.23KV 变压器(全铜芯) 台维修;第二条 合同价款以上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变压器按人民币 台/元整,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 ,合同总价中包括设备维修金额、包装费、运输费、缺陷修复、税金等一切费用。第三条 付款方式1、产品验收合格,设备维修后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甲方 3个月内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90%。2、剩余的 10
2、%结算价款在质保期 1 年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无息付清。3、乙方提供全额有效发票。第四条 交货、包装及验收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变压器在维修好后,按甲方规定的时间送到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在到货前 24 小时将到货型号、名称、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4、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等过程中不受2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损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5、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必须为运输车辆能抵达处),由甲方负责卸车。6、乙方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按产品标准配置,随货同行(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和承诺书,每台一套) 。7、按国家
3、标准验收,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自行安装调试,一周内如无书面提出异议,乙方将视产品合格。第五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采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材料及零部件必须为全新未用过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通过耐压试验,绝缘标准符合要求。乙方确保该台变压器为本厂全新铜芯设备,如有不符按本合同违约处理接受甲方处罚。2、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 1 年,质保期自竣工送电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如有任何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者更换,质保期过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提供维修。3、乙方必须按照国标和供电局规范生产产品,必须采用国标材料和设备,产品质量按相关行业施工、设计及标准执行。对乙
4、方自己生产、调试期间的人员、设备安全负责。4、乙方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附件。5、设备维修后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应及时支付设备维修款。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按上述要求执行,如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已执行一方即可终止本合同合作义务,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均有权向各自单位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第七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共 3 页,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3、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变更,均需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4、本合同签订地点:黄石市路灯管理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