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 -2017-588 招 标 人: 郑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委 员 会 招标代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 八 月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19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 43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0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委托,就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交通信 息系统维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1.2 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 -2017-58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项目简介 城市交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城市运行和发展密不可分。为全面提升郑州市城市交通客运的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竞争力与吸引力,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效防止和打击非法营运,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司乘双方合法权益,全面提升郑州省会城市的 形象, 2011 年我市开始郑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以下简
3、称试点工程)建设, 2014 年开展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设。 本项目主要针对试点、 示范 工程软件 系统、硬件设备 进行运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损坏设备及时修复,老旧设备及时更换、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使应用平台能够及时采集不同公共交通方式的动、静态信息,保证信息 的 可靠传输和充分利用,保证部、省、市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系统稳定工作,并为公众出行提供动态信息发布,提高全市公共交通的应急调度、运行监管和科学决策能 力,全面提升郑州市城市交通客运的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公交的分担率,促进节能减排。 2.2 服务范围 对郑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主
4、要软硬件 、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主要软硬件、系统软件进行运行维护 ,以保证数据传输稳定、系统正常运转、损坏设备及时修复,老旧设备及时更换、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包号划分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 备注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硬件维保及问题处理、日常运维等 无 1 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3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采购预算: 7480000.00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代表 、
5、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3.7 具备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后) 3.8 投标单位须具有一定规模,不少于 2人具有 ITSS IT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并提供其社保证明(个人单联) 3.9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6、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郑 州市花园路 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 12 楼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
7、司 1222 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4.3.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ITSS IT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及其社保证明、审计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 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4.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4 4.3.3 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 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
8、完整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且报名资料复印件 按顺序装订成册。 4.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套(¥ 5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2017 年 8月 28 日上午 9时 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开标室 ;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 2017
9、 年 8月 28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开标室 ; 6.3 其他有关事项:各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 165 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0371-678859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
10、信息大厦 12 楼 联系人:袁宝利 翟敏 联系电话: 0371-55679968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2 招标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 -2017-588 3 采购人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4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 采购内容 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硬件维保及问题处理、日常运维等。 6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代表、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没有处于被责
11、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后) 8、投标单位须具有一定规模,不少于 2人具有 ITSS IT 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并提供其社保证明(个 人单联) 9、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
12、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保证金 形式:转帐、电汇。 金额:捌万元整(¥ .80000.00) 交纳时间: 必须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8: 00前到达指定帐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6 号 户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60143539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转账、电汇必须公司对公司,不接受个人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转账、电汇(财务电话: 0371 55679793),如不按以上要求缴纳保证金,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 温馨提示:投标人汇款时
13、请在备注或摘要一栏中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陆份,电子文档 U盘一份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期: 2017 年 8月 28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 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开标室 11 与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日期: 2017 年 8月 28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花园路 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楼)开标室 1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4、13 本项目预算公开,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 7480000.00 元整。 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 预算价),其投标视为无效。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7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 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合
15、格投标人 2.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 2.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3 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2.3.7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
16、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商根据招标 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供应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代表。 2.7 服务: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8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 5、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
17、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或政府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或现场答疑)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7.3 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 修改。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
18、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5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或修改、或澄清)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通知(或修改、或澄清)内容。 7.6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 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
19、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招标文件 9 同未提供。 8.2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3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 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
20、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书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 10.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11.2 本项 目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银行转帐或银行汇票等方式缴纳,拒绝现金缴纳。具体缴纳金额、账户等信息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相关条款。 11.3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4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11.4.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1.4.2 提供虚假资料。 11.4.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 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 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