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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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推进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第 302 号令)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等国家和各级地方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建立事故调查小组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二、事故责任倒查的主

2、要内容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1) 、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2) 、领导责

3、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3) 、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三、事故责任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 。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

4、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部室、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四、建立接受群众监督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五、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六、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

5、“四不放过”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八、各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九、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十、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办法真人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十一、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十二、安全部、技术部、运务部等部门及班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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