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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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淮上区 土壤 污染 防治 专项 规划 ( 2016-2020 年 ) 蚌埠市 淮上区环境保护局 二 零 一七年五 月 i 目 录 前言 . 1 1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与挑战 . 2 2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 3 2.1指导思想 . 3 2.2规划范围 . 3 2.3规划目标 . 3 3规划重点任务 . 4 3.1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 4 3.2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 5 3.3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 . 8 3.4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 9 3.5加强污染源监管 . 11 3.6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 15 4保障措施 . 17 4.1落实工作责任 . 17 4.2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2、 . 19 4.3资金投入 . 21 4.4科技支撑 . 21 附表: . 23 1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 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 2016 116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 2016 68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我区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 科学编制 淮上区“十三 五” 土壤 污染 防治 规划, 是 落实“十 三 五”环保目标、强化政府宏观调控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十 三 五” 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

3、分 。 2 1土壤 污染防治形势与挑战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壤污染日趋严重。根据环境保护部土壤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我国仅受中重度污染的耕地就有 5000万亩左右;土壤污染的类型不断增加,耕地、城市和工矿区土壤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且土壤的污染源显现多样化,新老污染物夹杂、无机有机复合污染并存。 土壤污染是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并列的全球三大环境要素污染问题之一。但是,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我国目前没有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仅仅散见在有关的环境污 染防治、农业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中。 一、我国土壤质量状况的家底仍然不清,对土壤质

4、量演变过程、风险特征及其作用机制缺乏系统认知,土壤安全保障与提升集成技术匮乏。还没建立起详细而完整的地块污染数据库 ; 二、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土壤修复企业对土壤修复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 3 2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区区情和发展阶段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

5、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而奋斗。 2.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 淮上区 所辖区域,总面积 412km2。 规划范围 :淮上 区城区及镇区 ( 曹老集镇、沫河口镇、吴小街镇 、 小蚌埠镇、梅桥镇 ) 。 2.3 规划目标 到 2020 年,我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 2020 年, 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4 3规划重点任务 3.1 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

6、状况 3.1.1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 在整合现有相关土壤调查数据和充分掌握我区土地利用情况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焦化、制革、制药、铅酸电池等重点行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以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为重点调查对象,结合省详查方案工 作要求,科学制定我区详查总体方案。 2017 年启动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8 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19年底前,掌握已关闭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情况;2020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

7、制度,每 10 年开展 1 次。 3.1.2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017 年底前完成我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区级基本形成土壤理化指标、污染物的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耕 地、林草地和污染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5 地及备用水源地、采矿区及周边、尾矿库及周边、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周边、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及污水灌溉区、大型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每年至少安排 1 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2020 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级全

8、覆盖。 3.1.3 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共享机制 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立后,充分利用省级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 据获取渠道,实现我区数据动态更新。建立我区环境保护、农林、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间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信息共享机制,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3.2 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3.2.1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农用地按污染程度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

9、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地处沿淮淮北平原地区,土壤质 量较好,是6 我省粮油和蔬菜集中产地。作为优先保护地区,我区要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按照国家关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 2020 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按要求审定后,数据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3.2.2 切实加大保护力度 将我区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 田,实

10、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未经依法批准而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镇,区政府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 3.2.3 防控企业污染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 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7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

11、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3.2.4 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农产品超标情况和国家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区域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3.2.5 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 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部门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按国家要求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实行退耕

12、还林还草计划。 3.2.6 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8 3.3 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理 3.3.1 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 自 2017 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稀土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

13、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 2018 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区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 3.3.2 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 自 2017 年起,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我区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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