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行业春季防火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领导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烟森防指20155 号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我市旅游行业春季防火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一、督查内容1、责任落实情况。旅游企业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旅游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各级各部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一系列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2、野外火源管控情况。A 级景区进山入林路口检查站火种查缴情况;景区周围违法用火行为打击、查处情况;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间节点旅游景区重要部位专人值守情况。3、宣传教育情况。A 级景区内禁火令公布和张贴情况;通过电视、广播
2、、报纸、手机短信、明白纸等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情况;景区各进山路口的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设置情况;游客知晓森林防火危害和避险自救知识情况。4、A 级景区防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值班备勤情况。A 级景区防火人员按时上岗职守情况;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火灾信息归口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二、督查时间从现在开始到本轮防火期结束,督查次数不少于三次,重点做好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时段的山林 A 级景区防火督查工作。三、督查方法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 ”的方式,通过 看、听、查、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检查。要深入一线和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导落实
3、。四、督查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市旅游局防火督查领导小组。由张丛局长担任组长,张博副局长、庄克强副调研员为副组长、监管科、规划科、质监所、服务中心为小组成员,全面做好防火组织协调督查工作。2、落实责任分工。监管科负责对旅游行业防火工作总体组织协调,制定旅游行业春季防火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负责对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包县市区(开发区)的督查;规划科负责全市 A 级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质监所负责全市旅行社防火督导及宣传教育工作;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网站上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公益宣传。3、及时整改报告。各级督察组要建立防火检查记录,每次检查记录要附现场检查督导照片。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制定相应的防火督查方案,并将确定的重点督查 A 级景区名单和带队督查的领导名单于 3 月 5 日下班前报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电话:6677405 ,邮箱:yt667740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