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隆公司流花展贸中心维修项目设计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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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建隆公司流花展贸中心年度维修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标号: 2017-440100-70-03-010057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 建隆公司流花展贸中心年度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 一、工程名称: 建隆公司流花展贸中心年度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王工 联系电话: 020-2608020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

2、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流花路 117 号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 900 万元 , 整个维修项目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超过 5000 平方米,占地面积 1 万平方米。维修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专业工作。其中流花展贸中心内各场馆和各功能场室进行维修、改造。对流花展贸中心的机电设备安装维修更新。投资金额约 848.6万元(其中土建部分约 565万元;机 电部分约 283.6万元)。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 JG2018-1541 2、标段划分

3、: 本工程设 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建隆公司流花展贸中心年度维修项目设计及施工 ,包括以下内容: 3.1 设计部分 3.1.1 设计范围及内容: 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直至满足招标人或招标人所需的所有的设计任务。 注:工程概算及施工图预算需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编制。 2 3.1.2 设计其他服务 ( 1) 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 2) 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 3)派专人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证、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报建报批工作。 ( 4)派专人按照招标人图档管理办法负责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具体以 招标人 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2 施工部分 3.2.1 负责完成 建隆公司流花展贸中心年度维修项目 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3.2.2 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 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2.3 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设计、施工

5、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2.4 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 ,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 (或临时施工许可 )、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 ,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 3.2.5 协助做好迎检 、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3.2.6 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试验(注:招标人或建设 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3.2.7 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3.2.8 必须配合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施工全过程中所进行的建筑物沉降观测工作。 3.3 管理目标 ( 1)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3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 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2) 安全文明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 达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 3)工期目标: 设计及施工工期: 2 年,具体设计及施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

7、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年 3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12 时 00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4 月 10 日 11 时 00分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 12 时 00分,第 05 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8 年 4 月 12 日 9 时 40 分,第 05 开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

8、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 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确认投标后,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 500 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发票,售后不退)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

9、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4 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担保金,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 (联合体各成员) 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设计单位均出具)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 乙级(或以上

10、)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 乙 级(或以上)工程设计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 号 )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

11、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 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

12、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5 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壹 级 注册建筑师 资格, 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6、施工项目负责 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 在广州市住房

13、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以上 2项人员不得

14、重复兼任。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 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经评审有效 的投标单位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

15、。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 十一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6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900 万 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485952.47元;设计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514047.53 元。 13.1 设

16、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工程设计费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结算,最高不超过项目批复概算的设计费,最终结算以结算审定部门审定金额为准。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 设计费。 13.2 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

17、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必须预留不少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10%的费用作为暂列金额,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招标人结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图预算,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中标 下浮率(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 -中标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合同价(含暂列金额)。本项目施工费用实行施工图及其预算总价包干。对于法律法规变化、招标人(即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提前竣工,不可抗力增加的价款可以从暂列金额中支

18、出,超出暂列金额部分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 13.3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投标经济补偿 基本设计费中用于投标经济补偿金共 5 万元,分配方 案如下: 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投标文件有7 效性审查、施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下同)且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名前 5 名的投标人和中标单位进行补偿,其中第 15 名补偿标准如下,余下部分补偿给中标单位,待完成方案设计后支付: 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序 第 1名 第 2名 第 3名 第 4名 第 5名 投标经济补偿

19、金额(人民币,万元) 1.7 1.3 1 0.6 0.4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 不足 5 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 标人。 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无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不需要 。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

20、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20-26080207;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17 号流花展馆 15号楼 2楼 。 十七、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网址 : http:/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

21、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8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 人: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3 月 15 日 附件一:

22、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

23、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 的记录。 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9 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

24、训考核证 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

25、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被责令停业的; (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本公司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 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

26、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施工方单位名称、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

27、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 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成员 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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