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37浅谈工程窝工、中途停工及停建结算索赔处理方案总结人:xx 时间:2015 年 8 月 2日【摘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窝工、中途停工或停建,引起经济纠纷和索赔,根据实际处理的经验,对索赔处理原则,索赔处理的事件,窝工、停工时间的确认,索赔处理依据,窝工、停工损失的计算,索赔处理的法规等方面进行探讨,合理解决发承包方的经济纠纷。【关键词】:建筑工程 窝工 中途停工 停建计算 索赔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转型、调整、升级优化,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随之调整,加之国际、国内环境影响国内:政治因素、反腐、国家机构及经济主体(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运作模式
2、提升、整顿;国外:货币战、进出口贸易战、军事联盟威胁等,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业等粗犷产业不再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然,国家产业结构转型、调整、升级优化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014 年、2015 年、2016 年房地产业、建筑业过快收紧,出现了矫枉过正状态,国家机构不作为、国有企业怕作为、民营企业倒闭、历史造成的“鬼城” 、商业空置房过剩、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处在低谷且不平衡,相应的国家政策、具体实施方案未及时跟进,加剧出现了不少半拉子工程。这些工程中,有的是边停边做,导致窝工;有的是中途完全停工;有的是停建,后期续作;有的是停建完全移交。国家的产业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的萧条,各房地产商、
3、建筑商很难及时改变资金断链现状,尤其是塌方式腐败的城市,不可避免地发生严重的工程经济纠份问题。如何公平合理地处理好这类经济纠纷问题成为工程管理工作中2 / 37非常关键的工作。结合实际处理的经验,对索赔处理原则及依据,索赔处理的事件,窝工、停工时间确认,索赔处理举证,窝工、停工损失的计算,索赔函件正确格式、索赔处理的法规等方面进行探讨,合理解决发承包方的经济纠纷。1、索赔处理原则及依据1.1 总则1.1.1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1.1.2 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
4、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1.1.3 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1.2 补偿原则1.2.1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已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1.2.2 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1.2.3 处理索赔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所发生的费用应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和已经实际发生的;二是承包商不应由于停工的发生而额外受益或额外受损,即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索赔处理的事件2.1 事件产生原因分类2.1.1
5、建设工程承包商窝(停)工原因:2.1.1.1 承包商在建设工程合同签署后依约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或者承包商按照建设方(业主)指令将上述所列条件进场,但随后建设项目被撤销而产生窝工;3 / 372.1.1.2 承包商经招投标程序中标并签约后将设备、人员、物资、材料等进场,但建设方(业主)因其自身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单方过错致使承包商的中标和合同被行政职能部门撤销而产生窝工;(建设单位书面手续)2.1.1.3 承包商因建设方(业主)在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拆迁补偿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建设项目依约施工时间被延误而造成窝工;2.1.1.4 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商依约进场后或施工过程中因建
6、设方重大设计变更而产生窝工;2.1.1.5 承包商承建的工程项目因建设方依约应当提供的水电设施、原材料供应、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等供应障碍或供应滞后而产生窝工;2.1.1.6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因建设方或建设方聘用的监理方的指令而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或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工期要求施工所必然产生的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产生窝工;2.1.1.7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基于建设方工程价款支付能力受限的原因而产生的合理窝工;2.1.1.8 建设方基于施工安全或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或基于其对工程项目的考量或者基于自然、地质原因而指令停工;2.1.1.9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弄清楚合同关系
7、) ,分包单位工作面移交迟延而影响停窝工;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建设单位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两个概念弄清楚;2.1.1.102.1.2 建设工程建设方窝(停)工原因2.1.2.1 合法分包商因总包方的停工指令而停工。在管理过程中停工原因必须分析、明确,参与单位必须命令一致,具备相关书面文件,找到索赔源头;4 / 372.1.2.2 分包单位(总包发包)工作面移交迟延而影响停窝工;2.1.2.3 总包商提供的设备物资供应迟延、与第三方工作面干扰而影响工期;2.1.2.4 总包商设计变更或者施工图变更而影响工期;2.1.2.5 总包商工程价款支付能
8、力受限等原因产生的分包工程窝工;2.1.2.6 总承包组织协调原因,造成现场吵架、打架等事件而停窝工;2.1.2.7 注意闹市区环境、噪声影响的停工,施工进度的放缓,从而影响总工期;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积极协调非常重要。2.1.2.8 避免高考、中考影响,导致窝工影响总工期,总包单位自行负责;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时均该考虑。2.1.3 其它合理的原因所致窝工2.1.3.1 区域性的政策性文件导致停工,建设单位的确认与积极协调,为总工期做好伏笔;土方挖运限行、行政检查、政府大型活动举办等。2.2 索赔具体事件归集严格区分停建,后期续作和停建完全移交两种情况,索赔具体事项完全不同;2.2.1 人
9、工:2.2.1.1 劳务人员:人工定价争议,劳动力组织不力、资源配给不当或突生变更,工序衔接混乱、矛盾影响,相互工作面影响,存在再分包,工作界限及范围存在争议,劳动力带班不作为等,导致进度难以保证。2.2.1.2 管理人员:工期延误,停工期间未产生产值或产值减少,管理取费不足,存在索赔损失。2.2.1.3 保卫:工期延误,停工期间未产生产值或产值减少,安全文明取费不足,存在索赔损失。5 / 372.2.1.4 普工:过程普工费用,退场普工辅助费用2.2.1.5 信息价格(人工)变动:办理签证(时间推移,条件变化) ;实际价格不变,信息价调减;实际价格调增(现场具体情况而定,时间、工程量、班组是
10、否更换等) ,信息价调减或不变。注:查找人工费用调整的政策文件。2.2.2 材料:弄清楚承包工程的工作范围,细节内容,提前做好材料采购合格供方考察评定、询价,分包单位和各方考察评定、询价,以避免影响施工程序安排。2.2.2.1 周转材料:架管(型号) 、扣子(型号) 、顶托、型钢(型号) 、钢丝绳(型号) 、绳卡、卸料平台、工具化型材、脚手板、模板(厚度要求) 、木方;注: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钢管、扣件、型钢等二次搬运费索赔2.2.2.2 实体材料:材料资金积压导致资金成本增加;2.2.2.3 工程现场闲置原材料:以进货价格或者进货当月信息价计2.2.2.4 工程现场闲置半成品:半成品量+材料损
11、耗量+制作费+搬运费+其他费用(EG:退场时,小工辅助费用)2.2.2.5 零星材料等采购及租赁计划准确完整2.2.2.6 运输费用2.2.2.7 运输问题必须考虑清楚,切底解决,保证配送及时,保证现场需要。注:非长期合作伙伴,必须实地考察,弄清楚货源及供货商实力,弄清楚运输机械的实力,测算运输成本,尤其在郊县或偏远地区作业。2.2.2.7 信息价格变动6 / 37市场价格跟踪,实际成本控制;信息价格的变化,分析走势,确定利弊;进口材料(尤其是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 ,汇率影响;主动及时认价与定价,合同条件变化,有权利与各方进行协商处理,达到互补目的。2.2.3 机械:2.2.3.1 大型施工
12、机械(分清楚自有设备,租赁设备,详见设备清单附表)2.2.3.2 小型施工机械(分清楚自有设备,租赁设备,详见设备清单附表)2.2.3.3 发电机组(分清楚自有设备,租赁设备,详见设备清单附表)2.2.4、临电、临水:窝工状态,给予补贴,按照临电临水施工费用 8.0 元/m2(成本测算数据,无依据)进行计算,按照合同工期测算每天临电临水费用,按照产值比(拟定产值-实际产值)/拟定产值进行补贴停工状态按照实际使用进行结算2.2.5 临时设施:2.2.5.1 弄清楚实际临设清单及费用,便于实际索赔结算;2.2.5.2 窝工状态,临设取费不够,可采取阶段性补偿,按照正常工期计算每天的临设费用与阶段滞
13、后工期进行补偿;中途暂时停工状态,自购临设,应该计算折旧和维护费用,租赁临设,应该计算租金,且有最低租赁期限(在合同中应该体现) ;停建结算状态,应该记取全部临设费用(按照临设方案搭设完成了) ,作为施工单位来说,已经全部投入了。 【可谈比例索赔】2.2.6 安全施工管理窝工、中途暂时停工状态,自购(租赁基本不存在这种形式)临时用电设施设备,应该计算折旧和维护费用,给予适当补贴;7 / 37设备二次运输及安拆费,弄清楚是否存在二次运输及安拆,弄清楚二次运输及安拆的原因、条件等;停建结算状态,按照施工组织进度计划,记取拟定完成工程量的全部安全费用(按照临设方案搭设完成了) ,作为施工单位来说,该
14、阶段所有的安全设施均已投入了,应记取该阶段全部安全施工费用。 【可谈比例索赔】2.2.7 文明施工管理窝工状态,可索取现场维护费用、保洁人员费用等补偿;中途暂时停工状态,可按照拟定施工计划而未施工部分工程量索取文明施工费用利息、维护费用、保洁人员费用;停建结算状态,应该记取全部文明施工费用,作为施工单位来说,基本上已经全部投入了。 【可谈比例索赔】2.2.8 日常可能产生的工期索赔2.2.8.1 生产组织管理:因计划或调配不好,工作人员没有工作可做或不能发挥作用2.2.8.2 技术质量管理2.2.8.3 质量、安全行政监督(参与单位)2.2.8.4 周围环境协调2.2.8.5 夏季(高温) 、
15、冬季(浓雾)2.2.8.6 洪涝季节2.2.8.7 节假日2.2.8.8 高考中考2.2.8.9 环境整治2.2.8.10 质量验收(工序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2.2.8.11 总部管理费(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讯设施、现场检查指导工作费用等)2.2.9工程资金成本索赔2.2.9.1 弄清楚合同中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付款条件、尾款8 / 37支付、质量保证金、罚款及奖励等约定;2.2.9.2 明确公司贷款、银行贷款、合同垫款约定、工程款拖欠支付、履约保函等情况的处理办法;2.2.9.3 明确资金利息如何记取以及利息的延续性和完整性等;2.2.
16、9.4 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时,首先解决工程款利息、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再支付支付拖欠工程款,在收据或票据一栏注明;2.2.9.5 根据 FIDIC 合同条款,明确工程款拖欠或无力支付,施工单位所拥有的索赔权利及可以采取的相关措施,尤其注意的是,7 天、14 天、28 天、56 天、84 天几个时间,索赔报告时效性、内容的完整性;2.2.9.6 停工期间履约保函延期的相关费用,根据开具保函的银行规定计算。2.2.10 利润的索赔2.2.10.1 工程处于施工状态,只要是建设单位原因引起了产值减少(利润减少) ,均可索赔。EG: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场地、
17、现场窝工等2.2.10.2 工程停工状态不宜索赔利润,双方达成的协议,停工了就不存在施工,不存在付出,就不存在利润;工期延长不宜索赔利润,双方达成的延长协议,在工程产值中已经包含了利润。2.2.11工程保险费用的索赔弄清楚建安工程一切险和社会劳动保险工程开工时谁支付,若果施工企业垫付,停建结算退场时,注意从建设单位扣回,不要采取从下家施工单位扣除。2.2.12 工程材料价格与人工价格的索赔2.2.12.1 工程量的增减(合同规定) ;2.2.12.2 停工等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人工费用的增减【可谈比例索赔】9 / 372.3 建设工程窝工法律事实的确认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基于合同或者施工指
18、令进入施工现场后,由于建设工程在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设计、地质、自然条件、安全、材料供应、工作面交叉干扰等诸多方面和环节存在人力所不能完全掌控的情况或故意或者过失的人为因素,不同程度的窝工是正常的,但作为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而言,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应当对窝工进行合理合法的索赔,这是正当权利和要求,无可厚非,但要实现窝工索赔,就应提供窝工的有效证据以进行证明,从司法证据的角度就是对窝工事实和相关损失的确认。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或者可以合法确认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窝工事实的确认形式主要有以下方法和措施:2.3.1 指令停工建设方指令停工或者通过其工程监理向承包商下达
19、停工指令,在这种明确窝工的情况下,应同时明确窝工项目(或工作面) 、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的具体状况明细。在此情况下,应当凭停工指令获得窝工的有效签证。2.3.2 窝工签证建设方或其工程监理既未下发停工指令,但事实已产生窝工,承包商将窝工事实以及窝工所涉项目或工作面、窝工设备、窝工人员、窝工时段以工程量签证单或者报告形式呈报业主或监理,在获得签证或者批复后,窝工事实即得到确认。在此条件下,施工方(包括分包商)应当特别注意窝工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窝工作为工程量的计价结算基础,在未获得建设方或者监理的窝工签证或者有效批注时,只能认为是客观事实,并且这种窝工事实极易为后续的施
20、工行为所覆盖,导致取证困难,所以,应当谨慎地作好窝工签证,将事实窝工客观事实转变为窝工法律事实,以利于在协商、调处、仲裁或者诉讼时持有巩固的证据,使窝工结算和索赔得以实现。10 / 372.3.3 窝工公证建设方或者其监理既未下发停工指令,又未对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所呈报的窝工工程量或报告进行签证确认或批复确认的,承包商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机构派遣公证人员代表公证机构专门就窝工客观事实进行现场公证,经公证机构勘估后以公证书形式对窝工事实进行公证确认,并以此作为结算窝工和索赔的依据。2.3.4 证据保全建设方或者监理(包括总包商对分包商)既不下发停工指令,也不对承包商就窝工事实所呈报的工程
21、量签证单或报告进行签证或批复确认的,承包商拟就窝工损失提起诉讼或者已在诉讼过程中的,承包商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提取的有关规定,以承包商难以获得有效证据,且该证据系案件核心事实为由,申请法院依司法职权调取和保全与窝工事实相关的证据,并以此对窝工证据进行司法固定。2.3.5 协商确认建设方或其监理与承包商(包括总包商对分包商)针对窝工事实,在窝工项目或工作面明确的情况下,就窝工时段、窝工设备、窝工人员进行协商和谈判,最终就上述窝工事实达成协议或者会议纪要或者备忘录等形式,并以此对窝工事实进行确认。3、窝工、停工时间确认要求3.1 弄清楚合同签订开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书面确认开工时间、竣工验收通过时间(清楚工作范围) 、合同工期、中途停工时间(停工协商时间、停工报告上报接收时间,如果不接收,公正送达,且公正费用索赔) 、工程复工时间;3.2 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13.2 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 14 天内确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