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XXXX 项目施工围挡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 乙 方: 二一八年二月一日1XXXXXXX 项目施工围挡工程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甲方将 XXXX 项目工地围挡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施工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 1. 全部工程(含土方开挖、混凝土基础、钢支架安装、彩板安装等,为完成该工程所需的其它辅助性工作) ,具体见附件图纸。2. 甲方保留对部分项目指定施工或增减部分项目的权利。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并不得对此种指定提出任何形式
2、的索赔、诉讼。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第四条:工程价款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其中:2.1 米高围挡,每平方米单价 ;暂定合同总价 2。说明:1.上述单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械、燃料、现场协调及相应的清理配合费用、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并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除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该单价不随政策调整、市场波动、工程量增减等任何因素而变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作为结算的依据。2.工程量据实结算。第五条:工期要求拟定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开工,2018 年 3 月 5 日竣工,工期暂定 24 个日历日。具体开竣工
3、日期以甲方代表通知为准。如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2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质量要求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围挡承受八级风力,抗震六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第七条:隐蔽验收和重新检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参加。经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自费修改后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负责人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材料检验
4、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格、质量、3规格、品种和材质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并把材料规格样品送甲方认可。用于工程上的材料或设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 ,并满足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单。乙方对用于工程的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材料进场后经甲方验收认可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因运输造成的材料损失或破损,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更换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通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两天,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工
5、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费用自理,且工期不予顺延。第十条:保修及保修金:保修期限:保修期自围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均为保修内容。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乙方对在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安全、文明、环保1.乙方承诺,如本合同范围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及人员伤亡事故,该事故不论是否是乙方自有人员,均认为是乙
6、方的责任,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乙方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郑州市有关施工作息时间、安全文明施工、4环境管理等的规定,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而引发的处罚、赔偿等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郑州市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规定,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而引发的处罚、赔偿等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以上安全、文明、环保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第十一条:付款方式1. 工程完工,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的 7 个工作日,付至总工程款的 95%,甲方留取工程款总额的 5%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
7、问题,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7个工作日付款;乙方未能提供付款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甲方有权拒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2.付款形式: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以下帐户: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第十二条:竣工结算1. 工程结算价款=甲方代表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或签证单工程量)全费用单价。2. 工程竣工结算按经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认可的实际有效工程量和签证结算。第十三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5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有权利对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
8、乙方权利义务:乙方代表: 负责拆除及清理工程范围内一切障碍物、种植物,并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标高、用地范围进行施工;负责自身的人身保险、施工设备保险;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管理;全面负责与施工有关的周围建筑物保护,如管道、地下管线、架空线缆的保护,现场安排专人指挥、专业人员上岗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发现或挖出地下埋藏物时须立即通知甲方,不得自行处理;临近管道、埋地电缆处作业时应事先取得管线图,仔细研究后方可作业,如因私自作业挖断电缆、管道的,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工程施工需要提供照明、看守、围栏或警卫等。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
9、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3 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合理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工期每延期 1 天,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另须支付给甲方合同金额的 2作为违约金。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完结算,结清6全部款项后,本合同终止。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