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设计招标 招 标 文 件 赣建 乐公开 招字 2017第 28 号 招 标 项 目: 南部组团三期基础设施工程 设计 招 标 单 位: 乐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章) 法定代表人: 王浪平 (章) 联 系 人: 刘 海林 电 话: 13755995616 编 制 时 间: 2017 年 7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 知 2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5 2 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程名称 南部组团三期基础设施工程 设计 建设地点 乐安县工业园区 工程立项 批准文件 乐发改字【 2017】 46 号 工程总投资 约 8
2、913.09 万元 本项目设计费 约 131.2 万 建设规模 设 计总面积 773.08 亩 主楼拟建结构及 拟建层数 / 占地面积 / 拟建建筑高度 / 工期要求 总工期 20 日历天:方案调整设计时间 6 日历天,初步设计时间 7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7 天。 设计单位资质 等级要求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 资料费 资料费人民币: 0 元整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6 万元。 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方式及地点 指定网站 (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网址: http:/ 现场踏勘方式 自行踏勘 地 点 市中心城区,北起环城南路,南至迎宾大道 招标答疑方式 1、不召开【投标人网
3、上提出疑问;招标人网上向所有投标人答复】。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在( 代理机构邮箱: ,注明工程名称并拨打联系人电话 )递交。 3、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在 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 答复 。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技术标: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投标文件递交 1、受理单 位: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 3、受理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标 会 时 间 2017 年 7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地
4、 点 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 县政府投资 投标 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未中标方案经济补偿 均不支付补偿, 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方案的部分内容,投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其它说明事项 1、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办理进赣备案手续(年度登记),且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主要人员 必须为在赣备案人员。 2、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验以下原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授权委托书 (如有 )、被授权人身份证、设计资质证书、进赣备案手续(如有)、业绩证明。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天到账,资料费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资料费售后不退。 4、中标单位支付交易综合服务费 0.
5、9 万元。 注:投标须知前附表为投标须知的摘要,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工程概况 南部组团三期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地址位于 : 乐安县工业园区 ,建设 规模 : 设计总面积 773.08 亩 1.1 工程方案设计招标范围及深度: 1.1.1 项目总投资: 约 8913.09 万元 1.1.2 设计项目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勘测、场地平整工程勘测,道路、排水、绿化、亮化、防护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等 1.1.3 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1.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1.2.1 工程场地自然条件 :(自行考察) 2
6、、 招标方式 本工程以方案设计中标,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 。 3.2 投标单位近 5年( 2012年 6月 31日 -2017年 6月 31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本工程设计业绩。 3.3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应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以下原件组成资格后审部分,缺少任一项视资格后审不合格。 3.3.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开户许可证; 3.3.2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3.4 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转账凭证; 3.3.5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图纸四项中的任意两项); 3.3.6 上述材料原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随同原件一并提交; 4 4、相关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评标办 法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解释
8、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招标单位可以 以书面形式 进行对招标文件的补遗。 7.2 补充、修改通知书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7.3 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单位将酌 情延长递交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8、 版权 8.1 参加投标的方案所有内容均须由参加设计人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者知识产权的内容; 8.2 所有方案成果送交
9、后将不予返还,归招标单位所有; 8.3 招标单位有权对所有参加评比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它形式的发布; 8.4 招标单位有权使用、修改参加评比方案中的有关内容 。 三、投 标 文 件 5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投标文件应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 9.2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应包 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凭证复印件 7.项目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8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 9.服务承诺 10
10、.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11.设计工作大纲 9.3 技术标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建议书(限 3万字以内,不包括标点符号); 2、必要的图表(含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图); 10、投标文件的要求 10.1 投标人应 当 按照招标文件 及国家相关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2 章 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技术文件说明 ”。 10.2 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附件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10.3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 10.4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设计方案,否则招标人拒绝该投
11、标人提交的所有方案。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设计费及后续服务费以及应6 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 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费控制价 按国家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 号)文件 )和乐安县重点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计取并适当优惠,本项目设立最高控制价,投标单位在设计费控制价下,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废标。 11.3 设计费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包干使用。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但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及条件,以致造成设计人设
12、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 增付设计费。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内转入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 12.1.1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 (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帐户 )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现金。 (汇款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 并 注明“乐安县工业园区南部组团三期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缴纳方式: 方 式 一 : 网 上 缴 纳 ( 推 荐 ) 。 投 标 企 业 可 登 陆 江
13、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 : http:/ 方式二:子账户缴纳。采取银行转账,不能提交现金,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并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任一账户。 1.账户名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安县支行 账 号: 36001550910052501152 7 2.账户名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安支行 账 号: 1511205529200034928 3.账户名称: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抚州乐安支行 账 号: 794900039800189 特别提醒:采用方式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客户,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 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非农行账户),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 9点至下午 4点之前完成。 技术支持电话: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璐 18779445135 到账截止时 间:开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 17: 00时之前。 12.1.2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将投标人的到账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和监管部门,未到帐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2.2 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的七天内如数 (无息 )退还。 12.3 中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
15、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套数提交投标文件。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 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 投标人 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 13.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或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3.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 法人单位公章 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8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14、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 14.1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装订成册。 14.2 商务文件 的“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包装,包封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密封封口处及投标人名称上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 14.3 技术文件的 “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包封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密封封口处及投标人名称上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 14.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5、投标文件递交的 地点 15.1 投标人应按前附
17、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 15.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5.3 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 (应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
18、字 )应按规定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段时间内,若投标人宣布放弃中标权利或放弃中标均视为撤回投标处理。 9 五、评标 17、评标方式及评标办法 17.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采用百分制综合评法评标方法进行,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主持。 17 .2 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组成,人数 5 人,开标前从江西 省专家评委库市政工程库中按规定抽取,其中 3 人为技术类专家, 2 人为经济类专家。 18、 评标过程保密 18.1 凡属于
19、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泄露。 18.2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或授予合同的 行 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
20、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20.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装订及密封和标志的,内容不全的,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20.2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20.3 以他 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20.4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5 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21、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1.1 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应当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按照 招 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设计 项目从总体设计思路、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关键技术、 经济、功能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优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