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 庆 市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表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日 期 单位社会保障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 (章) : 年 月 日 -2-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类型 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会团体 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个体 工商户 其他 单位地址 行业代码 隶属关系 中央 省 计划单列市 市、地区 县 乡镇 部队 其他 主管部门 工商 人事 卫生 审计 人社 科委 司法局 国资委 其他 单位所属区划 总机构名称 总机构单位 社会保障号 工商 登记 执照 执照种类 发照日期 执照号码 有效期限 注册地址 经济类型 法人代码证书 单
2、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代码 身份 证号 颁发日期 电话 地税登记证 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名称 (包括所属税务所 ) 发证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批准成立信息 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3- 参保日期 (此栏单位不填写) 参保地区 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两江新区人才和 就业管理中心 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 经办人 姓名 电话 (手机、座机各一)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社会保险 行业类别 (此栏单位不填写)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 管理办公室 审核意见 单位社会保障号
3、工伤 保险 缴费比例为 。 单位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经办机构(章)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备注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栏和“单位地址”栏填写的内容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 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一致。 2.“行业代码”栏按照如下分类填写该类相应的代码: 农、林、牧、渔业 -01,采掘业-02,制造业 -0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4,建筑业 -05,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 -07,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08,金融、保险业 -09,房地产业 -10,社会服务业 -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2,教
4、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3,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14,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15,其他行业 -16。 3.凡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参保登记时,需按上级总公司的单位名称和社会保障号填写“总机构名称”和“总机构单位社会保障号”。 4.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应填写“工商登记执照”栏。 5.有纳税关系的单位应填写“地税登记证”栏。 6.“经济类型”栏采用 GB/T 12402-2000 分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 内资一 100,国有全资一 110,集体全资一 120,股份合作一 130,联营一 140,国有联营一 141,集体联营一 142,国有与
5、集体联营一 143,其他联营一 149,有限责任 (公司 )一150,国有独资 (公司 )一 151,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 )一 159,股份有限 (公司 )一 160,私有 -170,私有独资一 171,私有合伙一 172,私营有限责任 (公司 )一 1 73,私营股份有限 (公司 )一 174,个体经营一 175,其他私有一 179,其他内资一 190,港、澳、台投资一 200,内地和港、澳、台合资一 210,内地和港、澳、台合作一 220,港、澳、台独资一 230,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一 240,其他港、澳、台投资一 290,国外投资一 300,中外合资一 3 10,中外合
6、作一 320,外资一 330,国外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一 340,其他国外投资一 390,其它一900。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 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信息。 8.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9.“社会保险行业类别”栏由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行业管理的企业单位按规定填报,其他单位不填写。 ( 1)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按照如下分类名称及代码填写:企业一 l,事业一 2,铁路 3,西铝一 4,中建一 5,交通一 6,电力一 7,煤炭一 8,民航、西航一 9,邮电一 10,水文一 11,金融一 12: ( 2)工伤保险行业单位按照如下分类名称及代码填写:一类行业 0 5% 10,二类行业 0 8%一 20,二类行业 l一 21,二类行业的 1 5 22,三类行业 2.0一 30,三类行业 2.5一 31。 10.此表由登记单位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经登记审核后,登记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