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阳江市 阳东 区新时期精准扶贫 就业扶贫 “以奖代补”操作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 中共阳江市 阳东 区委 阳江市 阳东 区人民政府关于 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 ( 东 发 201610号)和 阳江市阳东区新时期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东财农 2016 146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提高贫困户 就业创业积极性,实现就业脱贫的目标,我区结合实际,制订本操作细则 。 一、 奖补原则 1.自愿参加。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 2.以奖代补。 坚持 “先干后补 ”原则,对自愿参与就业扶
2、贫项目的贫困户,经 驻村 帮扶 工作 组(队) 组织 自验,由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 验收,按项目收益状况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 二、 奖补对象 纳入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指有 16-60 岁之间劳动力)家庭。 三、 奖补标准 明确 2016-2018 年贫困户务工收入以奖代补标准: 一类是通过学习 、 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劳动力,实现有较稳定工作和可观收入 的 , 或 未参加过学习 、 正规培训,但积极务工,取得工资性收入的贫困劳动力 ,按常年务工总收入的 8%2 进行奖励 ; 二类是 居家创业的,即 就业地点在家 庭且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工作,将按年创业纯收入(扣除
3、生产成本)的 8%进行奖励。贫困户以户为单位提供 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证明贫困户收入情况的材料图片等以确定贫困户年度务工 总收入 和创业纯收入 。每户每年奖补 3500元封顶。在验收前,该年度还有 月份 未发放工资的,该段时间的务工收入为月均工资(年度已发工资除以已发工资月份数)乘以未发工资月份数。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须由有就业意愿且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向所在村驻村 帮扶工作组( 队 ) 提出就业扶贫奖补项目申请(附件 2),由驻村 帮扶 工作 组( 队 ) 对项目核实,经 村委会书记 、结对帮扶干部 、 驻村 帮扶干部 (贫困村由 驻村工作队队长 和“ 第一书记
4、”) 、 镇挂村领导 签名 确认 后,报 镇扶贫办 汇总、 审核。 (二)核实就业状况 。 结对 帮扶干部和 驻村帮扶 干部 要做好跟踪服务,积极联系贫困户,详细了解清楚贫困户就业情况,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存档,包括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证明贫困户收入情况的材料图片等。 (三)项目验收。 验收前,驻村 帮扶 工作 组( 队 ) 收集整理 本村符合就业奖补的贫困户项目申请表(附件 2)和 有关 证明材料 后,对贫困户就业奖补情况进行自检 , 填写项 目 验收 表 (附件 3), 自检完成后将项目申请表 、 验收 表 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镇扶贫办 。 镇组织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验收组组长
5、由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 市、区直单位驻镇工作组副组长、镇扶贫办 、纪委、 财政所 等组成 (可邀请 当地劳动站及镇其他3 有关人员 参与),填写好验收表(附件 3),并将最终验收结果公示于镇及有关 行政村、自然村 7 天无异议后,再发放奖补资金。 (四)资金发放。 验收后,由镇扶贫办整理材料(附件 2、3、 4、 5,及贫困户就业情况证明材料、镇村组公示图片等)归档,并汇总附件 3、 4、 5 报镇财政所统一报账,将奖补资金发放到符合就业奖补政策的贫困户 银行 账户 中。 同时,上报附件 4、5 至区扶贫办存档。 五、责任追究 对工作不负责任, 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 影响 扶贫工作
6、及社会稳定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虚报冒领,坚决追回扶贫款,并 依照有关规定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 阳江市 阳东 区就业扶贫 “以奖代补 ”申请流程图 2、 阳江市 阳东 区 就业扶贫 “以奖代补 ”项目申请表 3、 阳江市 阳东 区 就业扶贫 “以奖代补 ”项目验收表 4、 阳江市 阳东 区 就业扶贫 “以奖代补 ”项目补助户汇总表 5、 阳江市 阳东 区 就业扶贫 “以奖代补 ”项目补助村汇总表 4 附件 1 阳江市 阳东 区就业扶贫“以奖代补”申请流程图 贫困户提出申请。 驻村 帮扶 工作 组( 队 ) 进行核实,由 村委会书记、结对帮扶干部、 驻村
7、帮扶 干部 (贫困村由 驻村工作队队长 和 第一 书记 ) 、 镇挂村领导 签 名 。 报送镇扶贫办汇总、审核、存档。 结对帮扶干部和 驻村 帮扶 干部要做好跟踪服务,收集贫困户所在 用工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工资单、或其他能证明贫困户收入情况的材料图片等。 由驻村 帮扶 工作 组( 队 ) 分别按照年度对申请贫困户进行自检,并将自检材料(附件 2、 3、 4)报送镇扶贫办。 镇 政府 组织 相关部门 成立 验收组对贫困户就业“以奖代补”项目进行验收,并 将 验收材料 (附件 3)报送镇扶贫办。 镇扶贫办 将验收结果名单在 镇、 村 和自然村 公示 7天以上无异议。 镇 扶贫办 归档 材料, 提
8、供附件 3、 4、 5 到镇财政所统一报账,由镇财政所将奖补资金发放到贫困户 银行账户 。 前期 中期 后期 5 附件 2 阳江市阳东 区 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户 码 家庭住址 镇 村 自然村 是否参加过培训且 有资格证 户主 身份证号 户主 开户 行 账号 务工者及工种 务工收入 奖补标准 奖补金额 时间段、工作单位及所在地 小计 户主 签名 结对帮扶干部签名 驻村帮扶干部签名 第一书记 签名 镇挂村领导 签名 申请项目资金 仟 佰 拾 元(¥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村委会核实意见 镇 扶贫 办 审定意见 (公章) 村委会负责人 签 名 :
9、 年 月 日 (公章) 镇扶贫办 负责人签名 :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务工者及工种 ” 填写家庭中务工人姓名及相应工种; “ 务工收入 ” 填写从事该工作取得的全年收入; “ 奖补标准 ” 填写奖补百分比; “ 奖补金额 ” 按奖补标准计算所得 。 2. 就业项目奖补,每户达到 3500 元为封顶线 。 3.此申请表一式三份,镇扶贫办、镇财政所、 村委会 各一份。 6 附件 3 阳江市阳东 区 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验收表 镇 村(章) 年 月 日 村委 会 负责人 签 名 : 驻村 帮扶 干部 、第一书记 签 名 : 镇挂村领导 签名: 镇验收组组员签名: 镇验收组组长签名:
10、填表说 明: 1.“ 务工时间 ” 以 “ 月 ” 为单位; 2.贫困户每一名务工者填写一行; 3.验收先由驻村 帮扶 工作 组( 队 ) 自检,再由 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 验收; 4.此表一式 三 份,镇扶贫办、镇财政所、 村委会各 一份。 序号 户主 姓名 务工者 姓名 务工 年收入 工作单位 及工种 工作 所在地 村自检情况 镇验收情况 奖补 标准 应奖补金额(元) 备注 务工 时间 务工 收入 务工 时间 务工 收入 7 附件 4 阳江市阳东 区 镇 年度 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户汇总表 镇 村(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序号 村、 自然村 户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银行
11、 账号 务工时间 务工收入 奖补 标准 补助金额 (元) 农户签名 备注 合计 村委 会负责人 签名 : 驻村 帮扶干部、第一书记 签 名 : 镇挂村领导签名: 镇扶贫 负责人 签 名 : 填报说明: 1.“ 务工时间 ” 、 “ 务工收入 ” 、 “ 奖补金额 ” 栏,验收前,按自检结果填写;验收后, 按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 填写; 2.此表一式四份, 区扶贫办、镇扶贫办、镇财政所、 村委会 各一份。 8 附件 5 阳江市阳东 区 镇 年度 就业扶贫“以奖代补”项目补助村汇总表 镇(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序号 行政村 有劳动能力贫 困户数 奖补 户数 应补助金额(元) 申请补助金额(元) 备注 小计 镇扶贫办 负责人签名 : 镇分管领导 签字 : 镇主要领导 签 名 : 说明: 1.由镇扶贫办汇总填写; 2.此表一式三份, 区 扶贫办、镇扶贫办、镇财政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