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停工整改处置情形(25 条)1.未 办 理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登 记 手 续 , 或 未 取 得 施 工许 可 证 , 或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未 经 审 查 或 者 审 查 不 合 格 , 或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或 必 须 实 行 监 理 而 未 实 行 监 理 ,或 施 工 单 位 无 相 应 施 工 资 质 , 擅 自 施 工 的 ;2.对 当 地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和 监 理 项 目 部 下 达 的 停 工 整 改 指 令 拒 不 执 行 并 继 续 施 工 的 ;3.对 当 地
2、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机 构和 监 理 项 目 部 下 达 的 隐 患 整 改 指 令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未 完 成 整改 , 且 整 改 态 度 不 积 极 不 主 动 的 ;4.在 公 司 季 检 、 分 公 司 月 检 、 项 目 部 周 检 中 , 工 程 质量 安 全 行 为 、 工 程 实 体 质 量 和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三 个 方 面 的 检查 内 容 在 任 何 一 类 检 查 中 连 续 缺 少 2 次 的 ( 无 法 提 供 检查 资 料 或 检 查 资 料 造 假 均 视 为 同 等 情 形 ) ;5.施 工 现
3、 场 正 在 施 工 但 无 项 目 部 质 量 或 安 全 管 理 人 员在 场 , 或 项 目 部 组 成 人 员 中 有 50%及 以 上 不 在 场 又 无 法作 出 合 理 解 释 的 ;6.未 按 规 定 进 行 地 基 验 槽 、 桩 基 子 分 部 工 程 、 地 基 与基 础 分 部 工 程 、 主 体 结 构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且 未 进 行 结 构隐 蔽 工 程 检 查 确 认 合 格 , 又 不 能 作 出 合 理 解 释 的 ;7.地 基 处 理 工 程 或 桩 基 工 程 未 按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检 验 检测 , 违 规 组 织 验 收 的 ;
4、8.主 要 建 筑 材 料 ( 如 钢 筋 、 砌 块 、 防 水 材 料 等 ) 未 检验 检 测 和 验 收 合 格 擅 自 安 装 使 用 的 ;9.抽 检 发 现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不 符 合 设 计 及 标 准 要 求 、 影响 工 程 实 体 结 构 安 全 或 重 要 使 用 功 能 的 ( 如 钢 筋 直 径 不 合格 、 铝 合 金 门 窗 主 要 受 力 构 件 厚 度 不 合 格 ) ;10.抽 检 承 重 结 构 混 凝 土 强 度 或 砌 体 砌 筑 砂 浆 强 度 的推 定 值 低 于 设 计 强 度 80%且 可 能 危 及 工 程 实 体 结 构 安 全的
5、 ;11.经 查 实 , 现 场 制 作 的 结 构 混 凝 土 或 砌 筑 砂 浆 试 块造 假 的 ;12.结 构 构 件 施 工 与 经 审 查 合 格 的 施 工 图 不 符 , 存 在重 大 结 构 安 全 隐 患 的 ( 如 悬 挑 构 件 锚 固 , 主 要 混 凝 土 承 重构 件 钢 筋 数 量 、 规 格 、 安 装 不 正 确 , 桩 基 混 凝 土 强 度 不 合格 , 桩 基 承 载 力 、 完 整 性 检 测 结 果 不 合 格 等 ) ;13.框 架 梁 、 柱 节 点 处 , 相 差 超 过 2 个 ( 含 ) 强 度等 级 的 低 标 号 梁 板 混 凝 土
6、流 入 高 标 号 混 凝 土 墙 柱 内 的 ;14.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专 项施 工 方 案 未 按 规 定 经 过 专 家 论 证 即 已 实 施 的 ;15.超 过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 不 按照 施 工 图 及 经 专 家 论 证 的 专 项 方 案 施 工 的 ;16.施 工 电 梯 未 经 检 测 及 验 收 合 格 即 投 入 使 用 , 或 超过 安 全 技 术 标 准 或 制 造 厂 家 规 定 的 使 用 年 限 , 或 自 由 高 度超 出 厂 家 使 用 说 明 要
7、求 , 或 附 墙 装 置 间 距 超 出 厂 家 使 用 说明 要 求 , 或 防 坠 安 全 器 出 厂 日 期 超 过 5 年 未 实 施 报 废 ,或 防 坠 安 全 器 超 过 有 效 标 定 期 , 或 操 作 人 员 无 证 操 作 的 ;17.塔 式 起 重 机 未 经 检 测 及 验 收 合 格 即 投 入 使 用 , 或超 过 安 全 技 术 标 准 或 制 造 厂 家 规 定 的 使 用 年 限 , 或 自 由 高度 超 出 厂 家 使 用 说 明 要 求 , 或 附 墙 装 置 间 距 超 出 厂 家 使 用说 明 要 求 , 或 未 安 装 齐 全 有 效 的 安 全
8、 保 护 装 置 , 或 多 塔 作业 未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防 止 塔 式 起 重 机 相 互 碰 撞 的 安 全 措 施的 ;18.临 时 宿 舍 、 办 公 用 房 建 筑 构 件 未 达 到 A 级 燃 烧性 能 等 级 的 ;19.在 外 电 架 空 线 路 正 下 方 施 工 、 搭 设 作 业 棚 、 建 造生 活 设 施 或 堆 放 材 料 , 又 未 采 取 有 效 绝 缘 隔 离 防 护 措 施 并悬 挂 醒 目 警 告 标 志 的 ;20.采 用 梁 板 墙 柱 同 时 浇 筑 混 凝 土 施 工 工 艺 未 进 行 专家 论 证 的 ;21.模 板 支 撑 体
9、 系 采 用 叠 层 搭 设 或 者 钢 木 混 搭 的 ;22.输 送 混 凝 土 的 泵 管 与 脚 手 架 、 模 板 支 撑 体 系 等 连接 的 ;23.外 脚 手 架 搭 设 与 施 工 进 度 不 同 步 , 存 在 较 大 安 全隐 患 的 ;24.由 于 工 程 施 工 原 因 , 造 成 周 边 道 路 、 管 线 等 设 施或 建 ( 构 筑 ) 物 等 下 沉 开 裂 , 达 到 预 警 值 并 严 重 威 胁 到 其使 用 安 全 的 ;25.其 他 严 重 影 响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 严 重 影 响 使 用 功 能 、严 重 违 反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情 形 , 质 量 安 全 事 故 风 险较 大 , 经 检 查 组 讨 论 认 为 应 当 实 施 停 工 整 改 的 。摘 自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印 发 厅 本 级 建 筑 市 场 暨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安全 执 法 检 查 处 置 标 准 (试 行 )的 通 知 (桂 建 管 2016 17 号 )